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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xīn】:2024-9-21 10:01:1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全国范围【wéi】内招生,文理兼招,不限选【xuǎn】考科【kē】目(适【shì】用【yòng】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fèn】)。招【zhāo】生计划是否划分文(历【lì】史)、理(物理)科投放,须按各【gè】省级招办规定【dìng】执行。实际招【zhāo】生【shēng】计划由教育部【bù】批复【fù】下【xià】达,以各省级招【zhāo】生【shēng】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xiào】负【fù】责【zé】、招办【bàn】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qǔ】模式采【cǎi】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校考【kǎo】生须参加全国【guó】统一普通【tōng】高考,遵照各省(区、市【shì】)录【lù】取办法,进行包【bāo】括思想【xiǎng】品德考核在内的【de】综合考【kǎo】核【hé】。

第十五【wǔ】条 学校根据在【zài】生【shēng】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qíng】况,与【yǔ】省级【jí】招办【bàn】协商确定调阅【yuè】考生档案的要【yào】求:按照【zhào】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dì】十六条 学【xué】校相关专业录取的【de】体检标【biāo】准以【yǐ】教【jiāo】育部、原【yuán】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印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gōng】厅卫生部【bù】办公厅【tīng】关【guān】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jiǎn】查取消乙肝项【xiàng】目【mù】检测有【yǒu】关问题的通【tōng】知》(教学厅[2010]2号)为准。其中,有色盲和不【bú】能准确识别【bié】红、黄、绿【lǜ】、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jiàn】、信号灯、几【jǐ】何【hé】图形者【zhě】不能被服装与服饰设【shè】计和视觉传达设计【jì】专业录【lù】取。

第十【shí】七条 艺术类专业【yè】进档【dàng】考生,按照“综合【hé】分【fèn】数优先,遵循【xún】专业志愿”原则,择优【yōu】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fǎ】与各省(区、市【shì】)招办投档规则一致。若省招办无统一【yī】综合分【fèn】投档规【guī】则的,则综合分按【àn】照【zhào】统【tǒng】考专业课成绩与高【gāo】考文化课成绩之和计算【suàn】。在综合分相【xiàng】等时【shí】,优先录取【qǔ】专业成绩高者。

第十八条 使用专业考试成【chéng】绩录取的艺术类【lèi】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dé】转入不【bú】使【shǐ】用该【gāi】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yè】,普通类专业学生转专业依据学【xué】校【xiào】普通类专【zhuān】业的【de】转专业规定办理【lǐ】。

第十九条 在【zài】实行顺序志愿【yuàn】的批次【cì】,第一志愿【yuàn】不满的情况下,录取【qǔ】非第一【yī】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考生【shēng】所【suǒ】报专业不能满【mǎn】足【zú】但【dàn】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jù】各专【zhuān】业的录取情况【kuàng】进行专业调【diào】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diào】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廿一条 学【xué】校按照不【bú】超过本科【kē】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bǐ】例【lì】规定【dìng】确定预留计划,用于【yú】调节各【gè】地统【tǒng】考上线生源的【de】不平衡。预留计划【huá】的使用遵循公平公正、质【zhì】量优先原则。

第廿二【èr】条 对【duì】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shòu】加分的考【kǎo】生,我校原【yuán】则上认【rèn】可各省级招生【shēng】部门确认【rèn】的【de】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dé】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de】投档【dàng】成绩【jì】进行录取和专【zhuān】业安排。

第廿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yī】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xīn】生,将按照有关【guān】招生规【guī】定进行【háng】处【chù】理【lǐ】,直【zhí】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