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襄阳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3:11:39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de】是2024年襄阳科【kē】技职【zhí】业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cì】、招【zhāo】生计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děng】信【xìn】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襄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shùn】利进行,切实维护学【xué】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yī】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高【gāo】等教【jiāo】育法》以及教育部、湖北省【shěng】教【jiāo】育厅有关规定,结【jié】合【hé】襄阳科技职业【yè】学【xué】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chéng】。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襄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大道6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 毕业颁证:凡取得本校正式学【xué】籍的学【xué】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xiàn】内达到所在专业毕【bì】业要【yào】求者【zhě】,颁发【fā】国家普通高等教【jiāo】育专科学历【lì】证书

第八条 学校简介:襄阳【yáng】科技职业学院是【shì】以【yǐ】襄阳技【jì】师学院为基础,2023年5月经湖北【běi】省人民政府新批【pī】准、教育部备案【àn】的公办全日制高【gāo】等职业院【yuàn】校【xiào】。

学校交通便利,地处诸葛【gě】亮躬耕地,历史文化名城——襄阳【yáng】,位【wèi】于【yú】襄【xiāng】阳市【shì】东津新区孟浩然【rán】故【gù】里鹿门山下【xià】、襄【xiāng】阳科学城中心位置,紧临襄阳东【dōng】站(高铁【tiě】站),是襄【xiāng】阳市人民政府确定【dìng】的【de】东津新【xīn】区十大公共建设项目之一。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总规划占【zhàn】地1008亩【mǔ】,建筑面积36万平【píng】方米。教学【xué】楼【lóu】、实训楼、图【tú】馆、学生公寓【yù】、学【xué】生食堂、运动场等教【jiāo】学及生活设施一应俱【jù】全。学校建有机械加工、汽车维【wéi】修【xiū】等7个校内实训基地【dì】,数控车、数控铣、光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shì】等40个【gè】实【shí】验、实训【xùn】室,教学、实训、实验设【shè】备资产1.6亿元【yuán】,可容纳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已建设【shè】成为以【yǐ】学历教【jiāo】育、职业培【péi】训、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gōng】共【gòng】实训、就业服务 “六位一体”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专业设置合理,现有智能制造、电气与自动化工程、车辆工程、计算机与信息【xī】工程、经济【jì】与管理【lǐ】、现代服务、公共课部和继续教育【yù】学院等八个教【jiāo】学【xué】单【dān】位,紧贴市场需求,现开设高、中职专业30余【yú】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3个,省【shěng】级品【pǐn】牌特色专业10个,襄阳市技能人才紧缺专【zhuān】业4个。全日制在【zài】校生近8000人,年【nián】承担各级各类【lèi】职业【yè】培训【xùn】10000人次以上。

学校【xiào】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97人,其中正高级【jí】职【zhí】称10人【rén】,副高级职称93人,研究生65人,省市级名师工匠、技术能手20余人,大师工作室6个。

学校办学理念先进。秉承“德技【jì】兼修【xiū】 知行合一”的校【xiào】训【xùn】,坚持【chí】“校企【qǐ】合作 共育【yù】人才”的【de】办学模式和“1+X”证书制度(毕业证【zhèng】+若干技能等【děng】级【jí】证书),始终【zhōng】将产教融合作【zuò】为办学的重【chóng】要举措,着力培养具有【yǒu】工匠精神和工匠能力的高技能【néng】人【rén】才。

学【xué】校办学成【chéng】果丰硕。先后荣获全国【guó】职业教育【yù】先【xiān】进单位、全国第六届【jiè】黄炎培【péi】职业教育【yù】优秀学校、全【quán】国高技能人才培【péi】育突出贡【gòng】献单【dān】位【wèi】等荣誉称号,是全国【guó】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dì】、湖北省紧缺技【jì】能人【rén】才振【zhèn】兴计划师资培训【xùn】基地、湖【hú】北省唯一【yī】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和襄阳市【shì】公共实训【xùn】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lì】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根据【jù】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部、湖北【běi】省教育厅、湖北省招生委员【yuán】会办公室等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zhāo】生工【gōng】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由党委【wěi】书记、校长【zhǎng】、分管招【zhāo】生工作【zuò】副【fù】校长【zhǎng】及二级学院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lǐng】导小组下【xià】设办公室,办公室设【shè】在【zài】招生就业【yè】处【ch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xiào】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xiǎo】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jù】学校的【de】招生【shēng】政策,编制【zhì】招【zhāo】生计划【huá】,组织招生宣【xuān】传和录取【qǔ】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wù】。

第十【shí】一条【tiáo】 学校设立由学校【xiào】领导【dǎo】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chéng】的招生工作【zuò】监督小【xiǎo】组,对招生工【gōng】作全过程【chéng】实施【shī】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pái】专人负【fù】责考生【shēng】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sù】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tōng】过各省级【jí】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学校招生简【jiǎn】章【zhāng】、学校官方网站等向【xiàng】社会公【gōng】布【bù】。各有【yǒu】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bù】的计划【huá】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qǔ】对【duì】象为【wéi】各生源【yuán】省份参加2024年全国【guó】普通高考的考生和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考【kǎo】生。坚持【chí】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yuán】省份【fèn】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考生【shēng】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hòu】,学校根据考生【shēng】电【diàn】子档案信息、填【tián】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děng】各方面情况,依【yī】据考生专【zhuān】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zhào】投档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jì】相同,按照各【gè】生【shēng】源省【shěng】份【fèn】排序【xù】规则排【pái】序,综合考【kǎo】虑,择优录取【qǔ】。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shēng】志愿【yuàn】的,若考【kǎo】生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可按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政策【cè】和规定调剂至其它志【zhì】愿未满【mǎn】额专【zhuān】业【yè】;若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xiào】认可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降分政【zhèng】策。

第十【shí】六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fēi】英语【yǔ】语【yǔ】种考【kǎo】生若被录取到本【běn】校【xiào】,进校【xiào】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yǔ】安排教学。

第十七【qī】条 学校【xiào】对考【kǎo】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hé】会制定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十【shí】八条【tiáo】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tōng】知书【shū】规定【dìng】的【de】报【bào】到时间来【lái】我【wǒ】校报到。因【yīn】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xiào】招生【shēng】就业处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wèi】经同【tóng】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dòng】放弃入学资【zī】格【gé】处【chù】理。

第十九条 新【xīn】生入学后,学校在三【sān】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shēng】规定对其【qí】进行入学资格【gé】复【fù】查,资格【gé】审查不合格【gé】者,按【àn】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lǐ】。

第七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zhù】宿【xiǔ】费【fèi】以及其它应缴纳【nà】的【de】费用。以上收费标准按湖北省【shěng】相关单位【wèi】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shí】一条 学【xué】校【xiào】设有国家【jiā】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děng】,建【jiàn】立有【yǒu】完【wán】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kùn】难的新生,可【kě】持考【kǎo】生所在地民政等部门核发的【de】相关有【yǒu】效证件【jiàn】向学【xué】校申请办【bàn】理学费【fèi】缓交手续,也可根【gēn】据国家有关规定在【zài】地方资助部门申请国家助学贷【dài】款,入学时暂不交学费、住【zhù】宿费,仅需【xū】先行【háng】缴【jiǎo】纳书本费【fèi】、体检费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大道6号

联系电话:0710-3622593,0710-3513238

电子邮箱:xykjzyxy@163.com

学校网【wǎng】址:https://www.xykjzyxy.edu.cn

第二【èr】十四条 本【běn】章【zhāng】程【chéng】若【ruò】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的规定不【bú】一致,以国家和【hé】生【shēng】源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zhāng】程自【zì】主管部门核定后正式【shì】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其【qí】它【tā】相关【guān】未尽事【shì】宜由襄阳科技【jì】职业学院授【shòu】权学校【xiào】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