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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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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招方案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lǐ】的【de】是2024年锡林【lín】郭勒职业学院单【dān】招方案,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zhāo】生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内蒙古自治【zhì】区【qū】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kǎo】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nèi】教学函【hán】〔2024〕3号)文件【jiàn】精神和要求,为有序开展2024年锡【xī】林郭勒职业学院单【dān】独考试招生工【gōng】作【zuò】,结合【hé】工作【zuò】实际情【qíng】况,特【tè】制定本方案【àn】。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单独【dú】考试招生【shēng】工作在【zài】自治区教育厅、自【zì】治区教育招生【shēng】考试【shì】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二)学院成【chéng】立以【yǐ】院长为组【zǔ】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dìng】单独考试招生方案,决定招【zhāo】生【shēng】计划编【biān】制、命题、考试、录取【qǔ】、发【fā】放录取【qǔ】通知新生入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原则

学【xué】院【yuàn】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g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chéng】序规范【fàn】、自我约【yuē】束、社会监督的【de】原【yuán】则,严格实【shí】施“阳光工程【chéng】”。

三、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四、报考条件

已完成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均可报考。

五、体检要求

身体条件须满足报考专业及相应行业要求。

1.报名的考生须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参加高考报名体检,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只录取体检合格的考生。

2.对【duì】于体检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考【kǎo】生,一经【jīng】查实,学院有权取【qǔ】消其单独【dú】考试录取资格【gé】。对于已入学【xué】的考生【shēng】,不予以注册学籍【jí】,并【bìng】做【zuò】出责令退学处理。

六、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于9-21至【zhì】8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shì】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填报锡林郭勒职【zhí】业学院单【dān】独招【zhāo】生考试【shì】志愿。考生只【zhī】能填报1所院校【xiào】志愿和3个专【zhuān】业志愿,同时【shí】要选择是否服从专【zhuān】业调剂【jì】和高收费专业调剂。未完成招生【shēng】计划的专【zhuān】业【yè】于9-21至【zhì】10日【rì】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七、考试

学院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原则组织考试。

(一)考生身份确认

考【kǎo】试【shì】开始前,考生【shēng】持二代【dài】身【shēn】份证件,在监考老师的指导下进行【háng】身份【fèn】验证后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分值

1.考试

(1)考试方式:机试

(2)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①9-21至【zhì】8日报名的考生【shēng】于【yú】9-21至【zhì】16日期【qī】间【jiān】在【zài】就读学校参加考试,学院向【xiàng】各考【kǎo】点选派监考教师进行监考,具体【tǐ】时间【jiān】等【děng】待【dài】学院监考老师的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如【rú】有【yǒu】变动,学院将向考生本人和【hé】就读学校通知具体考试时【shí】间【jiān】,考生在就读学校等待考【kǎo】试通知即可);

②9-21至10日报名的【de】考生【shēng】于9-21至15日期间进行【háng】考【kǎo】试,设呼和浩特【tè】市、锡【xī】林浩特市、通辽市、赤峰【fēng】市四个考点。具体考【kǎo】试时间【jiān】和地点根据考【kǎo】生报名情况,通过学院招【zhāo】生网站(www.xlglvc.cn/zhaosheng)另【lìng】行通知。

(3)考试内容及分值:

文【wén】科:语文75分,数学75分(文【wén】科数学),英【yīng】语【yǔ】55分,政治75分,历史75分,地理7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及【jí】思想政【zhèng】治理【lǐ】论课考题70分,满分为500分。

理科:语文75分,数【shù】学75分(理科数学),英语55分,化【huà】学75分,生物【wù】75分【fèn】,物理【lǐ】7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及思想政【zhèng】治【zhì】理论课考题70分,满分【fèn】为500分。

蒙授文科:语【yǔ】文40分,蒙古【gǔ】语【yǔ】文35分【fèn】,数学75分(文科【kē】数【shù】学),英语55分,政治【zhì】75分,历史75分,地理75分,职业适应【yīng】性【xìng】测试题及思想政治理【lǐ】论课考题70分,满分为【wéi】500分【fèn】。

蒙授【shòu】理科【kē】:语文【wén】40分,蒙古语【yǔ】文35分,数学75分(理科数学【xué】),英语55分,化学75分,生物75分,物理75分,职业适【shì】应性测【cè】试【shì】题及思想政治理论【lùn】课考题70分,满分为500分【fèn】。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考试内容:语文55分(蒙古语文),数【shù】学55分,英语40分,相应科【kē】类【lèi】的专【zhuān】业课、职【zhí】业【yè】适应性测试题及职业技能测【cè】试300分,思想政治理【lǐ】论课考题50分,满分为500分【fèn】。

2.命题: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统【tǒng】一【yī】部署下,学院聘【pìn】请【qǐng】有关【guān】专家和【hé】经验丰富【fù】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jiā】组进行命题【tí】,形成试题库,并由学院纪委办【bàn】公室全【quán】程监督试题【tí】库的保密【mì】工作【zuò】。

(三)组织考试

1.按照国【guó】家教育【yù】考试相关规定【dìng】,由学院【yuàn】委派相关人员到考试地点进【jìn】行监【jiān】考。

2.制定《锡林郭勒【lè】职【zhí】业学院单独考【kǎo】试招生应急【jí】预案》,及时处【chù】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免试条件:

在国家【jiā】级职【zhí】业技能大【dà】赛、行【háng】业赛项中获得个人或【huò】团体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在自治区级职【zhí】业技能大【dà】赛中【zhōng】获得个人或【huò】团体三等【děng】奖以上【shàng】的考【kǎo】生、在盟【méng】市【shì】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děng】奖的【de】考生可免试录取。

八、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gōng】正的【de】原【yuán】则,采用专业志愿【yuàn】清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平行成绩录取规则:
    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下同【tóng】)、文【wén】科综【zōng】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kē】成【chéng】绩择优录【lù】取;对理【lǐ】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yī】次按理科【kē】数学、理【lǐ】科综合、语文【wén】、外语单【dān】科成绩择优录【lù】取;
    对高等【děng】职业院校对口【kǒu】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shēng】各科类考【kǎo】生【shēng】,依次【cì】按高职【zhí】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yīng】语单科成【chéng】绩择优录取。

(三)因【yīn】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zài】服【fú】刑【xíng】者或被我院开除、劝退【tuì】的学生不予录【lù】取【qǔ】。

(四)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shēng】名单确【què】定【dìng】后,在学院招【zhāo】生网【wǎng】站进行公示,公示期【qī】为5天【tiān】,随后【hòu】提交【jiāo】自【zì】治区教【jiāo】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yǐ】内【nèi】蒙古招生【shēng】考试信息网公示的为准。

(五)注意事项

已【yǐ】通过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录取的【de】考生不再参【cān】加【jiā】2024年全【quán】国统一高考。未【wèi】被录取【qǔ】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

九、发放录取通知书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新生【shēng】录【lù】取通知【zhī】书将于【yú】8月中【zhōng】旬同【tóng】统招录取的考【kǎo】生一起发放,不提前【qián】发放录取【qǔ】通知书。

十、待遇

通【tōng】过【guò】单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选【xuǎn】拔录取的考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wài】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de】考生完全【quán】一样。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běn】人应本着诚信【xìn】原则参加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yǒu】关材料【liào】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dú】考试【shì】招生资【zī】格的,学校按有关【guān】规定取消其考【kǎo】试【shì】资【zī】格。已【yǐ】被录取或取得学【xué】籍【jí】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取消其【qí】入学资【zī】格或学【xué】籍【jí】。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shì】招生中【zhōng】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jiā】教育考【kǎo】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教育部令【lìng】第33号)等规定处理。

本方案由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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