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02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0:03:40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lǐ】的是【shì】2024中国【guó】刑事【shì】警【jǐng】察学院录取【qǔ】规则,主【zhǔ】要包【bāo】含投档比例、专【zhuān】业分配、调剂规则【zé】、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yǐ】学校最新公布的【de】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二十【shí】二条  刑警学院公安专业录取安【ān】排在各省(区、市)本科【kē】提前批【pī】次【cì】进行。

第二十三条  刑警学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yī】)报【bào】考侦查学、经【jīng】济犯【fàn】罪【zuì】侦查、公安情报学【xué】、涉外警务、刑事科学【xué】技术、公安视听技术【shù】、网络安全与执法【fǎ】、数据警务技术专业的考【kǎo】生,投档成绩需达到【dào】生源省(区、市)本科【kē】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èr】)报考治安学、禁毒学、警【jǐng】犬技【jì】术专业的考生【shēng】,投档成绩需达到【dào】生源省(区【qū】、市)本科【kē】第二【èr】批次【cì】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在【zài】已【yǐ】合并本科录取批【pī】次的省(区、市),投档成绩【jì】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

第二【èr】十【shí】四条  刑警学【xué】院根据各省(区、市)招【zhāo】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二十五条  刑【xíng】警学院【yuàn】执行“分数优【yōu】先”的录取【qǔ】规【guī】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进【jìn】档考生投档分数从高【gāo】到低的顺序依【yī】次录【lù】取,依据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qǔ】专业,各【gè】专业志愿之【zhī】间不【bú】设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jì】,则作调剂录取;若不服【fú】从专【zhuān】业【yè】调剂,则【zé】作退档【dàng】处【chù】理。

第二【èr】十六【liù】条  刑警学院对于【yú】未完成的招生计划【huá】,经【jīng】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通过公开征集【jí】志愿录取。录取规【guī】则及确【què】定【dìng】录取专业方法与前【qián】款规定一致。参【cān】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符合【hé】公安院校公安【ān】专业报考资格条【tiáo】件【jiàn】,并且政治【zhì】考察【ch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

第【dì】二【èr】十【shí】七条  刑警学院在进行【háng】录【lù】取及确【què】定录取专业【yè】时,若【ruò】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

(一)在非高考综【zōng】合改【gǎi】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考生【shēng】的语文、数学【xué】、文【wén】科综合、外语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成绩。

(二)在【zài】实施【shī】“3+3”高考综合【hé】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kǎo】生的【de】语文成绩、数学成【chéng】绩、外语成绩【jì】、选考3科【kē】成绩之和、选考3科【kē】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kǎo】3科中单科次高成绩。

(三)在实施【shī】“3+1+2”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之和【hé】、语文或数学【xué】单【dān】科最高成绩【jì】、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kē】目单【dān】科成【chéng】绩【jì】、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mù】单【dān】科次高【gāo】成绩【jì】。

第二十【shí】八条  对于符合教育【yù】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规【guī】定》第【dì】46条、第47条【tiáo】所列情形的考【kǎo】生,有关省(区【qū】、市)招生考【kǎo】试机构【gòu】予以【yǐ】加分投档的,刑【xíng】警学院按【àn】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shù】进行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

第【dì】二【èr】十九【jiǔ】条  刑警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hé】改革和有【yǒu】特殊【shū】录取要求省【shěng】(区、市)的录取规则如下: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shēng】须满足本年度学校【xiào】相关专业对选【xuǎn】考【kǎo】科目【mù】的要求。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wéi】内按专业志【zhì】愿排队录【lù】取”的录取规则。

第三十条  刑【xíng】警学院公共外【wài】语课【kè】及【jí】相关专业课【kè】不具备非英语【yǔ】语【yǔ】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shèn】重报考。

第三十一【yī】条【tiáo】  刑警学院根据【jù】有关省(区【qū】、市)招生考试【shì】机构核准备【bèi】案【àn】的录【lù】取考生名册,制作考生录取通知,并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要求,开展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