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gèng】新:2024-9-21 17:04:3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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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计算及待录取确定

第三【sān】十三条 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háng】排序【xù】,总成【chéng】绩相【xiàng】同的【de】情况下,按考【kǎo】生【shēng】初试【shì】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lù】取。若初试总成绩【jì】再相同,按考【kǎo】生初试数【shù】学、初试英语成绩【jì】的高低【dī】依次排序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初【chū】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jì】×40%(适用于初试总成绩【jì】满分为500分【fèn】的专业)

(2)总成绩=(初【chū】试总【zǒng】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适用于【yú】初试总成【chéng】绩满分为300分【fèn】的专业【yè】)

其中:初试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40%。

第三十四【sì】条【tiáo】 学【xué】院应对各学位点的复试考生单独排序,按【àn】照各学位点的招生计划确定【dìng】拟录【lù】取名单。

第三十【shí】五条 各学院分别汇总各【gè】学位点的复【fù】试结果,向研究生【shēng】招生办公室报【bào】送加盖【gài】学院公章【zhāng】、学院招生【shēng】工作小组【zǔ】审核、组【zǔ】长【zhǎng】签字的拟录取名单【dān】汇总表和《复试情况登记表》;按照《复试信【xìn】息库结构》的要求填写【xiě】复试考生【shēng】信息库,并【bìng】将【jiāng】电子版提交研究生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

第【dì】三十六【liù】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jù】各学院报送【sòng】的拟【nǐ】录【lù】取名单,结合考生资格审查等结果确【què】定待录取名单【dān】,经【jīng】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组审【shěn】核【hé】后【hòu】,通过【guò】“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jì】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zhī】”。其中,调【diào】剂考生接到【dào】“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jiān】内进行网上确【què】认。

第三【sān】十七条【tiáo】 待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究【jiū】生【shēng】录取检【jiǎn】查,最终录【lù】取名单由研究【jiū】生院【yuàn】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第三十八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行为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4)我校将对拟录取名【míng】单(包括考生姓名【míng】、考生编【biān】号、初试成绩、复【fù】试总成绩、总成【chéng】绩等【děng】信息)在研究【jiū】生院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公示,公【gōng】示时【shí】间为10个【gè】工作日【rì】。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duì】变【biàn】动部分作【zuò】出【chū】说【shuō】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shì】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shēng】不得录【lù】取【qǔ】。

(5)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