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昭通职业学院

2024昭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15:58:37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2024昭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de】是2024年昭【zhāo】通职业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bàn】学层次、招生计【jì】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以下【xià】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bāng】助。

昭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fǎ】律和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为【wéi】规范招生行为,提【tí】高生源【yuán】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昭通职业学院实际【jì】情况,制定本招【zhāo】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昭通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育才路2号(邮政编码657000)

第四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tiáo】  办学类型:公【gōng】办全日制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代码:5387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构职责

第七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监察【chá】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全程参与、全面监督学院招生工作,严把阳光公示关、录取审核关,确保【bǎo】录取工【gōng】作公【gōng】开【kāi】、公平和公正;受理招生【shēng】录取方【fāng】面【miàn】的投诉。为加【jiā】强对【duì】招【zhāo】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xué】校【xiào】纪【jì】检科全程【chéng】监督招生录取工作【zuò】。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人员必须严【yán】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yú】高【gāo】校招生【shēng】的政策和规【guī】定,严格遵【zūn】守招【zhāo】生纪律【lǜ】。招生录取工作人员【yuán】必须【xū】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记【jì】、校【xiào】长任组长【zhǎng】的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lù】取工【gōng】作,按照公平、公正、公【gōng】开、集体决策【cè】的【de】原则,贯彻落实【shí】国家招生政策和规【guī】定【dìng】,讨【tǎo】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的【de】重大事项。学院设招生就业办公室,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dǎo】下,具【jù】体【tǐ】负责学院【yuàn】招生日常工【gōng】作、贯彻执行本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规定、章程和【hé】招生方案;编制专业招【zhāo】生计划;组【zǔ】织开展招生【shēng】宣【xuān】传【chuán】咨【zī】询工【gōng】作;组织实【shí】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与就业

第九条  学院三【sān】年制【zhì】普【pǔ】通专科拟招【zhāo】生【shēng】专【zhuān】业:畜牧兽【shòu】医、建筑工【gōng】程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jù】与财务管理、运动训练、供用电技术、新【xīn】能【néng】源汽【qì】车【ch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zhí】播电商【shāng】、烹饪工艺与营【yíng】养、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法律事务共计14个专业。

第十条【tiáo】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fā】展需要,结合【hé】学【xué】校人才培养【yǎng】、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kuàng】,统筹【chóu】考虑【lǜ】省(市)生【shēng】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shēng】学情【qíng】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guó】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yīn】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

第十一条  学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第十二条【tiáo】  分【fèn】省【shěng】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jí】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sān】条  学院全日制【zhì】普【pǔ】通专科招【zhāo】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全国统一【yī】考试的考生或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知识【shí】+技能”考试的云南省中【zhōng】专、技校、职【zhí】业【yè】高中应往【wǎng】届毕业生(即“三校生”)。

第【dì】十【shí】四【sì】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lián】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关于【yú】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jiù】业体检项目【mù】维【wéi】护乙肝表【biǎo】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yè】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qiú】执【zhí】行。请【qǐng】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hòu】须参加学校组【zǔ】织的【de】体检,体检不合格且不【bú】能【néng】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作退档【dàng】处理【lǐ】。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贯彻德、智、体、美、劳【láo】全【quán】面考【kǎo】核、择【zé】优录取的【de】原则【zé】,公开程序、公平【píng】竞争【zhēng】、公正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yuán】则进行,根据考生投【tóu】档【dàng】成【chéng】绩及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zhì】愿均未被录取【qǔ】但又达到学【xué】院最低【dī】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xià】,服从专【zhuān】业调剂者,调【diào】整录【lù】取到未录满专【zhuān】业;不服从专业【yè】调【diào】剂者,作退档处理。

同【tóng】等分【fèn】数情况【kuàng】下,专业【yè】志愿在前者【zhě】优先录取。若出现【xiàn】考【kǎo】生总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qíng】况,则依次【cì】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xué】、综合(文、理)及【jí】外语择【zé】优录取。若【ruò】招生所【suǒ】在省(区、市)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部门制定有【yǒu】关于对于总分相同情况下成绩的比较原则【zé】,则以招生省(区、市)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部门的【de】原【yuán】则为准。

报考“艺术【shù】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云南【nán】省组织的专【zhuān】业统【tǒng】考或【huò】专业联考。文化成【chéng】绩【jì】和【hé】专业成绩须达到艺术【shù】、体育类同批次录取【qǔ】控制分数【shù】线,其中【zhōng】“艺术类【lèi】”考生按考生综合【hé】成【chéng】绩【jì】=文化成【chéng】绩÷文化满分×50+专【zhuān】业成绩÷专业满【mǎn】分【fèn】×50从高到底排【pái】序进行录取,“体育类”考生按【àn】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ru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xiān】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考生可以通过邮寄的录【lù】取通知书,云南省招生考【kǎo】试院【yuàn】官方网站查询录【lù】取结果,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考生【shēng】须【xū】向我校招生【shēng】就业处申请,办理【lǐ】请假手续,否则【zé】,按自【zì】动放弃入学资格【gé】处理【lǐ】。所有【yǒu】录取新【xīn】生进校后进行资【zī】格审查,若有【yǒu】与录取信【xìn】息不符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lǐ】。

第十八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范围内,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dī】的顺【shùn】序,根据考生【shēng】填报的【de】专【zhuān】业志愿录取。凡发【fā】现提供【gòng】高考【kǎo】录取材料有弄虚【xū】作假者,学校将【jiāng】取消其【qí】入学资格【gé】和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十九条【tiáo】  录取期间【jiān】,计【jì】划调整按程【chéng】序报【bào】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六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专科毕业生在规定【dìng】的学制内完成教育教学计【jì】划规【guī】定的内容,经【jīng】审查达到【dào】毕业标准【zhǔn】的,按照【zhào】国家规【guī】定颁发昭通【tōng】职【zhí】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各【gè】专【zhuān】业收【shōu】费标准按执行【háng】云南省物价局、昭【zhāo】通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zhí】行。以《云南招【zhāo】生【shēng】》(计划版)公布【bù】的收【shōu】费标准【zhǔn】为准。

第八章  助学体系

第二十二条  按【àn】照【zhào】国家资助政策【cè】和【hé】学院“奖、助、贷【dài】”资【zī】助体系,对成绩优秀、表现【xiàn】良好、经济困难【nán】的学生予【yǔ】以奖励或资助。

第九章  监督措施

第【dì】二【èr】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监察小组【zǔ】、招生办公【gōng】室根据招生章程,各司其【qí】职。

第二十四条  学院进一步【bù】完善“阳【yáng】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维护【hù】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yuàn】的【de】社会信【xìn】誉。

第二十【shí】五条  全体【tǐ】招生工作人【rén】员【yuán】必须严格执行招【zhāo】生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负责,作风正【zhèng】派,秉公【gōng】办事【shì】。凡违反录取【qǔ】原则和纪律的,一经【jīng】查实,将予【yǔ】以严肃处理【lǐ】,并立即纠正【zhèng】。

第【dì】二十六【liù】条  学院招【zhāo】生工作接【jiē】受社会监督【dū】,并保护举报者【zhě】。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接待考生投诉【sù】、信(电【diàn】)访。

第十章  附则

第二【èr】十【shí】七条  学校网【wǎng】址:http://www.ztzyxy.cn/

第二十八【bā】条  报考【kǎo】咨询电话:0870-5456688、0870-5456699

第二【èr】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jiàn】、建议仅作【zuò】为【wéi】考生【shēng】填【tián】报志愿的参考【kǎo】,不【bú】作为学校【xiào】录取的依据及【jí】承诺。

第三十【shí】条  本【běn】章程【chéng】所列条款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hòu】的为准。

第【dì】三十【shí】一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4年三年制普通专科的招生,其他未尽【jìn】事【shì】项【xiàng】由昭通职业【yè】学院招【zhāo】生就业办【bàn】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