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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7:25:49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邮电大学录【lù】取规则【zé】,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guī】则、身体要求【qiú】等信息【xī】,以【yǐ】下是【shì】详细内容【róng】,供大【dà】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xī】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yù】部有【yǒu】关文件精神,本着【zhe】公平【píng】、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zhì】体美劳等【děng】方面进行全面【miàn】考【kǎo】核【h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tiáo】  为面【miàn】向【xiàng】国家重大战略需【xū】求,面向信【xìn】息【xī】科技前沿,培【péi】养【yǎng】高端急需人才,北京邮电大学设立未来学院,开设【shè】“元班”实验班,招生专业名称为电【diàn】子信息类(元【yuán】班)和【hé】计算机类(元班)。

第十二条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北京邮电【diàn】大学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为电信工【gōng】程及管理(中外【wài】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zhōng】外合【hé】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wài】合作【zuò】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zuò】办学)、信【xìn】息与计算【suàn】科学【xué】(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wài】合作办【bàn】学【xué】)六个专业。

我校中外【wài】合作办学专【zhuān】业【yè】以“北京邮电大学(宏【hóng】福校区)”的【de】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颁发【fā】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以及英国伦敦玛丽【lì】女王大学学士学【xué】位证书。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yè】的【de】办学地【dì】点参见本章程【chéng】第三条。

第十三【sān】条【tiáo】  关于【yú】调档比例【lì】。根【gēn】据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yuán】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dì】十四条【tiáo】  关【guān】于退档。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lián】招等特【tè】殊类型招生以【yǐ】外的平【píng】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考生身【shēn】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diào】剂,我【wǒ】校提档【dàng】后不退【tuì】档;如【rú】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yǐ】录满【mǎn】情况下【xià】做退【tuì】档处理【lǐ】。

第【dì】十五条  关于征集志愿。按照顺序【xù】志【zhì】愿投档的批【pī】次【cì】,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yuán】不足,我校【xiào】将根据【jù】相关【guān】省份的招生录取政【zhèng】策【cè】,在【zài】相【xiàng】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de】考生,直至完成招【zhāo】生计划【huá】;若【ruò】符合【hé】条件【jiàn】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píng】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chéng】的招生计【jì】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réng】未完成招生【shēng】计【jì】划,则将剩余计【jì】划调剂到其他生源【yuán】充足的【de】省份。

第十六【liù】条  关于【yú】体检。执行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类【lèi】)特点【diǎn】,色盲考生不能报考理【lǐ】科试验班【bān】(信息科学)、数【shù】字媒【méi】体艺术专业,对【duì】于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lèi】、计【jì】算【suàn】机【jī】类、智能交【jiāo】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建议【yì】色盲考生谨【jǐn】慎报【bào】考。

第十七条  关于外【wài】语【yǔ】语【yǔ】种。根据各专业(类)培【péi】养要求,英语(语言智能实验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wéi】英语的【de】考生;软【ruǎn】件工程【chéng】、数字媒【méi】体【tǐ】艺术【shù】、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wài】合作办学)、物联【lián】网工程(中外合【hé】作【zuò】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hé】作办学【xué】)、智能科【kē】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与【yǔ】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wài】合作办【bàn】学)专业部分【fèn】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jiàn】议非【fēi】英语【yǔ】考生慎【shèn】重报考;其他专业(类【lèi】)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  关于往届生【shēng】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shēng】和【hé】应届生录取【qǔ】时同【tóng】等对待【dài】,无【wú】男女比例【lì】限制。

第十九条  关于【yú】录取与加分。我【wǒ】校【xiào】在调档及确定专业时,原则上【shàng】承【chéng】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mén】根据【jù】教育部相【xiàng】关【guān】政策给予【yǔ】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xiàng】加分条件,只取【qǔ】其中最高【gāo】一项【xiàng】分值【zhí】,且加分不得超【chāo】过20分。所有加【jiā】分项目【mù】不【bú】适用于不【bú】做分省【shěng】计划的招生类型。在安【ān】排专业时,以考【kǎo】生的高考投【tóu】档【dàng】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我校依据考【kǎo】生【shēng】高考【kǎo】投档【dàng】成绩和【hé】专业志【zhì】愿,从高分到低分顺【shùn】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qǔ】时,若考生高考【kǎo】投【tóu】档成绩相【xiàng】同【tóng】,优先录取相关科目【mù】分数高者【zhě】。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lèi】专业(类)依【yī】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shǐ】类专业【yè】依次比【bǐ】较语文、外语【yǔ】。

对于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甘肃十五【wǔ】个【gè】高考改革省【shěng】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jiào】顺序:选考科目要求为“物【wù】理+化学”的【de】专【zhuān】业(类【lèi】)依次比较数【shù】学、物理、化学,选考科目【mù】要求【qiú】为“物理”的专业(类)依次比【bǐ】较数学、物【wù】理,选考科【kē】目要求为“历史”的【de】专业(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

对于河北辽宁浙江山东重庆贵州六个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第【dì】二十条  关于高考改革省份的【de】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须【xū】按照所在【zài】省份教育行【háng】政部门公【gōng】布【bù】的我校【xiào】当年【nián】各招生【shēng】专业(类)的【de】选考科目要求进行【háng】报考【kǎo】,由【yóu】所【suǒ】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xiàng】关规定投档。

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参考。

第二十一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èr】十二条  关【guān】于特殊类型招【zhāo】生考生。经【jīng】我校认定具有高校专项【xiàng】计划【huá】资【zī】格的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shōu】工作,按【àn】教育部、考生所【suǒ】在省份【fèn】和我校的有关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二十三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shū】。我校在接【jiē】到经省级【jí】招办核准备案并加【jiā】盖录取专用章【zhāng】的【de】录取考【kǎo】生名【míng】单【dān】后,向已录【lù】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长签【qiān】发的【de】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xué】校【xiào】有关规定进【jìn】行入【rù】学资【zī】格【gé】复查。复查不合格【gé】的学生,依【yī】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chù】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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