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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鞍山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10:14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鞍山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鞍山师范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lèi】型、办学层次、招生【shēng】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nèi】容【róng】,希【xī】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鞍山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kē】(除【chú】专升本专业、健康服务【wù】与管理【lǐ】专业、养老【lǎo】服务管理专业、学【xué】前【qián】教育(师范)专【zhuān】业、小学教育(师范)专业、应用心理学(师【shī】范)专业、教育【yù】技术学(师范)专业【yè】的其他【tā】本科专业)在校本部平安【ān】街校区【qū】办学【xué】: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邮编:114007

学前教【jiāo】育(师范【fàn】)专业、小学教育(师范)专业、应用心理学(师范)专业【yè】、教育技术学【xué】(师【shī】范【fàn】)专业第一年在职教城【chéng】校区办学:辽宁省【shěng】鞍山【shān】市千山区千山西路690号 邮编:114016;后【hòu】续办学地点根据平安街校【xiào】区的【de】改【gǎi】扩建进【jìn】程再做安排。

高职(专科)、专升本专业、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养老【lǎo】服【fú】务管理专【zhuān】业在职教【jiāo】城校区办学:辽宁【níng】省鞍山市【shì】千山区千山【shān】西【xī】路690号 邮编:114016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xué】条件【jiàn】:校【xiào】园【yuán】占地面积751107.7万平方米【mǐ】(约合1126.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yòng】房【fáng】面【miàn】积12.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平方米;生师比17.4:1;专任【rèn】教师【shī】839人,其中【zhōng】具有【yǒu】研究生学位【wèi】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bǐ】例为88%;具有高级职务教【jiāo】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0.2%;教【jiāo】学【xué】科研仪器设【shè】备总值12325.9万元,生均教学【xué】科【kē】研【yán】仪器设备值7766.2元【yuán】;图115.2万【wàn】册,生均图书72.6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3年基层【céng】统【tǒng】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xiǔ】舍标准平安【ān】街校区为4人间或6人间,职教城校【xiào】区6人间或【huò】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jí】新生入【rù】学采取学校集【jí】中统一【yī】分配。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fèn】配原则和办法:根【gēn】据我校人【rén】才培养目【mù】标、办学【xué】条件等【děng】实际【jì】情况,以社【shè】会需【xū】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guī】划为【wéi】参考,统筹考虑各【gè】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zhì】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fā】展及重点支持政策【cè】、历【lì】年【nián】计划【huá】安排【pái】等因素,确【què】定分省招生计划,招生【shēng】计划重点向中西【xī】部地区倾斜。我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de】分省【shěng】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执【zhí】行。2024年学校【xiào】不设置预留计【jì】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xǔ】招生的语种:本科的英语(师【shī】范)专业【yè】只安【ān】排英语【yǔ】教学,其【qí】他语种考【kǎo】生慎报;日语【yǔ】专业只【zhī】安排英语【yǔ】或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bào】;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yè】外语课程只安排【pái】英语或日【rì】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shèn】报。高职【zhí】(专科)的应用【yòng】英【yīng】语和应用韩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shèn】报【bào】。

3、男女比【bǐ】例要求:2024年所有招生的【de】本科、专科【kē】专业【yè】均【jun1】不设置男【nán】女生比【bǐ】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授予学位门类学费标准元/年/生备注
1030302社会工作四年9-21年文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法学4800
2030503思想政治教育四年9-21年文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法学4800师范类
3040104教育技术学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教育学4800师范类
4040106学前教育四年9-21年

文理

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教育学4800师范类
5040107小学教育四年9-21年

文理

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教育学4800师范类
6040201体育教育四年9-21年体育体育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教育学4800师范类
7040207T休闲体育四年9-21年体育体育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教育学4800
8050101语言文学四年9-21年文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文学4800师范类
9050103汉语国际教育四年9-21年文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文学4800
10050201英语四年9-21年

文理

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文学4800师范类
11050207日语四年9-21年

文理

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文学4800
12050306T网络与新媒体四年9-21年文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文学4800
13060101历史学四年9-21年文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历史学4800师范类
14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5200师范类
15070201物理学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5200师范类
16070301化学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5200师范类
17070302应用化学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5200
18070501地理科学四年9-21年

文理

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理学5200师范类
19071001生物科学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5200师范类
20071102应用心理学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教育学4800师范类
21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5200
22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二年9-21年
高职理学5200
23080910T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24082701食品科学与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25120108T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管理学5200
26120203K会计学四年9-21年

文理

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27120202市场营销四年9-21年

文理

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28120410T健康服务与管理四年9-21年

文理

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29120901K旅游管理四年9-21年文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30120901K旅游管理二年9-21年
高职管理学5200
31120902酒店管理四年9-21年文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32130201音乐表演四年9-21年艺术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
33130202音乐学四年9-21年艺术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师范类
34130401美术学四年9-21年艺术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师范类
35130404摄影四年9-21年艺术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
36130405T书法学四年9-21年艺术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师范类
37130503环境设计四年9-21年艺术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
38130504产品设计四年9-21年艺术艺术类(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
39120414T养老服务管理四年9-21年

文理

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待定

(注:120414T养老服务管理收费标准以发改委批文为准)

高职专科: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费标准元/年/生备注
1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三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5000
2520801健康管理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5000
3530302大数据与会计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5000
4530701电子商务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5000
5570202应用英语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5000
6570204应用韩语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5000
7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xué】习【xí】期满【mǎn】,成【chéng】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fàn】学院【yuàn】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本科【kē】毕业证书,达到鞍山师范学院学【xué】位授予标准的【de】颁发鞍【ān】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zhuān】科)学生学习期满【mǎn】,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xué】院【yuàn】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专科毕业证【zhèng】书。

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或学校本科师范【fàn】生教育教【jiāo】学【xué】能力考核,考核通过【guò】后颁【bān】发【fā】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de】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zhāo】生专业收【shōu】取学费标【biāo】准在“三【sān】、专业设置说【shuō】明”表【biǎo】中【zhōng】具体列明【míng】。平安街【jiē】校区住宿【xiǔ】费收费标准有四档:1200元/学年·生、1000元【yuán】/学年·生、900元/学年·生、500元【yuán】/学【xué】年·生【shēng】;职教城校区住【zhù】宿费收费标【biāo】准有【yǒu】两【liǎng】档:1000元/学年·生、800元/学年·生【shēng】。由学校【xiào】统一安排住宿。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xué】生因故【gù】退学或提前结【jié】束学业的【de】,根据学生实【shí】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tuì】剩【shèng】余【yú】的学费和住宿费【fèi】。

3、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①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jiǎng】学金:由【yóu】中央【yāng】政府出资设立,奖励【lì】全【quán】日制本、专科(含【hán】高职、第【d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shēng】中特别【bié】优秀的学生【shēng】,奖励标【biāo】准均为每生每年8000元【yuán】,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辽宁省【shěng】政府奖学金:由【yóu】辽宁省【shěng】政府出资设【shè】立【lì】,奖励全【quán】日制本【běn】、专科【kē】(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de】学生,奖励标【biāo】准均为每生【shēng】每年【nián】8000元,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zhì】、体、美、劳【láo】全面发展。

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由中【zhōng】央政【zhèng】府出资设立【lì】,奖励【lì】全日制本【běn】、专科(含高职、第二【èr】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5000元【yuán】,激励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勤奋【fèn】学习【xí】、努力进取,德【dé】、智、体、美、劳全【quán】面发【fā】展。

优【yōu】秀【xiù】学生奖学金:由【yóu】学校出资设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kè】苦学习、全面发展,奖【jiǎng】励标准分为三个等【děng】级【jí】,一等奖【jiǎng】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èr】等【děng】奖学金每【měi】生每年【nián】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②助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助学【xué】金:由各级财政部门【mén】共同出资设【shè】立【lì】,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shì】学位,不【bú】含退役士兵学生【shēng】)在校生中的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shēng】。资助标准为【wéi】一【yī】等国家助【zhù】学金每生每【měi】年4400元;二等国家【jiā】助学金每生【shēng】每【měi】年2750元。

退役士兵助学金【jīn】:符【fú】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shì】兵【bīng】学【xué】生全部享【xiǎng】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biāo】准【zhǔn】为每生每年3300元。

新生入【rù】学“绿色通道【dào】”:根据《鞍山师【shī】范学院资助【zhù】家庭经【jīng】济【jì】困【kùn】难【nán】学生办法》规定,如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无【wú】法缴纳学宿费【fèi】的【de】新生,可【kě】以通过“绿色【sè】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入【rù】学后再【zài】通过其他渠道(如【rú】国【guó】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zhù】、申请助学金等)筹集学宿费。

临时困难补【bǔ】助:对【duì】因突【tū】发性、临【lín】时性【xìng】、特殊【shū】性疾病【bìng】、自然【rán】灾害【hài】或突发事【shì】故等原因造成【chéng】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视情况给予资助。

③社会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学校【xiào】依【yī】托企业、社会团体【tǐ】和个人(校友、社会【huì】爱【ài】心人士【shì】、学校【xiào】教职工)设【shè】立社会奖(助)学金,为【wéi】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提供学费、住宿费、生【shēng】活费以【yǐ】及相关生活用品、学【xué】习用品【pǐn】等方面的支【zhī】持。

④学费减免情况

应征入伍服兵役【yì】高等学【xué】校学生国【guó】家教育资助:国【guó】家对【duì】应【yīng】征入伍服义【yì】务兵【bīng】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shēng】,在入伍时对其【qí】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háng】一【yī】次性补偿【cháng】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zhù】学贷款实行代偿【cháng】;对应征入【rù】伍服义务兵役【yì】前正在高等学【xué】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shēng】规定【dìng】录【lù】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qī】间按【àn】国家【jiā】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tuì】役后自愿复学【xué】或【huò】入学的,实行学费减【jiǎn】免;对退役后【hòu】,自主就【jiù】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huò】高职【zhí】分类招考【kǎo】方【fāng】式【shì】考入高【gāo】等学校并到校报到【dào】的【de】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以上学费国家【jiā】教【jiāo】育【yù】资【zī】助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bù】分【fèn】不予补偿【cháng】、代偿或减免。

孤儿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为教育引导孤儿大学生健康成长,学校按年度全部免除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

生【shēng】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fā】银【yín】行等金融机【jī】构【gòu】向高等【děng】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学【xué】生【shēng】(含预【yù】科生)发放的【de】、在学生入【rù】学前户籍所【suǒ】在县(市、区)办理的【de】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kuǎn】为信用【yòng】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gòng】同借款【kuǎn】人,共同承担【dān】还款责任【rèn】。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qǐ】,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èr】学士【shì】学位、高职学生【shēng】、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yuán】提高至不超过【guò】16000元;全日【rì】制研究生每【měi】人每【měi】年申请贷【dài】款额度由不超【chāo】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chāo】过20000元。学【xué】生申请的国【guó】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fù】在校期间【jiān】学费和住宿【xiǔ】费,超出部分【fèn】可用【yòng】于弥补日【rì】常生【shēng】活【huó】费【fèi】。学生应根据实际情【qíng】况【kuàng】申【shēn】请【qǐng】国家助学贷款【kuǎn】额度。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

(一)对2024年及以【yǐ】前【qián】年度毕业的贷【dài】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cháng】还的国【guó】家助【zhù】学贷【dài】款利息予以免除,参【cān】照国家助学贷款贴【tiē】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cái】政和地方【fāng】财政【zhèng】分别承【chéng】担。

(二【èr】)对【duì】2024年及以前年【nián】度毕业【yè】的贷款学【xué】生2024年内应偿还【hái】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资【zī】助申请,可延期【qī】1年偿还,按照有【yǒu】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xiàn】最长不【bú】超【chāo】过22年,延【yán】期贷款不计罚息和【hé】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六、录取办法说明

我校【xiào】招生【shēng】录取依据国【guó】家教育部最【zuì】新颁布的【de】《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zé】,德智体全面【miàn】考【kǎo】核、综合评【píng】价、择优录取。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严格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huì】印发【fā】的【de】《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执行【háng】。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shēn】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chá】和【hé】复【fù】查。对【duì】不【bú】符合标准的【de】,按学籍【jí】管【guǎn】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qǔ】的【de】省(市、区【qū】),实【shí】行平行志愿投【tóu】档录【lù】取方式;在不实行【háng】平行志愿录取的【de】省(市、区),按考生院校志【zhì】愿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未【wèi】完【wán】成招生计划时,在同批录【lù】取【qǔ】控【kòng】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shēng】院校【xiào】志愿顺序,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择【zé】优【yōu】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shù】后完【wán】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àn】。

我校在辽宁【níng】省招生的普【pǔ】通类本科各专业【yè】设在本科批、高职【zhí】(专科【kē】)各专业【yè】设在高职(专科【k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tóu】档录取【qǔ】模式。

2024年【nián】我校在【zài】辽【liáo】宁省的本科美术与设【shè】计类、书法类、音【yīn】乐类专业为【wéi】本科批,实行【háng】平行志愿投档【dàng】录取模式。

2024年【nián】我校在辽宁【níng】省【shěng】的【de】本科体育类专业设在体育类本【běn】科批,实行平行【háng】志愿投档录取【qǔ】模式。

在【zài】外省招生【shēng】的各个专业,均【jun1】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省【shěng】级招生考试机构【gòu】统一规定【dìng】的批次设置以及【jí】投档原则【zé】。

实【shí】行【háng】高考改革省份,我校各【gè】专业对选考科目的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公布【bù】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háng】“3+1+2”模式新高考,各专业按物【wù】理学科【kē】类、历史【shǐ】学【xué】科【kē】类分列【liè】招生计【jì】划,分别投【tóu】档录取【qǔ】。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原【yuán】则上高考【kǎo】综合改【gǎi】革【g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chà】;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分数【shù】优先。

有关投档的学生相同分录取【qǔ】原则,执行省【shěng】里【lǐ】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wén】件【jiàn】没有明确的,以我校【xiào】招生章【zhāng】程为准。

①普通文理类专业:

非高【gāo】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省【shěng】份(按院【yuàn】校专业组【zǔ】+专业投档的省份【fèn】):分专业录取时【shí】在思想政治品德考【kǎo】核【hé】和体检【jiǎn】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kǎo】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hán】政策性加分)为依据【jù】,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按照考生【shēng】所【suǒ】报专【zhuān】业志愿(不含专业服【fú】从志【zhì】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总分(含政【zhèng】策【cè】性加【jiā】分)高的【de】考生【shēng】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jí】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无法【fǎ】满足所填报【bào】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shēng】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gēn】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zhèng】策性【xìng】加【jiā】分)并适当参考考生【shēng】单科【kē】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zhāo】生计划尚未完成【chéng】的专业【yè】,直【zhí】至录满【mǎn】;对【duì】于不服从专业【yè】调剂【jì】的,做退档处理【lǐ】。高考文化课总【zǒng】分(含政策性【xìng】加分)相同【tóng】的情况下,文科考【kǎo】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kǎo】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yǔ】的顺序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hé】改革省份【fèn】(按专业【yè】+学校模【mó】式投档的【de】省份):在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否【fǒu】则作退档处理【lǐ】。

②艺术类专业:

2024年我【wǒ】校艺术类【lèi】专业全部使【shǐ】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不【bú】组织【zhī】专业校考【kǎo】。

(1)辽宁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

在【zài】思想政治【zhì】品德考【kǎo】核和体检均合【hé】格的前【qián】提下,满足考生专业【yè】志愿,否则作退档【dàng】处理【lǐ】。当【dāng】考生综合【hé】成绩相同时,以辽宁省招考委公【gōng】布【bù】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lèi】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fǎ】:综合【hé】分=文【wén】化【huà】课成绩/文化课【kè】总分×100×60%+专【zhuān】业课成绩【jì】/专业课总【zǒng】分【fèn】×100×40%

音乐【lè】类专业综【zōng】合分计【jì】算方法【fǎ】:综合分【fèn】=文化课成【chéng】绩【jì】/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chéng】绩/专业课总分×100×50%

2024年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对应关系

序号统考科类对应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01音乐类130201音乐表演流行打击乐、钢琴、萨克斯、小提【tí】琴、二【èr】胡、古筝、竹笛、流【liú】行、美声【shēng】、民声
130202音乐学(师范)

不设主副项:

流行、钢琴;美声、钢琴;民声、钢琴

02书法类130405T书法学(师范)
03

美术与

设计类

130401美术学(师范)
130404摄影
130503环境设计
130504产品设计

(2)河南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

在思【sī】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tǐ】检均合格的前提下【xià】,文化【huà】成绩、专业统考成绩【jì】符合河南省招【zhāo】生考试机构要求【qiú】,满足考生专【zhuān】业【yè】志愿进行录取【qǔ】,否【fǒu】则作退档处理【lǐ】。

综合分保留两【liǎng】位小数后仍相【xiàng】同的,依次按【àn】照语文成绩,数【shù】学成【chéng】绩排序。若语文成【chéng】绩、数学成【chéng】绩均相同,依照专业【yè】成绩排序录取。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考生【shēng】文化【huà】课成【chéng】绩【jì】×60%+考生【shēng】专业【yè】省统考成绩/300×750×40%;

音乐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hé】成绩【jì】=考生文化课成绩【jì】×50%+考生【shēng】专业省统【tǒng】考【kǎo】成绩/300×750×50%;

(3)河北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湖南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浙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山东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山西书法类,黑龙江音乐类,湖北美术与设计类,广西美术与设计类,甘肃书法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tǐ】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文化成绩、统考成绩符【fú】合各省【shěng】级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要求,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设置的【de】综【zōng】合分统计方【fāng】法排序,满足【zú】考生专业【yè】志愿进【jìn】行录取,否【fǒu】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成【chéng】绩相【xiàng】同时,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gōng】布的【de】平行【háng】志愿排【pái】序【xù】规【guī】则为准。

③体育类专业:

(1)辽宁体育类:

在思想政治品【pǐn】德考核【hé】和体【tǐ】检均合【hé】格的【de】前提下【xià】,满足考【kǎo】生专业志愿,否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综【zōng】合【hé】成绩相同时,以辽宁【níng】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

(2)山东体育类、吉林体育类、甘肃体育类

在思【sī】想政治品【pǐn】德【dé】考核【hé】和体【tǐ】检均【jun1】合格的前提【tí】下【xià】,文【wén】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jì】符合各【g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根据各【gè】省【shěng】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设置的综合分统计方法进行排【pái】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进【jìn】行录取,否则作【zuò】退档处【chù】理。当【dāng】考生综【zōng】合成【chéng】绩相同时,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xù】规则为准。

七、联系方式

电话:0412-2961701

传真:0412-2960989

网址:www.asnc.edu.cn

E-mail:ass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