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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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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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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贯【guàn】彻落实招生“阳光【guāng】工【gōng】程【chéng】”,规范【fàn】招生行为,维护考生【shēng】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shēng】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jù】《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bù】有关规定的要【yào】求【qiú】,并结合学院实际【jì】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29号

第三条 招生录取原则:

1.学院成立以院党委记、院领【lǐng】导【dǎo】和有关部门【mén】负责【zé】人组成【chéng】的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xiǎo】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zhāo】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rì】常事务;成【chéng】立以【yǐ】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guān】部门领导参加的【de】招【zhāo】生工作纪检组,负【fù】责监察招生录取【qǔ】全过程,并接受社【shè】会监督。

2.学院招生计【jì】划分【fèn】配【pèi】参考【kǎo】师生比、生【shēng】均教学【xué】行【háng】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jiàn】,结合上年【nián】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miàn】的情【qíng】况,统筹调整【zhěng】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省级【jí】教育行政【zhèng】部门核准下达、各【g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

3.学院普通高考录取以全【quán】国普通高等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shì】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zhì】、体全面衡量,坚持【ch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duì】进档【dàng】考生以专业志愿优【yōu】先,按分数【shù】从【cóng】高到低录取,按照专业志愿【yuàn】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shí】,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将调【diào】剂【jì】到录取计【jì】划未满的专业,不服【fú】从【cóng】调【diào】剂的考生将予【yǔ】以退档。

4.艺术类录取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级统考【kǎo】成绩均【jun1】达到【dào】省艺术类【lèi】专业录【lù】取【qǔ】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5.根【gēn】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yǒu】关【guān】加【jiā】分【fèn】和优先录取的规定【dìng】,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fèn】为准,分数【shù】相同时优先录【lù】取【qǔ】加【jiā】分考生【shēng】。

6.三【sān】二转【zhuǎn】段录取 严格【gé】执行山西【xī】省教育【yù】厅及山西省招生考【kǎo】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jīng】神【shén】及政策规定。

7.对口【kǒu】升学录取执行国【guó】家【jiā】及山【shān】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zhèng】策规定【dìng】。

8.学院非外语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9.被录取【qǔ】的考【kǎo】生,必须按【àn】学院规定【dìng】的日期【qī】到【dào】学院【yuàn】报到,对未【wèi】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háng】放弃入学资格。

10.新生入校后,学院【yuàn】按照有关规定进【jìn】行新【xīn】生入【rù】学资格【gé】复【fù】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fù】查有问【wèn】题者【zhě】,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条 学【xué】生资助:学【xué】院执行国家相关资助【zhù】政策,制定学生【shēng】资助【zhù】系列办法。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享受【shòu】:国【guó】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勤工【gōng】助学资助,合作企业【yè】助学金等;家庭【tíng】经济困难【nán】学生依据国家【jiā】与学院相关资【zī】助【zhù】政策,可以【yǐ】申请国家【jiā】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yuàn】助学金。

第五条 体检要【yào】求:执行教育部【bù】和卫生部的《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zhǐ】导【dǎo】意见》。

第六条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毕业证颁发:学生修业期满【mǎn】且成绩合格,毕业时【shí】颁发“山西【xī】旅游职业学【xué】院”高职【zhí】毕业【yè】证书

第八条 录取结果:学院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将及时在校园网【wǎng】上公布【bù】录【lù】取【qǔ】结果。

第九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29号

邮    编:030031

学【xué】院【yuàn】网址:www.sxtvi.edu.cn( www.sxtvi.com.cn)

咨【zī】询电话:0351-7973253  7972696

监督电话:0351-7978552

第十条 附 则:

1.本校参与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的筹建工作。

2.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