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2024民办四川天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xīn】:2024-9-21 20:22:29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民办四川天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民办四川天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dì】八条 学院实行“阳光招生【shēng】”,并按教【jiāo】育部规定的【de】“学校负【fù】责【zé】,招办监【jiān】督”的录【lù】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shàng】录取。贯彻德【dé】、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zé】,公开、公【gōng】正、公【gōng】平选拔每一位合【hé】格【gé】考生。

第九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或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其他有关文件应该录取的学生。

第十条  无加试要求。

第【dì】十一【yī】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shēng】,按【àn】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规定【dìng】执行,我院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jiàn】下【xià】,进档考生录取【qǔ】排【pái】序办法:按照专业课和文【wén】化课考试成绩总和统一从高到低【dī】排序录取【qǔ】,录满计划为【wéi】止(同时【shí】遵循【xún】各省艺术【shù】类【lèi】招生录取办【bàn】法相关规定)。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