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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1 14:27:04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九【jiǔ】条 我校严【yán】格执【zhí】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xiào】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tǐ】制,主动接受【shòu】纪检监【jiān】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坚持【chí】“公【gōng】平【píng】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程序,德【dé】智体全【quán】面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qǔ】”的原则,实【shí】施【shī】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鼓【gǔ】励考生报考【kǎo】,执行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投档录取【qǔ】政策。

第十【shí】一【yī】条【tiáo】 艺【yì】术类以综合成绩【jì】投档的【de】进档考生,按所在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投档【dàng】政策录取;不以综合成【chéng】绩投档的考生,在【zài】专业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情况【kuàng】下,按所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从高【gāo】到低排序录【lù】取。

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对未明确同【tóng】分排序【xù】规则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遵循以下同分排【pái】序规【guī】则:投档成【chéng】绩相【xiàng】同时,按专业【yè】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tǒng】考成绩相【xiàng】同时【shí】,按【àn】高考文化总成绩【jì】从高到低【dī】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总【zǒng】成绩【jì】仍相同,则【zé】依次按高考文化【huà】总成绩【jì】中语文【wén】、数学、英【yīng】语、文科综合成绩(理科综合成绩)等单科【kē】成绩从高到【dào】低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对考生的【de】加分【fèn】或【huò】降分投档等优惠【huì】政策。

第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批【pī】准后,由【yóu】院长【zhǎng】签【qiān】发,招生就业处向新生邮寄录取通知等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按【àn】国家招生规【guī】定录取的新【xīn】生,持录取通知书,按【àn】学校有【yǒu】关要【yào】求和【hé】规【guī】定的期限到校办【bàn】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jiǎ】或者【zhě】请【qǐng】假【jiǎ】逾期的,除因【yīn】不可抗力【lì】等正当事由以外,视【shì】为放弃入学资格【gé】。

第【dì】十五条 新生入【rù】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nèi】对【duì】新生入学资格【gé】进行复【fù】查(含体检复【fù】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jiāng】根据国【guó】家有关规【guī】定【dìng】视【shì】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xué】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jiǎ】者,一【yī】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jí】。

第十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xué】校【xiào】学【xué】位授予条件者【zhě】,颁发江【jiāng】西农【nóng】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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