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初【chū】试复试【shì】所【suǒ】占【zhàn】比例,希【xī】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yuàn】/专业实际公布的比【bǐ】例为准。
录取原则
1. 总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n×70%+复试成绩×30%。
其中【zhōng】,初试总分为500分的【de】专业,n=5;初试总分为【wéi】300分【fèn】的专业,n=3。
2. 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zhāo】生政策,根据我校各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综【zōng】合【hé】考【kǎo】生【shēng】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hé】情况、考【kǎo】生总【zǒng】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míng】单。
对于招生专业最后一个招生计划,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情况【kuàng】,则按【àn】照初试总分择优【yōu】确定拟录取【qǔ】顺序,初【chū】试【shì】总分也【yě】相【xiàng】同的,依次参【cān】考考生初试第一【yī】、第二、第三、第四科【kē】目【mù】分数择优确定拟录【lù】取顺【shùn】序。
“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计划”增量部分从【cóng】我校2024年增量【liàng】招生计划中予以保障,单列计划【huá】。“退役大【dà】学【xué】生士兵专【zhuān】项计划【huá】”考生复试合格优先【xiān】录取【qǔ】。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不合格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未按时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