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沈阳【yáng】科技学院招【zhāo】生章程【chéng】,主【zhǔ】要包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层次、招【zhāo】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dì】址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希【xī】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沈阳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沈阳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bàn】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万平方【fāng】米(约合629亩);生均教【jiāo】学行政用房面积17.2平方【fāng】米【mǐ】;生【shēng】均宿舍面积15.6平方【fāng】米;生【shēng】师比17.2:1;专【zhuān】任【rèn】教师356人【rén】,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shī】的比例为【wéi】98%;具【jù】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bǐ】例25.8%;教【jiāo】学科研【yán】仪器设备总值5306.9万【wàn】元【yuán】,生均教学科研仪器【qì】设备值【zhí】7148.7元【yuán】;图书62.8万册,生均【jun1】图书84.6册。(数【shù】据【jù】截止【zhǐ】到2023年9月)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及6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宿舍采取网上预订方式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人.学年) |
020301K | 金融学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29000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29000 |
020309T | 互联网金融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29000 |
020109 | 数字经济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经济学 | 29000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29000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9000 |
070302 | 应用化学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205 | 工业设计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208 | 汽车服务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907T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1302 | 制药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1304T | 能源化学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2901 | 安全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083001 | 生物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类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9000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9000 |
120208 | 资产评估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9000 |
学生学习【xí】期【qī】满,成绩合格【gé】颁【bān】发【fā】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duì】符合沈阳科技学院学【xué】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shēng】颁发【fā】沈阳科技【jì】学院学士学位证书【shū】。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向辽宁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024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9000元/人/学年。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xiǔ】费【fèi】按3200-6500元【yuán】/人/学年【nián】收取。
2.学费和【hé】住宿费【fèi】的【de】退费【fèi】办法【fǎ】:学生因故退学或【huò】提前结束【shù】学业,根据学生实【shí】际学【xué】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xué】校退费管理办【bàn】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bàn】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
⑵国家助学金:一【yī】等助学金每年4400元/人,二【èr】等助学【xué】金每【měi】年2750元/人。
⑶助【zhù】学贷款: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按照【zhào】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xué】校协助办理贷【dài】款手续【xù】。
⑷勤工助学:学校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⑸困难补助【zhù】:为学生在【zài】校期间【jiān】因家庭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jīng】济困难【nán】,发放【fàng】临时困【kùn】难补助。
⑹学费减免【miǎn】:根据辽宁【níng】省【shěng】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ér】采取学费【fèi】、住宿费减免政策。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cì】,投【tóu】档比【bǐ】例原则上为【wéi】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zhāo】生计划的【de】100%。具体按各招【zhāo】生【shēng】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jiàn】》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在辽宁【níng】省普【pǔ】通类、体【tǐ】育【yù】类本科批实行平行【háng】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shěng】市按照当地【dì】招生主管部门【mén】规定录取方式【shì】进行录【lù】取【qǔ】。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qíng】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guī】定的批【pī】次【cì】设置以及投档【dàng】原【yuán】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shěng】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dì】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shì】部【bù】门)及学校官方【fāng】网站【zhàn】公布为准。辽宁省【shěng】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yè】)按【àn】物理【lǐ】学科类、历史【shǐ】学科类分【fèn】列招生【shēng】计【jì】划,分【fèn】别投【tóu】档【dàng】录取。
4.对高【gāo】考加分考生【shēng】的【de】处理:在录【lù】取中执行省招考【kǎo】委关于高【gāo】考加分的有关【guān】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一)普通类专【zhuān】业【yè】:高考综合【hé】改革省【shěng】份不【bú】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gé】省份【fèn】对于进档【dàng】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mǎn】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投档【dàng】成绩【jì】相【xiàng】同的考生,对于非新高考改革省份【fèn】,文史类依次按语【yǔ】文【wén】、数学、外语【yǔ】单科【kē】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工类依【yī】次按数学【xué】、语文、外语单科【kē】成绩【jì】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录【lù】取;对【duì】于采用“3+3”选考【kǎo】方式的【de】新【xīn】高考改革省【shěng】份,依次以【yǐ】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选【xuǎn】考科目中最【zuì】高【gāo】成【chéng】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xù】,成绩高者优先【xiān】录取;对于【yú】采用“3+1+2”选考方式【shì】的新高考改【gǎi】革【g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shù】学两【liǎng】科之【zhī】和【h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kē】成绩、再选科目【mù】单科【kē】最【zuì】高【gāo】成绩、再选科目【mù】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chéng】绩高者【zhě】优先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qū】实【shí】行“招【zhāo】生计【jì】划1:1范围【wéi】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体育类专业【yè】:我校体育类社会【huì】体【tǐ】育【yù】指【zhǐ】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shēng】,考【kǎo】生须【xū】参加辽宁省2024年体育类【lèi】专【zhuān】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chéng】绩【jì】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课成绩【jì】达到辽宁省【shěng】划定【dìng】的体【tǐ】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jì】=文【wén】化课成绩(含【hán】高【gāo】考加【jiā】分)/7.5+专【zhuān】业课【k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zé】优【yōu】录取。当考生【shēng】综合成绩相同时,依【yī】次按文化总【zǒng】分、语文数【shù】学两【liǎng】科之和、语【yǔ】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shǒu】选科【kē】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kē】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kē】次高成【chéng】绩,由【yóu】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024-31679767
024-31969585
024-3167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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