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音乐统考包含哪些专业
新疆音乐统考包【bāo】含音乐表演、流【liú】行音【yīn】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lè】治疗、音乐【lè】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
总分为 300 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shì】包括乐理、听【tīng】写、视【shì】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zhōng】乐理 15分、听【tīng】写 30 分、视唱 15 分、器【qì】乐 240 分。
2.声乐方向
考【kǎo】试包括乐理、听【tīng】写、视唱、声【shēng】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 15分【fèn】、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声乐 240 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kuò】乐【lè】理、听写【xiě】、视唱、主项(声【shēng】乐、器乐各【gè】选其一【yī】)、副项(声【shēng】乐、器【qì】乐各选【xuǎn】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 15 分、听写30 分、视唱 15 分、主项 165 分、副【fù】项【xiàng】 75 分。主项【xiàng】选择【z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lè】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shēng】乐。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乐理和听写
1. 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
2.听写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
考试内容:
单音;
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节奏:6 小节左右;
单【dān】声部旋律【lǜ】:高音【yīn】谱表【biǎo】;8 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 音域【yù】为 f-a2以内。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a1参照。
(二)视唱
考试目【mù】的:主要考查【chá】考生的识谱【pǔ】能力、音准、节奏【zòu】与速【sù】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lè】表【biǎo】现力。
考【kǎo】试内【nèi】容:新谱视【shì】唱,五线谱记【jì】谱;1 条 8 小节旋律【lǜ】;调号为一升或一降【jiàng】;音域为 b-e2以【yǐ】内。
考试形【xíng】式:开始前提供标【biāo】准音 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shì】唱过程【chéng】中无【wú】任何音响提【tí】示。
(三)器乐
考试目的【de】:主要【yào】考查【chá】考生乐器【qì】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jí】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lì】和表【biǎo】现力。
考试内容:考生准备 2 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 8 分钟。
考试形式: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hé】伴奏(包括自【zì】动伴奏),要求背【bèi】谱【pǔ】演奏。考【kǎo】官可根据实际情【qíng】况【kuàng】调整考生【shēng】的演奏【zòu】时间或【huò】抽选作品片段,但不影响【xiǎng】成绩的【de】评【píng】定。
中西打击乐专业【yè】须准【zhǔn】备两种不同打击乐器【qì】的作品各【gè】 1 首【shǒu】,其中一【yī】种【zhǒng】为【wéi】音高类打【dǎ】击乐器【qì】,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kuàng】调整考生的演奏【zòu】时间或抽选作【zuò】品片段,但不【bú】影响成绩的评定。
(四)声乐
考试【shì】目【mù】的:主要考查考生的【de】嗓音【yīn】条件,演唱【chàng】水平及【jí】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biǎo】现力。
考试内容【róng】:考【kǎo】生准备 2 首声【shēng】乐作品【pǐn】,总时长不超过 6 分钟(如选择歌剧【jù】咏叹调须按【àn】原调演唱)。
考试【shì】形【xíng】式: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shǐ】用伴奏,要求【qiú】背谱演唱。考官可根据实【shí】际情况调整考生的【de】演奏时间【jiān】或【huò】抽选作品【pǐn】片段,但不影响成绩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