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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藏农牧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21:28:00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西藏农牧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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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tiáo】  学【xué】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区、市【shì】)招生管理部门制【zhì】定【dìng】的录取政策【cè】及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xiào】按照教【jiāo】育【yù】部相【xiàng】关规定编制预留计划。预留【liú】计【jì】划数以西藏自治区教育【yù】厅【tīng】下达的招生【shēng】计划【huá】数为准,用于调节各地统【tǒng】考上线生源的不【bú】平衡。

第十四【sì】条  学校按各【gè】省级【jí】招办【bàn】提供的投档成绩【jì】整数位(含省级招办【bàn】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的【de】省【shěng】(区、市)招生,按照【zhào】各省(区、市)公布的选考科【kē】目和招生录取【qǔ】政【zhèng】策【cè】执【zhí】行。

第十六条  学校参照平行志愿录取中【zhōng】的考生【shēng】报考【kǎo】志愿顺序【xù】进行【háng】招【zhāo】生。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jié】果【guǒ】不因补投考生而发生改变。

第十七条【tiáo】  普通本科【kē】批次考生【shēng】录取办法按照“分数【shù】优先【xiān】、遵循志愿”的原则【zé】进行【háng】。对于【yú】符合教育部规定的【de】高考加【jiā】分政策的考【kǎo】生,学校认【rèn】可各【gè】省(区、市)在其【qí】文化统考成【chéng】绩总分【fèn】的基础上加分【fèn】后【hòu】形成的投档【dàng】成绩整【zhěng】数位,并【bìng】作为录取和确定专业的成绩依据【jù】,各专业志愿间【jiān】不【bú】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zhuān】业。

投档成【chéng】绩【jì】整数位相【xiàng】同者,先【xiān】按【àn】文化总【zǒng】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àn】文、理科类不同【tóng】的单科成绩(1.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wén】、文科综合、数学;2.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lǐ】科【kē】综合【hé】、语文)、专业志愿先后【hòu】顺序再次排序择优【yōu】录取【qǔ】。

当考【kǎo】生填【tián】报【bào】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zhě】,将【jiāng】予以退档;对【duì】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者,从高分到【dào】低【dī】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第十八【bā】条  学校【xiào】以英语为外【wài】语安排【pái】教学【xué】,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kǎo】时慎重【chóng】考虑。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yù】部、原卫生部【bù】和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hé】会【huì】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