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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2 18:50:52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lù】取规【guī】则【zé】,主要包【bāo】含投档比例【lì】、专业分配【pèi】、调剂【jì】规则、身【shēn】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róng】,供【gòng】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jiǔ】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bù】最新【xīn】颁布的当年度《教【jiāo】育【yù】部关于做好【hǎo】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dì】十条 招【zhāo】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坚持公平、公正、公【gōng】开的原则,实【shí】行“学校【xiào】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yè】水平【píng】考【kǎo】试【shì】成绩,择优录取【qǔ】。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jiǎn】标【biāo】准的规【guī】定。

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十二条【tiáo】 普【pǔ】通类专业【yè】录【lù】取实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yuàn】”的原则【zé】,即先【xiān】按总分从高到低排【pái】序【xù】,根据排序【xù】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zhì】愿顺序录取。

当实际投档成绩【jì】相同【tóng】时,采用新高考综【zōng】合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按语【yǔ】文数学两科成【chéng】绩之和、语文或数【shù】学单科最【zuì】高成绩、外语【yǔ】单科成【chéng】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xuǎn】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dī】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yuàn】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tóu】档【dàng】,志愿顺序相【xiàng】同则全部投档;采用【yòng】传统高考模式的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市【shì】),文【wén】史类考生依【yī】次按语文、数学【xué】、外语成【chéng】绩【jì】从【cóng】高到低排【pái】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其【qí】他【tā】省份按照该省【shěng】招生委【wěi】员【yuán】会规定的同分投【tóu】档【dàng】排序规则安排,投档录取【qǔ】。专业调剂录【lù】取只能在考生被【bèi】投档的院校【xiào】专业组【zǔ】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fú】合专业【yè】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lǐ】。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yè】实行【háng】平【píng】行志愿投档方式,音乐、美术、体【tǐ】育类【lèi】的专业成绩使【shǐ】用省统考成绩录取【qǔ】。录【lù】取原【yuán】则是“按【àn】分排序【xù】,遵循志【zhì】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lù】取,当投档分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的同分投【tóu】档【dàng】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艺术【shù】、体育【yù】类考生兼报普通【tōng】类考生录取办【bàn】法按照普通类【lèi】录取办法执行【háng】。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六条 各【gè】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yè】限【xiàn】报要求【qiú】按《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执行。师【shī】范【fàn】类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教【jiāo】师【shī】资格认定【dìng】体【tǐ】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其他【t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jiā】、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háng】。

第十七条 加分及奖励政策

凡符合国家、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考生,可予以加分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