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gèng】新【xīn】:2024-9-21 17:36:08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波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拟招收【shōu】全【quán】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jiū】生76人(含统考生【shēng】和推免生),具体研究生【shēng】招生学科【kē】专业【yè】、学制、拟招生【shēng】计划【huá】等信【xìn】息详见【jiàn】《宁波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专业目录》。

特【tè】别提示【shì】:招生专业目录【lù】中拟招生人数为【wéi】预计招生数,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dá】给【gěi】我校的【de】招【zhāo】生计划、推免【miǎn】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liàng】、一【yī】志愿统考生上线【xiàn】数量和学校【xiào】发展需要【yào】等情况对【duì】各学院(或专【zhuān】业)的招生计划【huá】做【zuò】出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tōng】高校【xiào】、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bàn】的【de】成人【rén】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huò】得国家【jiā】承认【rèn】的【de】高职高专毕业【yè】学历后【hòu】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nián】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shàng】的人员,以及国家【jiā】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yè】生,按【àn】本科毕【bì】业同等学【xué】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满足我校招生专业所列备【bèi】注要求,详见《宁波工程【chéng】学院【yuàn】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专业目【mù】录》。

三、报名

报名包【bāo】括网上报名【míng】和网【wǎng】上确认两个阶段【duàn】。所【suǒ】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wǎng】上报名和网上确【què】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yīng】届【jiè】本【běn】科毕业生原则上应【yīng】选【xuǎn】择就读【dú】学校所在【zài】地省级【jí】教育【yù】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diǎn】,其【qí】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jiāo】学点所在地省【shěng】级【j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de】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上预【yù】报名【míng】时间为【wéi】9-21至9-21,每【měi】天9:00—22:00。

2.考【kǎo】生应【yīng】在规定【dìng】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wǎng】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liú】览【lǎn】报【bào】考须【xū】知【zhī】,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jí】我校网【wǎng】上公告要求报名。报【bào】名期【qī】间,考生【shēng】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xìn】息【xī】或重【chóng】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bǎo】留【liú】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yú】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shí】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chéng】人高等学校【xiào】招生考试【shì】、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高等教育自学【xué】考【kǎo】试等国家教育考试【shì】过程中因违纪【jì】、作【zuò】弊所受处罚情况【kuàng】。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guó】家【jiā】教育考试【shì】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shēng】违【wéi】规行【háng】为【wéi】处理暂行【háng】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xué】历(学籍【jí】)信息进行网上校验【yàn】,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xué】籍)校验【yàn】结果【guǒ】。考生可在【zài】报【bào】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zhǐ】: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běn】人学历(学籍【jí】)信息。未【wèi】能通【tōng】过【guò】学【xué】历(学【xué】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不【bú】予录【lù】取。

7.按规定【dìng】条件申请享【xiǎng】受【shòu】初【chū】试加分政策的【de】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xìn】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xiǎng】受相应【yīng】加分政【zhèng】策。

8.残疾考【kǎo】生【shēng】如需组考单位在【zài】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shì】便利服务的,应于【yú】报名阶段与报【bào】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gòu】和【hé】我校【xiào】沟通申请,以便提前【qián】做【zuò】好【hǎo】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kǎo】点。因不符合报考条【tiáo】件及相【xiàng】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rèn】、考试(含初试和复试【shì】)或录取的【de】,后果由【yóu】考生本【běn】人承担【dān】。

10.考【kǎo】生【shēng】应当按要【yào】求准确填写【xiě】个人【rén】网上报名信息并提【tí】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xiě】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néng】考试(含初试和【hé】复试【shì】)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běn】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qī】查阅省级【jí】教【jiāo】育【yù】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gòu】、报考点以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jí】注意事【shì】项等,积极配合完【wán】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què】认时【shí】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gēn】据国【guó】家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kuàng】确定和【hé】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zhù】。

2.考生【shēng】网上确【què】认时应当【dāng】积极配【pèi】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zuò】要求提交有【yǒu】关补充【chōng】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shàng】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bìng】确认【rèn】。报名信【xìn】息经考【kǎo】生确【què】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yīn】考生填【tián】写错误引起的一切【qiē】后果【guǒ】由其自行承担【dān】。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2024年【nián】招生章程【chéng】及招生专业【yè】目录,详【xiáng】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mù】、学【xué】制、备注【zhù】等信息。

(一)我校【xiào】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jìn】行全【quán】面【miàn】审查,确定考生的考【kǎo】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miǎn】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yǒu】关规定取【qǔ】消【xiāo】报考【kǎo】资格、复【fù】试【shì】资格【gé】、录取资【zī】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前十天左右【yòu】,考生可【kě】凭【píng】网报用户名【míng】和密【mì】码登录“研招网”自【zì】行下载打印【yìn】《准考证》。《准考【kǎo】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yìn】,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bú】得涂【tú】改或书写【xiě】。考生凭下载打【dǎ】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zhèng】参加初【chū】试和复【fù】试。

注意:请【qǐng】考生【shēng】务必妥【tuǒ】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mì】码及《准考【kǎo】证》、居民身份【fèn】证等证件,避免泄露【lù】丢失造成【chéng】损失。

(二)初试时间

9-21至【zhì】24日(每天上【shàng】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jiān】以【yǐ】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地点

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初试方式 均为笔试。

9-21上【shàng】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guǎn】理类综合【hé】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形式

主要有笔试、面试等。复试由我校组织安【ān】排,采【cǎi】取【qǔ】差额形式,差额比【bǐ】例【lì】一般不低【dī】于120%。复试【shì】时间一【yī】般为2024年【nián】9-21月份,具【jù】体复【fù】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公布。复试考试科目详见《宁波工【gōng】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专【zhuān】业目录》。

七、调剂

调剂工作【zuò】办法【fǎ】和程序由我校【xiào】按【àn】教【jiāo】育【yù】部有关政策以及学科建【jiàn】设【shè】和发展的需要确定并提前【qián】向社会公布【bù】。我校将根据【jù】复试【shì】录取情况,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fā】布招生计划余额【é】信息。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yù】部【bù】“全国硕士【shì】生招生复【fù】试调剂服【fú】务【wù】系【xì】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根据《残疾【jí】人教【jiāo】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学生入学身【shēn】体检查取消乙【yǐ】肝【gān】项目检测有关【guān】问题的通知》(教【jiāo】学【xué】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zhào】《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guān】于【yú】印【yìn】发【fā】〈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的通知》(教学〔2003〕3号【hào】)等文件要求执行【háng】。复试后【hòu】拟录【lù】取考生应【yīng】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èr】级甲【jiǎ】等)医院进【jìn】行体格检查,具体体【tǐ】检时间【jiān】另行【háng】通知。

九、录取

(一)我校【xiào】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qǔ】办法以及【jí】考生【shēng】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zhèng】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kuàng】等择优确【què】定【dìng】拟录【lù】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shēng】诚信状况【kuàng】作为思想【xiǎng】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qǔ】的重【chóng】要依【yī】据。对于思想【xiǎng】品【pǐn】德考核不合【hé】格者不予录取。

(二)经考【kǎo】生【shēng】确认【rèn】的报考信息在录【lù】取【qǔ】阶【jiē】段一律不作【zuò】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dìng】者不予录取。

(三)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zài】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rù】学手【shǒu】续。因故【gù】不【bú】能【néng】按【àn】时报到者,应凭有关【guān】证明【míng】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jiǎ】,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从报到【dào】截止日起计),未经请【qǐng】假或请假逾期者【zhě】,除因不可抗力等正【zhèng】当事【shì】由以外,均视为【wéi】放弃入学资格。

(四)应【yīng】届本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wǎng】络教【jiāo】育届【jiè】时可毕业【yè】本科生考生【shēng】,录取当年入学时未【wèi】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zhě】,录取资【zī】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入学【xué】后,我校将对其【qí】进行思想政治【zhì】素质和【hé】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jiàn】康状况【kuàng】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zhào】有关【guān】规定进行处【chù】理。对新生复查期【qī】间【jiān】的【de】举报情况【kuàng】、调查情况【kuàng】、处理情【qíng】况在【zài】全校范围【wéi】内公开。

(六)被录取的新【xīn】生(录取【qǔ】资格无效【xiào】的除外),可【kě】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bǎo】留入【rù】学资格的条件【jiàn】、期限等【děng】根据《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lǐ】办法》(宁工【gōng】发【2022】62号)文件【jiàn】执【zhí】行【háng】。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shēng】考试【shì】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hé】考场纪律,影响考【kǎo】试公平、公【gōng】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及《国【guó】家教【jiāo】育考试【shì】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hào】)严肃处理【lǐ】。对在校【xiào】生,由【yóu】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gěi】予处分,直至开除学【xué】籍;对【duì】在职考【kǎo】生,将通知【zhī】考生所在【zài】单【dān】位,由考【kǎo】生所在单位视情节【jiē】给予党纪或【huò】政纪处分;构成【chéng】违法的,依法【fǎ】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gòu】成【chéng】犯罪的【de】,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zài】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中【zhōng】如有违规【guī】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jiā】教育考【kǎo】试【shì】考生【shēng】诚信档案》,并将考【kǎo】生的有关情况【kuàng】通报其所【suǒ】在学校或【huò】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dàng】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费和奖助政策

学【xué】费标准、奖助办法、住【zhù】宿情况等详【xiáng】见【jiàn】https://graduate.nbut.edu.cn/yggz/jzgl.htm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处,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行政楼122室,邮编:315211

电话:0574-87616880

Email:graduate@nbut.edu.cn

官方网【wǎng】站【zhàn】:https://graduate.nbut.edu.cn

所报考专业的具体【tǐ】情【qíng】况及招【zhāo】生学院【yuàn】联系方式详见:https://graduate.nbut.edu.cn/zsgz1/lxyx.htm

十三、其他

(一)我校【xiào】设【shè】有风【fēng】华【huá】校区、翠柏校区和【hé】前湾校区三个校区【qū】,研究生培养所在【zài】校区为风华校区。

(二【èr】)请考生【shēng】及【jí】时关注宁【níng】波【bō】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我校研究【jiū】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三)本章【zhāng】程由宁波工程学【xué】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wèi】尽事宜或与国家【jiā】后续【xù】相关文【wén】件【jiàn】冲突之【zhī】处均以教育部及浙江【jiāng】省教育考试院相【xiàng】关文件规【guī】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