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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1 16:44:28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体检【jiǎn】标准:按【àn】照教【jiāo】育部、卫生部、中国【guó】残【cán】疾人联合会印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dì】十一条 学校【xiào】以省招生【shēng】考试院【yuàn】提供的【de】考生电子档【dàng】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shí】二【èr】条【tiáo】 报考艺术类专业【yè】的考生,在【zài】文化考试前【qián】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zǔ】织的【de】专业术科考试并【bìng】取【qǔ】得合格成【chéng】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xiàn】后,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gāo】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yǔ】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nǚ】比例限【xiàn】制【z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