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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05:19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上海政法学院【yuàn】招生章程【chéng】,主【zhǔ】要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jì】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jīn】、学校【xiào】地址等【děng】信【xìn】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政法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是我校本【běn】科招生工作的最【zuì】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xiào】本科招【zhāo】生工作;招【zhāo】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zǔ】织和实【shí】施【shī】本【běn】科招【zhāo】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xué】校本科招生的【de】日【rì】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shēng】工作纪检监【jiān】察机【jī】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shàng】海市教【jiāo】育委员会核准的年【nián】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zhǎn】定位与办【bàn】学条【tiáo】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lǐ】地编制学【xué】校本【běn】年度【dù】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

二、各招生批次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高【gāo】考改革省【shěng】市选【xuǎn】考【kǎo】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zhāo】办【bàn】)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专业和计【jì】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翻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英语语种,入【rù】学后的【de】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俄【é】语专业入学外语【yǔ】考试【shì】语【yǔ】种要求俄【é】语或英语语种,入学后的外语【yǔ】教学语【yǔ】种为俄语;其他【tā】专业入学外语【yǔ】考试语种不【bú】限,入学【xué】后的外【wài】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yù】部、原卫生【shēng】部【bù】和【hé】中【zhōng】国残【cán】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guān】补【bǔ】充规定为依据,考生【shēng】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入校后学校复查,身体【tǐ】健【jiàn】康【kāng】状况不符【fú】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shēng】,学校将按【àn】照教【jiāo】育部《普通高【gāo】等学校学生管理【lǐ】规定》和本校学【xué】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色盲、色弱、弱视的考生不适宜报考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全【quán】国【guó】统一考试(秋季统一【yī】考试【shì】)成绩录取的规【guī】则:

1. 省级招办【bàn】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shēng】计划【huá】数和【hé】投档比例【lì】将【jiāng】报考【kǎo】我校的生源从【cóng】高分到低分【fèn】(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lì】由我校【xiào】根据各省【shěng】市实际生源情况确【què】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专业【yè】录取时,以【yǐ】投档成绩【jì】为基本【běn】录取依据,采【cǎi】用“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jí】差【chà】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àn】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cì】排序录【lù】取。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zhì】愿【yuàn】、且愿意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diào】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yè】调剂作【zuò】退档处理【lǐ】。

4. 学校【xiào】认可教【jiāo】育部【bù】和各省(市、区)招【zhāo】办根据教【jiāo】育部相【xiàng】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xìng】加分政策。学校认可考生所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zuì】大的一项【xiàng】分值,加分幅度【dù】最高不超过【guò】20分【fèn】。政策性加分【fèn】在专业录【lù】取时【shí】计入总分。

5.在按照【zhào】招生章程规定的【de】专业录【lù】取原【yuán】则的前提下,我校将【jiāng】把考生的综合【hé】素质评价信【xìn】息作【zuò】为【wéi】专业调剂的参考。

6.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chuàng】新【xīn】班【bān】)、法【fǎ】学(涉外卓【zhuó】越法律人【rén】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shè】外【wài】卓【zhuó】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外语【yǔ】单【dān】科成绩【jì】须达到105分(含)以上。

二、按照顺序志【zhì】愿投【tóu】档的批【pī】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kuàng】下,学【xué】校接收非【fēi】第【dì】一志愿【yuàn】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qǔ】。若符合条【tiáo】件的非【fēi】第一志愿【yuàn】考【kǎo】生【shēng】生源仍不足,将【jiāng】征集志愿。按【àn】照平行志愿【yuàn】投档的批次,学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yuàn】。经【jīng】过征集志愿,生源【yuán】仍【réng】不足,学校将未完【wán】成计划【huá】调配至其他省份。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wéi】内【nèi】按【àn】专业志愿排【pái】队【duì】录取”的录取规则【zé】。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文【wén】科类本科专业每学年65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yè】每学【xué】年13000元(沪发改价【jià】调〔2023〕21号【hào】)。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xué】年最【zuì】高不超过【guò】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hù】财预〔2003〕93号、沪【hù】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我【wǒ】校认【rèn】真执行国家和本市【shì】相关学生资助【zhù】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通过【guò】“绿色通道【dào】”申请【qǐng】入学,入学后可【kě】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xué】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hǎi】市奖学金【jīn】、国【guó】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zhù】学【xué】岗【gǎng】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děng】。同【tóng】时,学校还设【shè】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jiǎng】学金、专项奖【jiǎng】学【xué】金以及【jí】众多的院级奖助学金等【děng】。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qǔ】的【de】学生不【b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ér】辍【chuò】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àn】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qiú】,我校【xiào】秋季【jì】统一考试招【zhāo】生全程【chéng】接受本【běn】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39225811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upl.edu.cn/

招生工作办公【gōng】室官【guān】网:https://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bó】:https://weibo.com/shuplzsb/

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

咨【zī】询电话【huà】:021-39225175,39225177,39225605

招办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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