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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50:37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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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jiāo】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jiāo】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tīng】有【yǒu】关政策规定,为【wéi】确保山东城市服务职业【yè】学院(以【yǐ】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校和【hé】考生合【hé】法权【quán】益,结合【hé】学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的实际【jì】,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dōng】城市服务职业【yè】学院2024年普通高【gāo】职招【zhāo】生工作。

第二条【tiáo】 学院招生【shēng】工作遵循“公平竞争【zhēng】、公【gōng】正【zhèng】选拔、公开【kāi】程序,德【dé】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shēng】工【gōng】作接受纪【jì】检【jiǎn】监察部门、新闻【wén】媒体、考生和家长以【yǐ】及【jí】社会各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sì】条 学院全称:山东城【chéng】市【shì】服务职业学院【yuàn】,学院【yuàn】代码:14809。

第五条 学【xué】院【yuàn】地址:山【shān】东省烟台市【shì】高新区科【kē】创西路60号。

第六条 学院【yuàn】办学性质、层次【cì】及【jí】办【bàn】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xiào】。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bā】条 招生【shēng】机构【gòu】:学院成立以学院主【zhǔ】要领【lǐng】导为组【zǔ】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领【lǐng】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zhèng】策和招【zhāo】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shì】宜。招生【shēng】与就业处是【shì】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zuò】的常【cháng】设【shè】机构,具体负责【zé】学院普通高职【zhí】招【zhāo】生的日常工作【zuò】。

第九【jiǔ】条【tiáo】 监督机构【gòu】:学院【yuàn】纪委办公【gōng】室对招生工【gōng】作实施监督。申诉电话:0535-2246611。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院根【gēn】据区域经【jīng】济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办【bàn】学条【tiáo】件【jiàn】、专业【yè】规划【huá】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yù】部、山东省教育【yù】厅批准【zhǔn】。各专业【yè】招生【shēng】计【jì】划以省招生部门【mén】公布的为【wéi】准。学院【yuàn】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学院招生就业【yè】网(https://www.sdcc.edu.cn/zhaojiuban)、学【xué】院招生【shēng】简【jiǎn】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bù】。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yuè】考【kǎo】生【shēng】档案【àn】,具体比【bǐ】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dìng】。

2.学院对考生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dì】十五条 考生思想【xiǎng】品德考核【hé】须合格。体检【jiǎn】标准:按【àn】教【jiāo】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cán】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的有【yǒu】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投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在未【wèi】实施高考【kǎo】综合改革试点的【de】省份【fèn】,按【àn】照【zhào】各省的志愿设置【zhì】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fèn】的投【tóu】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yuán】则接受【shòu】投档,第一【yī】次【cì】填报志愿的投【tóu】档考生不足【zú】时,从【cóng】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hòu】续)志愿考生【shēng】。对未实行平【píng】行志愿的省份【fèn】,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yuán】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yuàn】报【bào】考本校【xiào】的考【kǎo】生,第一志愿投档考【kǎo】生不足时,再录【lù】取后续志【zhì】愿【yuàn】考生。

(2)投档考生【shēng】的专业安排【pái】按【àn】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de】原则确【què】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zhì】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jì】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zhuān】业志【zhì】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bú】满足某专业计【jì】划,则录【lù】取第【d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cǐ】类推。当投档考生【shēng】各【gè】专【zhuān】业志愿都【dōu】不能满足时【shí】,服【fú】从专业调剂【jì】的考【kǎo】生【shēng】根据【jù】专业计【jì】划缺额情况进行【háng】专【zhuān】业调剂【jì】,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qǔ】。

3.在【zài】确定录取资格【gé】时,考【kǎo】生的各【gè】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fèn】,无单科成【chéng】绩要求。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5.艺术类专业【yè】录取按【àn】照《山【shān】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等学【xué】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fāng】案》及省【shěng】相【xiàng】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zhǔn】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shān】东省【shěng】财政【zhèng】厅 山东省教育【yù】厅关【guān】于规范【fàn】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cè】的通知》(鲁发改【gǎi】价格〔2023〕559号)文【wén】件执行。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jiǔ】条 学院通【tōng】过奖【jiǎng】、贷、助、补、免等多【duō】种资助方【fāng】式帮助学生完成【chéng】学业。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kě】申请助学贷【dài】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jīn】、学费减免【miǎn】、勤工助学等【děng】资助项目。资【zī】助条【tiáo】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jù】学【xué】生【shēng】家庭经济情况【kuàng】,按【àn】照省财【cái】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mén】印【yìn】发【fā】的《山东省学生【shēng】资助资金【jīn】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1.学生须凭录取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到学院办【bàn】理报到手续,逾【yú】期【qī】不【bú】报到者,按自【zì】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lǐ】。

2.新生入学【xué】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zhì】、文化、健【jiàn】康等方面的入学资【zī】格复【fù】查【chá】,在新生复查中【zhōng】发现问题的【de】,按【àn】上级有【yǒu】关【guān】文件规定和学院【yuàn】规定处理。

3.对在【zài】报名和考试过程【chéng】中有弄【nòng】虚作假或【huò】其他违纪违【wéi】规行为的【de】考生,将【jiāng】报【bào】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dàng】案【àn】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时【shí】,考【kǎo】试鉴定【dìng】合格,符【fú】合毕业条件者,由学院颁发山【shān】东城市服务职【zhí】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zhuān】科学历证书【shū】。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事宜【yí】依【yī】照当【dāng】年教育部和【hé】省教育厅【tīng】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sān】条【tiáo】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yù】部的有关规【guī】定进【jìn】行入学体检,对体【tǐ】检不合格的学生【shēng】,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èr】十四条【tiáo】 转【zhuǎn】专业事【shì】宜根据【jù】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jīng】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tiáo】 本章程若有【yǒu】与上级有【yǒu】关政策【cè】不一致之处【chù】,以【yǐ】国家【jiā】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cè】为【wéi】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èr】十六【liù】条 学院不委托【tuō】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háng】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不收取【qǔ】国家规定外的【de】任何费【fèi】用【yòng】。任何以“山东【dōng】城市服务【wù】职业学院”名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rén】,学校保留依法追【zhuī】究其责任的【de】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2246625

学院官网:https://www.sdcc.edu.cn/

招【zhāo】生就业网【wǎng】:https://www.sdcc.edu.cn/zhaojiu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