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高考录取查询时间
2024广东高考录取【qǔ】查询时【shí】间预计从7月8号开始【shǐ】至9-21结束,其【qí】中提前批【pī】录【lù】取【qǔ】时【shí】间为9-21至18日,本科批录取【qǔ】时间为9-21至31日【rì】,专科批录取时间为9-21至9-21。以下是具体各【gè】批次录取【qǔ】时【shí】间【jiān】情况,大家可以【yǐ】在对应时间查看自己的录取状态,如果掉档或被【bèi】退档,要及时关【guān】注征集志愿时间。
一、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提前录取批次普通类院校、经批准可在提前批录取本科艺术类院校 | |||
艺体类院校 | 普通类院校 | ||
类型 | 投档录取时间 | 类型 | 投档录取时间 |
统考+校考 | 7月8—12日 | 空军、海军招飞院校 | 9-21 |
军检院校(含需军检面试的军队、 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飞院校) | 7月10—12日 | ||
戏曲类省际联考 | 9-21 | 非军检院校(含师范、农林、小语种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 | 9-21 |
本科层次教师 专项计划 | 7月13—14日 | 本科层次教师专项计划 | 9-21 |
本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 | |||
征集志愿 | 7月14—15日 | ||
特殊类型招生院校 | 7月16—18日 |
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院校,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 | |||
艺体类院校 | 普通类院校 | ||
类型 | 投档录取时间 | 类型 | 投档录取时间 |
专业省统考 | 7月17—24日 | 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院校) | 7月18—24日 |
征集志愿 | 7月25—31日 |
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院校,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院校 | |||
艺体类院校 | 普通类院校 | ||
类型 | 投档录取时间 | 类型 | 投档录取时间 |
专业省统考 戏曲类省际联考 | 8月3—7日 | 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军士 | 8月1—2日 |
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军士 征集志愿 | 8月2—3日 | ||
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 | 9-21 | ||
普通类专科院校 | 8月4—8日 | ||
艺体类院校及普通类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 专科院校 征集志愿 | 9-21—14日 |
注: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如有变动,请以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相关通知为准
二、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广东省 2024 年普【pǔ】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平行志愿投档及【jí】录取实【shí】施办法》执行。
(1)高校要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dàng】的生源情【qíng】况,及时反馈【kuì】是否【fǒu】增加招生【shēng】计划。增加【jiā】计【jì】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huá】后的【de】计划数以【yǐ】 1:1 比例投档;未【wèi】反馈的,按原计划【huá】数1:1比例投档。
(2)院校【xiào】专业组平行志愿投【tóu】档是【shì】以院校专【zhuān】业组为投档【dàng】单位,按照【zhào】“分【fèn】数优先、遵循【xún】志愿”的原则【zé】,实行【háng】一次性【xìng】投【tóu】档。平【píng】行志【zhì】愿投档时,按考生【shēng】投档【dàng】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yè】组志愿。只要【yào】考生【shēng】所填报的【de】院校【xiào】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合【hé】投档条【tiáo】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xiàng】该院【yuàn】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其他【tā】所填报【bào】的院校【xiào】专业组无【wú】效【xiào】。如【rú】没有出【chū】现符合投档条【tiáo】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néng】投档【dàng】。上述【shù】过程【chéng】完成后,无论档案是【shì】否投出【chū】,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shòu】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jī】会。如果【guǒ】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chū】,将不再补投到该批【pī】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非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
(1)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按【àn】考生志愿【yuàn】顺序从高分到低【dī】分投档【dàng】,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yuàn】校投档【dàng】比【bǐ】例。投档比例不超过 1:1.2,按考生成【chéng】绩排位【wèi】从高【gāo】到【dào】低投档,即【jí】第一【yī】次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quē】额的,进行补投,投第一志愿及【jí】后【hòu】续志愿。
(2)少数【shù】组织【zhī】校考的高校【xiào】艺术类【lèi】专业,省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bù】相关规【guī】定的文化分【fèn】数线进【jìn】行投档。
高校严格按考生【shēng】志愿【yuàn】进【jìn】行录【lù】取,保障考【kǎo】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yīng】承担落选的【de】责任【rèn】;凡按志愿【yuàn】被录取的【de】考生,不得更【gèng】改录取的高校;凡录取【qǔ】后【hòu】不报到的考生【shēng】,视为放弃当年录取【q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