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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10:44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西机电【diàn】职业技【jì】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lèi】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zhù】。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hù】学院【yuàn】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bǎo】证招生【shēng】工【gōng】作的顺利【lì】进行,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教【jiāo】育部关于做【zuò】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tōng】知》(教学【xué】〔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yuàn】实际,特【tè】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贯彻“公平【píng】、公正、公【gōng】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de】原则【zé】。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88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录取通知签发人:院长。

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13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shí】一【yī】条 学院设立招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bù】门负责人组成。主【zhǔ】要职责是:全【quán】面【miàn】统筹学院招生工作【zuò】;对【duì】招生工作【zuò】中遇到的重大问【wèn】题提出指导意见;审核学【xué】院年度招生章【zhāng】程【chéng】。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xīn】是【shì】学院【yuàn】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yào】职责是:制定【dìng】招生章【zhāng】程;编【biān】制【zhì】招生计划;组织招【zhāo】生宣传【chuán】;负责招生录取【qǔ】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tiáo】 学院招生工作【zuò】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系部设【shè】招生工作组,其主【zhǔ】要职责是提出【chū】专业招生【shēng】计划建议,开展专业招【zhāo】生宣传服务【wù】。

第【dì】十四条 学院成立由【yóu】纪检监察机构组【zǔ】成的监督【dū】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实【shí】施【shī】监督,确保“阳光【guāng】招生【shēng】”。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shí】五条【tiáo】 根据学院发【fā】展【zhǎn】规模【mó】、办【bàn】学条件、人才需求、专业学科发展等因素,统筹考【kǎo】虑各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生源情【qíng】况、区域【yù】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pái】、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dìng】学院各类【lèi】别招生计划。经学院【yuàn】招生【shēng】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报山【shān】西省教【jiāo】育厅批准【zhǔn】。

学院执行教【jiāo】育部和【hé】山西省教【jiāo】育厅核准备案的【de】分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招【zhāo】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shēng】机构公布数据【jù】为准【zhǔn】。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shí】六条 按照“学院负【fù】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qǔ】。招生录取工【gōng】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lǐng】导组的【de】领导下【xià】,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zhī】实施【shī】。

第十七条 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贯彻“公平【píng】、公正、公开、严【yán】格程序、择优【yōu】录取【qǔ】、接受监督”的原则【zé】。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核、综合评价、择【z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

1.“高本贯通”招生对象为山西省当年参加普通高【gāo】考考生【shēng】,招生【shēng】计【jì】划由【yóu】省教育厅统筹安排【pái】。录取执行山【shān】西省招【zhāo】生【shēng】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高本贯通”录取分数线,对于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专【zhuān】业【yè】;若【ruò】考生【shēng】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néng】满足【zú】,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lù】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jiāng】予以退【tuì】档。

2.“普通专【zhuān】科”面向【xiàng】全国招收【shōu】参加【jiā】当年高考【kǎo】的考【kǎo】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qǔ】分数线由各【gè】省级招生管理机构划【huá】定;对于高考进档【dàng】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xiān】分配专业;若【ruò】考【kǎo】生所【suǒ】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zú】,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的【de】考生,将其调录【lù】到【dào】计划未满专业【yè】,不服从专业调剂的【de】考【kǎo】生,将【jiāng】予以退档。

学院对于【yú】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规定的【de】加、降分政策【cè】均予以【yǐ】认可。

3.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九条 对口升学

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三二转段”

严格执行【háng】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xī】省招生考试管理【lǐ】中心相关文件精【jīng】神【shén】及政策【cè】规【guī】定【dìng】,制定适合本学【xué】院“三二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xī】省教育【yù】厅备案。学【xué】生在完成【chéng】中职阶段学习后【hòu】,须参加学院与对接【jiē】中职【zhí】院校共同【tóng】组织的“三二转段”升学考核,考【kǎo】核合格者方可【kě】升入学院继续学习【xí】。

第二十一条 被【bèi】录取的考生【shēng】,必须按学院规【guī】定的日【rì】期【qī】到学院报到【dào】,对未经学院【yuàn】同【tóng】意逾期【qī】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zī】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rù】校后,按【àn】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xué】体检【jiǎn】复【fù】查。对在新生【shēng】入学资【zī】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zài】弄虚作假【jiǎ】、徇【xùn】私舞弊【bì】等情形的,确定【dìng】为复查不合格,取消【xiāo】其学籍;学生入【rù】学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bù】、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印发【f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yǒu】关补充规【guī】定执【zhí】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èr】十三【sān】条 严格按照《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tōng】知》(晋教【jiāo】计财【cái】【2000】30号)文【wén】件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根据住宿人数收取住宿费,每学年400元-800元。

2024年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专业代码学费(元)学制(年)
1光伏工程技术文理4303014000
2光伏材料制备技术文理4306064000
3现代铸造技术文理4601084000
4智能焊接技术文理4601105200
5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文理4205044000
6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文理4404044000
7智能控制技术文理4603034000
8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4603065200
9无人机应用技术文理4606094000
10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文理5001114000
11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文理5006034000
12工业互联网应用文理4603104000
13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文理4601045200
14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理4601134000
15机电设备技术文理4602025200
16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文理4902134000
17财税大数据应用文理5301015200
18市场营销文理5306054000
19电子商务文理5307014000
20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文理5602164000
2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文理4607014000
22新能源汽车技术文理4607024000
23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文理4607044000
2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文理5002104000
2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5002115200
26机械设计与制造文理4601014000
27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文理4601024000
28数控技术文理4601035200
29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文理4602014000
30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4603015200
31智能机电技术文理4603025200
32工业机器人技术文理4603055200
33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5102025200
34大数据技术文理5102054000
35工业互联网技术文理5102114000
36移动应用开发文理5102134000
37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文理5103024000
38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设备运维方向)文理4603015200
39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文理4601014000
40电梯工程技术文理4602064000
41物联网应用技术文理5101024000

备注【zhù】:三年制适用于普【pǔ】通【tōng】高考、对口升学考生;二年【nián】制适用于【yú】“三二转段”考生【shēng】。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dì】二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xí】年限内【nèi】,修完【wán】教育教学计划规定【dìng】内容,成【chéng】绩【jì】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chéng】认的【de】“山西机【jī】电【diàn】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普通高等【děng】学校专科毕业【yè】证书”。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wǔ】条 学院【yuàn】严格执行【háng】财政部、教育【yù】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zhōng】心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设立的国【guó】家奖【jiǎng】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国【guó】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tuì】役士兵【bīng】国家教育资【zī】助、基层就【jiù】业学费补偿等国家资助政【zhèng】策【cè】。

第二十六条【tiáo】 学院设立校内奖助学金,绿色通【tōng】道、困难补助、勤工助学【xué】等资【zī】助政策【cè】,帮助【zhù】家庭困难学生顺【shùn】利【lì】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咨询、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

1.咨询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咨【zī】询电【diàn】话:0355—2618838、2618837、2618836

3.邮箱咨询:sxjdxyzsb@163.com

4.学【xué】院网址:http://www.sxjdxy.edu.cn

第二十八条 监督

1.监督部门:学院纪检监察机构

2.监督电话:0355-2618816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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