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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xīn】:2024-9-21 22:13:08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录【lù】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dàng】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xìn】息,以【yǐ】下是【shì】详细内【nèi】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dòng】,以学校最【zuì】新公布的【de】信【xìn】息为【wéi】准。

招生录取办法

(一)报考资格条件

2024年报考我校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ài】人【rén】民,热爱中国【guó】共产党【dǎng】,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yì】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líng】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yǐ】下(9-21至9-21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liáng】好的思想政【zhèng】治素质【zhì】和道德【dé】品行,符合公安院【yuàn】校公安专【zhuān】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二)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jiā】公安院【yuàn】校公安专业【yè】招生面试、体能测【cè】评、体检和政治【zhì】考察,不合格的【de】,不予录取【qǔ】。面试、体能测评【píng】、体检和政【zhèng】治【zhì】考察分别由【yóu】西藏、河南四川甘肃陕西重庆6省(区)市公安机关和我校组织开展。

1.面试主要从思维表【biǎo】达能力、身【shēn】体协【xié】调能力等方面,辨识【shí】考生是否【fǒu】适合【hé】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zuò】。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具体以下面表格为标准:

(注: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2024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3.体【tǐ】检的【de】项目和标准【zhǔn】,参照公安机关【guān】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guān】规定【dìng】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biāo】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gōng】务员录用【yòng】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bù】发【fā】〔2010〕82号)。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liè】条件【jiàn】: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chóng】指数(单位:千【qiān】克/米2)在17.3至27.3之【zhī】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shě】五【wǔ】入保留小【xiǎo】数点后【hòu】一【yī】位,下同【tóng】),女性【xìng】在【zài】17.1至25.7之间。

体【tǐ】重指【zhǐ】数=体重【chóng】(千克)÷身高【gāo】(米)的平方,体【tǐ】重指【zhǐ】数保留1位小数。如【rú】:一【yī】男生体重【chóng】为70千克、身高【gāo】为1.70米,则其体重【chóng】指数为70÷1.702=24.2千克/米2 ,在17.3至27.3之间,即为合【hé】格。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

(6)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7)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8)嗅觉未丧失,不迟钝。

(9)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shū】张压小于【yú】90mmHg。

(10)心【xīn】率:每分钟大于50次且小于110次【cì】;每分钟小于50次或【huò】大于110次【cì】排除【chú】病理【lǐ】性改变【biàn】的,合格。

(11)无影响面【miàn】容且难以【yǐ】治愈的皮肤病【bìng】,如白癜风、银【yín】屑病【bìng】、血管【guǎn】瘤、斑痣等。

(12)外观不存在【zài】明显疾【jí】病特【tè】征或【huò】其他【tā】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zhèng】的斜【xié】颈等。

(13)无少【shǎo】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wān】、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kē】间距离【lí】不超过7厘米【mǐ】,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chāo】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biǎn】平足,身体【tǐ】无影响【xiǎng】功能【néng】的瘢【bān】痕【hén】,面颈部无瘢痕【hén】,无下肢静脉【mò】曲张,无【wú】腋臭,无唇【chún】、腭裂或【huò】唇裂术【shù】后明显瘢痕。

(14)身体裸露部位【wèi】(以着夏【xià】装短袖T恤及长【zhǎng】裤和正装皮鞋为准)无明【míng】显瘢痕、疤痕【hén】、胎【tāi】记等。

(15)无各种残疾

(16)在身体任何部位无文身。

(17)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4.政【zhèng】治【zhì】考察【chá】的项目【mù】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yóu】考生户籍所在【zài】地公安【ān】机关组织开展。

(三)录取

1.招生统一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2.录【lù】取时坚持从【cóng】高【gāo】分至低分录【lù】取【qǔ】原则【zé】、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zé】。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yuàn】考生生源充【chōng】足时,原则【zé】上只【zhī】录【lù】取第一志【zhì】愿考生【shēng】;在第一志愿没有【yǒu】录满的情况下,从高【gāo】分至低分录取其他【tā】志愿【yuàn】的考生。

3.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

4.对于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lǐ】,我校承认【rèn】自【zì】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投【tóu】档以及同【tóng】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lù】取规【guī】定。

5.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招生各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四)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wǒ】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shěn】查和体检【jiǎn】复查,对不合格者,我校将按照【zhào】教育部【bù】、公安部【bù】有关规【guī】定【dìng】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