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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2024-9-22 20:10:2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2024年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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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上海市普【pǔ】通高【gāo】等学【xué】校全国统考招生【shēng】章程【chéng】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925号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zhāo】生工作【zuò】的最高决策【cè】机构【gòu】,统一领导学校招生【shēng】工作;上海【hǎi】科创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招生就业办【bàn】公室是【shì】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gōng】作的常设【shè】机【jī】构,负【fù】责学校招【zhāo】生的日【rì】常工作;上海【hǎi】科创【chuàng】职【zhí】业技术学院监察办公【gōng】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xiào】依据【j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zhǔn】的年度招生规【guī】模,结合学校【xiào】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今【jīn】年【nián】分省分【fèn】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kuàng】,科学、合【hé】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shěng】分【fèn】专业招生【shēng】计划。

(二)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本【běn】年度【dù】我校分【fèn】省【shěng】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shěng】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nián】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专【zhuān】业和计划相【xiàng】关【guān】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yǐ】教育部、原【yuán】卫生【shēng】部和中国残【cán】疾【jí】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jù】,考【kǎo】生须【xū】据实上报健康状况【kuàng】。若隐瞒病情【qíng】病史,学校将按【àn】照教【jiāo】育【yù】部《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学生管【guǎn】理规定》和本【běn】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全国统一【yī】考【kǎo】试(秋季统【tǒng】一考试【shì】)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首轮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按【àn】当地【dì】确定的【de】投档原则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tóu】档。具体的投档比【bǐ】例由我校根据各【gè】省市【shì】实际生【shēng】源情况确定,实【shí】行平行志愿投【tóu】档的批次【cì】原则上投【tóu】档比例不超过105%,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yuán】则【zé】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对进档【dàng】学生【shēng】以分数优【yōu】先为原【yuán】则【zé】,按投档成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排序,根据【jù】考生【shēng】志【zhì】愿【yuàn】依次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wén】、外语成绩。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提【tí】档要求,但【dàn】未【wèi】进入所填专【zhuān】业志愿且愿意【yì】服从专业调剂的【de】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仍有缺【quē】额专业的专业序号顺【shùn】序,依【yī】次【cì】作调剂录取。

(二)首轮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征【zhēng】集平行志愿考【kǎo】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shèng】余数的100%进行【háng】投档;若生源【yuán】仍不足,我校【xiào】可以【yǐ】将剩余的招生【shēng】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zú】的【de】省市安排录【lù】取。

(三)高考改革有【yǒu】关省市【shì】的录取规则【zé】和程序【xù】以当【dāng】地省级招办规【guī】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十三、资助政策学校认真【zhēn】执行国家和上海市【shì】相关学生资助规【guī】定,被本【běn】校【xiào】录【lù】取的家庭【tíng】经济【jì】困难【nán】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shēn】请入学,入学【xué】后可按规定申请国【guó】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kuǎn】、勤工【gōng】助学岗位、特【tè】殊困【kùn】难补助和学【xué】费【fèi】减免【miǎn】等。我校承诺:确保【bǎo】被本校录【lù】取的学生不因【yīn】家庭经济困难而辍【chuò】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zhāo】生“阳光【guāng】工【gōng】程”的统一要求【qiú】,我【wǒ】校秋季统【tǒng】一考试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běn】校监察办【bàn】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770031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kczy.sjedu.cn

学校招生信【xìn】息网:https://kczy.sjedu.cn/zsjy

微信公众号:shkczy

咨询【xún】电【diàn】话:021-67700020 、021-67700050

十六、其他须知本章程由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