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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优先录取政策

更新:2024-9-21 17:37:52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湖北高考优先录取政策

湖北高考优先录取政策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消息为准。

优先录取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 不符合优录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2)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kǎo】生,在与其他考【kǎo】生同等条件下【xià】,由院校决定是【shì】否予以【yǐ】优【yōu】先录取。

(3)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在与【yǔ】其【qí】他考生同等条【tiáo】件下,由院校决定【dìng】是【shì】否予以优先录取。

(4)平时【shí】荣获二等功或者【zhě】战【zhàn】时荣获三等【děng】功【gōng】以【yǐ】上奖【jiǎng】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jí】残疾军人【rén】的子女,因公牺【xī】牲【shēng】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yǐ】上艰苦【kǔ】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jiā】确【què】定的【de】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jiě】放军总部划定【dìng】的特【tè】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年或达到飞行最【zuì】高【gāo】年【nián】限的空勤军人的【de】子女【nǚ】,从事舰【jiàn】艇【tǐng】工作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háng】天和涉核岗位【wèi】工作累计满 15 年的军【jun1】人【rén】的子女,参加高考【kǎo】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xiào】投档线的,由【yóu】院校决定是【shì】否【fǒu】予以优【yōu】先录取【qǔ】。

(5)国家综【zōng】合【hé】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政策按应【yīng】急管理部、教【jiāo】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fáng】救援队伍人员及【jí】其【qí】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tōng】知》(应急 [2019] 37号【hào】) 执【zhí】行【háng】。

(6)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 级【jí】青【qīng】年志愿【yuàn】者的,在【zài】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yǐ】优【yōu】先录【lù】取【q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