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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工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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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工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沈阳工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学层【céng】次【c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xué】金、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xī】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

沈阳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yuán】占地面积111.9万平方米(约合【hé】1677.9亩);生均教学【xué】行【háng】政用房面积【jī】16.6平方【fāng】米;生【shēng】均宿舍面积7.1平方米;生【shēng】师比18.4:1;专【zhuān】任教师695人,其中【zhōng】具有【yǒu】研究生学位【wèi】教【jiāo】师【shī】占专任教师的【de】比例为9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zhàn】专任教师的比例33.1%;教学科研仪器设【shè】备总值17546.7万元【yuán】,生【shēng】均教学科研仪【yí】器【qì】设备值9288.4元;图【tú】174万册,生均图【tú】书92.1册【cè】。(办学条【tiáo】件数据以2023年基层统计报表【biǎo】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有4人间和6人【rén】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宿舍采【cǎi】取【qǔ】网上预【yù】定的【de】方式。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办法及使用原则

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jīng】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yǎng】规【guī】模和招【zhāo】生计划【huá】,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xū】的一流【liú】特色学科【kē】和【hé】重点支【zhī】持的学科专【zhuān】业计划。不设预【yù】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所招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shè】置的招【zhāo】生专业【yè】(类),对【duì】选【xuǎn】考【kǎo】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dàng】案【àn】的使用办法,以【yǐ】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020301K金融学四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28000
2020310T金融科技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经济学28000
3040106学前教育四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教育学28000
4050306T网络与新媒体四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文学28000
5050308T时尚传播四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文学28000
6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7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8080204机械电子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9080207车辆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10080213T智能制造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11080216新能源汽车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12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13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14080703通信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15080717人工智能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16080801自动化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17080803T机器人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18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19080902软件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20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21081101水利水电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22081201测绘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23082104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24082105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25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26082803风景园林四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28000
27082901安全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28083001生物工程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8000
29090102园艺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农学28000
30090401动物医学五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农学28000
31090403动植物检疫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农学28000
32090502园林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农学28000
33120108T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四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管理学28000
34120201K工商管理四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28000
35120202市场营销四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28000
36120203K会计学四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28000
37120206人力资源管理四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28000
38120601物流管理四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28000
39130301表演四年9-21年艺术类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28000
40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9-21年艺术类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28000
41130503环境设计四年9-21年艺术类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28000
42130507工艺美术四年9-21年艺术类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28000

高职(专科):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

(元/年/生)

1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15000
2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15000
3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15000
4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15000
5530202金融科技应用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15000
6530302大数据与会计三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15000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办实际公布为准。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2024年我校【xiào】部分【fèn】专业【yè】继【jì】续实行按【àn】学【xué】科门【mén】类【lèi】招生。大类招生的专业有【yǒu】: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suàn】机类【lèi】(计【jì】算机科学【xué】与技【jì】术、软件工程)、兵器【qì】类(弹药工【gōng】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néng】源技术与工程)、设计学类(视觉【jiào】传达设【shè】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

学生入学第1学期【qī】后,根【gēn】据【jù】学校有关规定、社会需求【qiú】以及本【běn】人意愿选【xuǎn】择专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shěn】阳工学院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本【běn】科毕业证书,达到【dào】沈【shěn】阳工学【xué】院学位授【shòu】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学院学士【shì】学位证【zhèng】书。

高职学生学习【xí】期满,成绩【jì】合格颁发沈阳工【gōng】学院【yuàn】普通高等学【xué】校专【zhuān】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学费:28000元/人·年;

专科专业学费:15000元/人·年;

住宿费:2000-4000元/人·年。

注:学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住宿费按照实际房型收费。

2.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xué】生【shēng】因故退【tuì】学或提前【qián】结束学【xué】业【yè】的,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níng】省【shěng】民办【bàn】学校退费管理【lǐ】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lǐ】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guó】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shè】置【zhì】办法和【hé】评选【xuǎn】条件,对品学兼【jiān】优的学生进行奖【jiǎng】励,奖励【lì】金额及比例【lì】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háng】。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设置办法【fǎ】和评选条【tiáo】件,结合【hé】我校实际,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zī】助;刻苦学习且成绩优【yōu】秀的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de】学生【shēng】可获得【dé】国【guó】家励志【zhì】奖学金。具体金额及比【bǐ】例【lì】按当年【nián】国家【jiā】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jiàn】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人·年

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人·年

(3)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的等级、奖励金额一览表

等级奖励金额(元/人·年)
本科生专科生
特等奖100005000
一等奖40002000
二等奖20001000
三等奖1000500
专项奖1000500

(5)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6)新生入学奖学金

学校设有【yǒu】优【yōu】秀新【xīn】生入学奖学金,奖励【lì】对象为当年报考我校(不【bú】包含征【zhēng】集志愿)且被录取的学生【shēng】,按【àn】评选条件进行【háng】评定。根据当年录取【qǔ】考生报考类【lèi】别【bié】或报考【kǎo】专业,设【shè】为普【pǔ】通【tōng】类优秀【xiù】新【xīn】生入【rù】学奖学【xué】金【jīn】,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艺【yì】术类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国家卓越农林奖学金(面向园艺专业入学新生),奖励金额为4000元/人。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bù】、原卫【wèi】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rén】联合会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duì】于不实行【háng】平行志【zhì】愿【yuàn】录取方式的省【shěng】份【fèn】及批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tǐ】检均合【hé】格的前提下,在同批录取学【xué】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shùn】序从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取【qǔ】。在第一志愿报【bào】考人【rén】数【shù】超出学【xué】校在当地的招生【shēng】计划数【shù】时,不招【zhāo】收第二志【zhì】愿及其他志【zhì】愿考【kǎo】生;在第一志愿【yuàn】报考人数不足【zú】学校在当地【dì】的招生计划【huá】数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kǎo】生。

对实【shí】行高考改革省【shěng】份,选考科目【mù】要求以当地教育行【háng】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mén】)及高校【xiào】官方【fāng】网站公布为准;对【duì】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de】新高考改【gǎi】革省份,学【xué】校(专业)按【àn】物理【lǐ】学科类【lèi】、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艺术类

实【shí】行平行志愿投档录【lù】取模【mó】式的省(市【shì】、区),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háng】志愿投档综合【hé】成绩,采【cǎi】取【qǔ】“分数优先”的原则从【cóng】高【gāo】分到【dào】低【dī】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yī】次按文化课成【chéng】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设【shè】计学类:综合分=文化课【kè】成绩【jì】/文化课总分【fèn】×100×60%+专业课成绩/专【zhuān】业课总分×100×40%。

表演:综【zōng】合【hé】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jì】/专业【yè】课【kè】总分×100×50%。

如果有未明确规定投【tóu】档原则的省【shěng】份【fèn】,则按照辽宁的艺术【shù】类专【zhuān】业录取原【yuán】则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gé】的前提【tí】下,进【jìn】档考【kǎo】生【shēng】分专业录取【qǔ】时,无专业【yè】级差;内蒙古自治区【qū】按照《关于【yú】2024年普通高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shēng】录取规【guī】则的建议【yì】函【hán】》执行,即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yuán】则;其他【tā】省(区、市)按【àn】照“分数【shù】优【yōu】先”的【de】录取原则【zé】,依据投【tóu】档成绩【jì】从高分到【dào】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fú】从志愿)录【lù】取,优【yōu】先满【mǎn】足分数高的考生专业志愿。

若投档成绩相同时,对【duì】于【yú】非新【xīn】高考改【gǎi】革省【shěng】份,理工类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yǔ】成绩高者优【yōu】先录【lù】取,文【wén】史类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yú】采【cǎi】用“3+3”选考方式的新【xīn】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数学【xué】、语文、外语【yǔ】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yú】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xīn】高考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jì】高者优先录取【qǔ】,历史【shǐ】学科【kē】类依次以语文、数【shù】学、外语【yǔ】成【chéng】绩高者【zhě】优先录【lù】取。

(2)艺术类

各省(区、市【shì】)实【shí】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kǎo】生综合【hé】成绩为依据,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zhì】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lù】取,专业志【zhì】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chà】。在已调档【dàng】考生中,优先满【mǎn】足【zú】有专业志【zhì】愿的考生。当考生分【fèn】数无【wú】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yè】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yè】调【diào】剂,学校根【gēn】据综【zōng】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dào】招生【shēng】计划尚未完成【chéng】的专业【yè】,直至录取【qǔ】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yè】调剂【jì】,做【zuò】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招【zhāo】生电话:024-56618888、024-56618811、024-56618855

网    址:www.si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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