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gèng】新:2024-9-21 16:40:4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shì】所【suǒ】占【zhàn】比例,希望对大【dà】家有所【suǒ】帮助,如有不同,还【hái】请以各学院/专业【yè】实际公【gōng】布的比例为准。

一、入学总成绩

1.考生入学总成绩

入【rù】学总成绩=初试总成【chéng】绩【jì】×(50%-70%)+复【fù】试总成绩×(50%-30%)。所【suǒ】有各项成绩计【jì】算到小数点后2位。

考生的最终录取以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jì】划”“三【sān】支一扶【fú】计划”“农村义【yì】务教【jiāo】育【yù】阶段学校【xiào】教师特设岗【gǎng】位计划”“赴外【wài】汉语教【jiāo】师志愿者【zhě】”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nián】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xiào】学生【shēng】应征入伍服现役【yì】退役,达【dá】到报考条件后,3年【nián】内参加全国硕士研【yán】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shēng】,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děng】条件下优先录取。纳【nà】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zài】享受【shòu】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初【chū】试加分【fèn】政【zhèng】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fú】务期满、考【kǎo】核【hé】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shì】的,初试总分加【jiā】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zhōng】报【bào】考人文社科【kē】类【lèi】专业研究生【shēng】的,初【chū】试总分加【jiā】15分【fèn】。

二、录取工作

1.经【jīng】考生【shēng】确认【rèn】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duàn】一律不作【zuò】修改【gǎi】,对【duì】报考资【zī】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

分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两【liǎng】类。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lù】取为回【huí】原单位定【dìng】向就业的硕士【shì】研究【jiū】生【shēng】。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

②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体检不合格。

⑤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4.被拟录取的新生如【rú】保【bǎo】留入学【xué】资格,需在录取【qǔ】前由本人提出【chū】申请,经导师、学【xué】科专业、学院同意和研究生院批【pī】准【zhǔn】,可先参【cān】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bǎo】留【liú】资格学生占本学【xué】科专【zhuān】业当年招生名额,名单须经“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信息公【gōng】开平【píng】台”检查通过。

5.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如果放弃录取资格,需由本人提出面申请,经导师、学科、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6.除单考生【shēng】、原单位【wèi】定向生【shēng】外,对其他【tā】录取【qǔ】新生可依【yī】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rù】我校集体户。

7.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监督渠道:

校研【yán】究生招生办【bàn】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电子邮箱:yzb@bjfu.edu.cn;校纪【jì】检【jiǎn】监察处:010-62336014/62338237;北京市研招办【bàn】: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