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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44:11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白城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fǎ】律【lǜ】法规以及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特制定本章【zhāng】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我【wǒ】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zhuān】科层【céng】次【cì】招【zhāo】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经开校区:吉林省白城市吉林白城经济开发区保平街道阳光社区中兴西大路57号。

新【xīn】立【lì】校【xiào】区(白城师范学院分院):吉林省白城市吉【jí】林白城经济开发区幸福街道二三【sān】七【qī】社区【qū】白平公【gōng】路9-21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wǔ】条  学生完【wán】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jiāo】学【xué】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白城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高【gāo】职毕业生【shēng】由白【bái】城师范学院颁发国【guó】家【jiā】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594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软件工程(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土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

物流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人文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教育技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待定);

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体育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物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

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

应用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地理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生物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统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历史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

园艺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动物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

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

商务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 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0元。

专科专业:

小学语文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小学数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氢能技术应用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新能源装备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集成电路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小学英语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传播与策划专业每生每学年59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国家助【zhù】学金、国家【jiā】助学贷【dài】款、服兵【bīng】役高等学校学【xué】生【shēng】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师范生【shēng】公费【fèi】教育【yù】、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nèi】容。此外,我校还设立校长奖【jiǎng】学金、超【chāo】越奖学金【jīn】、社【shè】会奖学金等【děng】资助项【xiàng】目。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可向户【hù】籍所在县(市、区)的学【xué】生【shēng】资助管理【lǐ】机构【gòu】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xiàng】学校提出申请,高【gāo】校学【xué】生【shēng】资助部门根据【jù】学【xué】生【shēng】具体【tǐ】情况开展困【kùn】难认定,采取相【xiàng】应措施给予资助。

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yīng】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zhāo】收英【yīng】语语种考生,计算【suàn】机科学与【yǔ】技【jì】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chéng】专业部分【fèn】主干课程用英【yīng】语授课【kè】,其他语种【zhǒng】考生请慎重报【bào】考【kǎo】。其【qí】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bú】限【xiàn】。土木工【gōng】程专业、道路桥梁【liáng】与渡【dù】河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由【yóu】于【yú】专业工作性质不【bú】适宜女【nǚ】生报考【kǎo】。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身体健【jiàn】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国家【jiā】卫生健【jiàn】康委员会、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hé】会印【yìn】发的《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kǎo】生档案的比【bǐ】例【lì】原【yuán】则上控制在120%以内【nèi】。按照【zhào】平行志愿投档的批,调档比例原【yuán】则上控制在105%以内【nèi】。若生源【yuán】省份投档比例【lì】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lì】要求【qiú】执【zhí】行【háng】。

(二)录取原则

1.专【zhuān】业录取。普【pǔ】通类【lèi】专业根据【jù】考生投档分【fèn】数(含政【zhèng】策性【xìng】照顾分,下同),按“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zhì】愿”的原则,由高【gāo】分到【dào】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fèn】数级差。

2.优【yōu】先级别。考【kǎo】生投【tóu】档分数【shù】相同时【shí】,按【àn】单【dān】科顺序及分数从【cóng】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科类或选考历史科目组以语文【wén】、外【wài】语、数学为顺序【xù】,理科类或选考【kǎo】物理科目组【zǔ】以数学、外【wài】语、语文【wén】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qǔ】。不分文理科【kē】类或【huò】“3+3”模【mó】式改革省份【fèn】以语文【wén】、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mù】成绩高者优先【xiān】录【lù】取。艺术、体育等其他特【tè】殊类型专【zhuān】业【yè】录取时单科排序照此执行【háng】。若考生所在省份招【zhāo】考文件规定了【le】相关的排【pái】序【xù】方法,则按其办【bàn】法执行【háng】。

3.专【zhuān】业调剂。考生所填【tián】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fǎ】满足【zú】时,若服【fú】从专业调【diào】剂【jì】,则根【gēn】据【jù】考生成绩【jì】调剂到未录取满额【é】并符【fú】合录取条件【jiàn】的专【zhuān】业。所有专【zhuān】业调剂【jì】考生的优先【xiān】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tián】“同意(是)”或“不同意【yì】(否)”的,一律视为“不【bú】同意(否)”。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dàng】的【de】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yuàn】校志愿投档考【kǎo】生【shēng】但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cóng】调【diào】剂的考生,或【huò】服从调剂但成绩未达到调【diào】剂标【biāo】准的考生,或【huò】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lù】满专业录取条【tiáo】件的考【kǎo】生,做退档处理。在平行志【zhì】愿投档【dàng】的批次,对未【wèi】能按志【zhì】愿进入【rù】专【zhuān】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shēng】,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mǎn】专业录取【qǔ】条件【jiàn】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①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kè】成绩合【hé】格的【de】考【kǎo】生【shēng】中,按综合成绩从【cóng】高【gāo】到低择优录取。综合【hé】成【chéng】绩【jì】=文化课成绩总分【fèn】/7.5+专业课成【chéng】绩总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chéng】绩从高【gāo】到低择优【yōu】录【lù】取,专业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kǎo】单【dān】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采用考【kǎo】生所在省份【fèn】对应专【zhuān】业的统考(联【lián】考)合格成【chéng】绩进行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huán】境设计【jì】(中外合作办学)、音乐【lè】学:在【zài】投档合格考生【shēng】中,依据各【gè】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gāo】到【dào】低【dī】择优录取。综合成【chéng】绩=[(高【gāo】考文化分【fèn】/文化课满分)*50%+(专业【yè】分/专业课满分)*50%]*750。综合【hé】成绩【jì】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gāo】到【dào】低【dī】择优录【lù】取,专业成绩再【zài】次相同时【shí】,按高【gāo】考单科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guǎng】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yuán】省我【wǒ】校【xiào】普通类相【xiàng】应批次录取控【kòng】制【zhì】分数线的进档【dàng】考生【shēng】中,按文化课成绩【jì】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yuàn】的考生,不接受【shòu】专业【yè】调剂,非艺术【shù】类考生也可以报考。

7.省属【shǔ】公费师范生和【hé】优师【shī】计划专业只招收吉林省考生。分配定向就业地区时,在各专【zhuān】业预【yù】录取的考生【shēng】中,按投档分从高【gāo】到低的顺序,在定向就【jiù】业地区【qū】计【jì】划数内由考生自【zì】行选择【zé】,额满【mǎn】为止。如果在签订协议或选择定向就业地区过程【chéng】中【zhōng】因【yīn】考生放弃志愿【yuàn】而【ér】导致某些专【zhuān】业、定向【xiàng】就【jiù】业地区出现空缺,则从【cóng】其他未录取【qǔ】的考【kǎo】生中【zhōng】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原则进行递补录【lù】取,额【é】满【mǎn】为止【zhǐ】。

8.内蒙古自【zì】治【zhì】区【qū】:对于投【tóu】档考生按“专业【yè】志愿【yuàn】清”原则进行【háng】录取。其中普通类专业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àn】专业【yè】志愿排队【duì】录取。

9.高【gāo】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yè】志愿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对【duì】于所报【bào】专业志愿无【wú】法满足并且服【fú】从专业调【diào】剂【jì】的考生,在【zài】同一专业组内【nèi】进【jìn】行调【diào】剂。

10.对【duì】享受【shòu】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jī】构【gòu】的【de】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其他说明

(一)招收本科少数民族预【yù】科【kē】班,学生第一年【nián】在【zài】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bān】培训基地就读。

(二)新生入【rù】学【xué】后,按照国家【jiā】和学【xué】校有关规【guī】定进行入学复查【ch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yǒu】关规定【dìng】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bcn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

联系电话:0436-3555068/055

联系人: 杨老师 李老师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jìn】事宜【yí】,按照国家和各【gè】省(区、市【shì】)招【zhāo】生政策执【zhí】行【háng】。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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