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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运城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xīn】:2024-9-21 11:12:36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运城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wéi】大【dà】家【jiā】整理的是2024运【yùn】城学院录【lù】取规【guī】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děng】信【xìn】息,以下是详细内【nèi】容,供【gòng】大家【jiā】参考,如【rú】有变动,以学校最【zuì】新【xīn】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xué】校调阅考【kǎo】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shěng】(区、市)级招生【shēng】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dì】十【shí】条 学校执行【háng】生源所在省(区、市【shì】)教育行【háng】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fèn】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dìng】。

第十一【yī】条 我校对【duì】考生体检的要求按【àn】照教【jiāo】育【yù】部、卫生部【bù】、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dì】十【shí】二【èr】条 学校公共外语【yǔ】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非英语语种考【kǎo】生慎报。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省【shěng】份学校按照分数【shù】优先原则录取,即按各省【shěng】投档排序成绩(含政策性加【jiā】分【fèn】成绩)从高到低【dī】的顺序依次【cì】满足考生的专业【yè】志愿;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xué】校【xiào】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yuán】则录取。在投【tóu】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gè】省【shěng】(区、市【shì】)确定的同分【fèn】排序规则进【jìn】行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我校使用生源省(市、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de】基础上,按各【g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gòng】的投档【dàng】成绩提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kuàng】下,按各省【shěng】(区、市)确定【dìng】的同分排序规【guī】则进行排【pái】序录取。山西省【shěng】进档考【kǎo】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kè】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jì】按【àn】比【bǐ】例合成的【de】综合分进行【háng】平【píng】行志【zhì】愿投档,其中高考文【wén】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第十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在考生高【gāo】考文化【huà】课成绩和【hé】专业考试成【chéng】绩均达到【dào】最低控制分【fèn】数线的基础【chǔ】上,执行生源所在省(市、区)该专业的投【tóu】档规则,对进档考【kǎo】生按【àn】照【zhào】专业成【chéng】绩【jì】从高到低择【z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wén】化【huà】课成绩从【cóng】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jì】相同的情【qíng】况下,按各【gè】省(区、市)确定的【de】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pái】序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专业志愿无【wú】法满足时,若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则【zé】参照【zhào】考生所填【tián】报的相【xiàng】关专【zhuān】业志【zhì】愿,按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dī】分调剂到未录【lù】取满额并【bìng】符合培养要求的【de】专业;若【ruò】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jì】,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tiáo】 专升本和对口【kǒu】升学按【àn】考生所报【bào】志愿【yuàn】,以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xià】,按山【shān】西省【shěng】确定的【de】同分排序【xù】规则【zé】进【jìn】行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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