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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03:39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苏州【zhōu】工【gōng】业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章程【chéng】,主【zhǔ】要包含【hán】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资助政策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考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shùn】利实施【shī】,切实维【wéi】护学【xué】校和【hé】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jù】《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jiāo】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yù】部【bù】有关规定,结合学校【xiào】实际情况,制定本章【zhāng】程【chéng】。

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

招生代码:学校在【zài】各招【zhāo】生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的代码【mǎ】以各省(直辖市、自【zì】治区)招【zhāo】生部门公【gōng】布的【de】为准【zhǔn】。

办学层【céng】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gōng】办普通【tōng】高【gāo】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děng】职【zhí】业院校与专业建【jiàn】设单位、教育部【bù】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diǎn】单【dān】位、江苏省高水【shuǐ】平高等【děng】职业院校、江苏省示范性【xìng】高职院校【xiào】、江苏省智慧校园示【shì】范校、江苏省高等学校信息【xī】化建设【shè】先【xiān】进【jìn】集体、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绿【lǜ】色校园。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xué】院成立【lì】由主【zhǔ】要领导【dǎo】为组【zǔ】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制定学【xué】校招生工作【zuò】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fǎ】。学校【xiào】由【yóu】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招【zhāo】生工作进行纪律约束【shù】,负【fù】责【zé】监督招生各【gè】项政策和规定的【de】实施。

第五条【tiáo】 招生办公室作为【wéi】学校的常【cháng】设工作机构,负责【zé】学【xué】校专科生招生的【de】日常【cháng】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jiǎn】监察室负【fù】责【zé】监督【dū】专科招生各项【xiàng】政策和规定的【de】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qī】条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chēng】、专业代码、学制等【děng】信息【xī】)及【jí】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bù】的信息为【wéi】准。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八条 报名条件

1.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qiú】执行教育【yù】部、原【yuán】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yì】见》和人力资源和【hé】社会保障部【bù】、教育【yù】部、原卫生部【bù】《关【guān】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hé】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biǎo】面抗原【yuán】携带【dài】者入学和就业【yè】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guān】规定【dìng】。

3.在高考【kǎo】综合改革【gé】省份招生,各专【zhuān】业的高考选考【kǎo】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zhāo】办【bàn】公布【bù】为准,考生【shēng】须符合所填报专【zhuān】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kē】目要求;在【zài】其他各【gè】省(直辖市【shì】、自治区【qū】)招生【shēng】,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zhuān】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zhí】行教育部【bù】和省【shěng】市招生工作的各项【xiàng】政策【cè】和规定,在招生工【gōng】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píng】、公正、公开的【de】原则,严格【gé】落实和执【zhí】行【háng】教育部 “六不【bú】准” “十禁令” “十公开” “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要【yào】求,自觉接受社【shè】会【huì】监督,维护【hù】考【kǎo】生合法权益。

第十条 录取原则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具体实施如下:

1.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2.各专业招【zhāo】收的考生科类【lèi】按【àn】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计【jì】划【huá】执行。

3.具体录取方式:

学校采用"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yuàn】"的方式进行录【lù】取。进档考生的基准成绩采【cǎi】用“投档成绩【jì】+同分排位【wèi】”进行【háng】排序,同分【fèn】排【pái】位按各省【shěng】(直辖市、自治区)规则执行。

4.本规则未尽之处【chù】,按【àn】照教育部【bù】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shēng】政策及规定执【zhí】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rù】学后,学校【xiào】将严【yán】格按照国【guó】家和学校【xiào】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chá】。经复查发现有【yǒu】不【bú】符合录取【qǔ】条件者,由学【xué】校根据国家【jiā】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zhì】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yǒu】弄【nòng】虚作【zuò】假、骗取加分资格【gé】或录取资格【gé】、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qíng】况的【de】考生,一【yī】律取消其入学【xué】资【zī】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bào】告有关【guān】部门倒查追责。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苏价费(2014)136号)

住宿费:1200元/学年;(苏价费(2002)369号)

代办费:800元/学年。

第十三条【tiáo】 符合要求的专【zhuān】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qǐng】转专业,具体【tǐ】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dìng】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xiào】具有完善的学生【shēng】“奖、贷、助、勤、补、减【jiǎn】、免”助【zhù】学体系。设有国家、省、市【shì】、学校和企业等【děng】多种奖助【zhù】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de】学【xué】生可【kě】办【bàn】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特【tè】殊困难的可申【shēn】请学【xué】费【fèi】减【jiǎn】免、困难补助,参加勤【qín】工俭学【xué】,学校承诺帮助每【měi】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wán】成学业。相关政策详见学校网页【yè】http://www.siit.edu.cn/2564/list.htm,资【zī】助政策咨询【xún】电话:0512-66550891。

第【dì】十【shí】五条 学校【xiào】招生网提供我校【xiào】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录取规则、招生【shēng】专业介绍等招生【shēng】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lù】取工作结束后,学【xué】校将【jiāng】及时【shí】在招生网上【shàng】公布录取【qǔ】结果。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shěng】苏州吴中【zhōng】大【dà】道国际【jì】教【jiāo】育园致能大道1号

咨询电话:0512-66550867

传    真:0512-66570213

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512-66550891

监督电话:0512-66585824

邮政编码:215104

学校网址:https://www.sii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siit.edu.cn

微信服务号:sgy-zsb(苏工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   44509507

第十七条【tiáo】 我【wǒ】校【xiào】从未委托校外机【jī】构及个【gè】人进行【háng】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dǎo】;不【bú】允许【xǔ】任何单位或个【gè】人以学校名义举【jǔ】办考【kǎo】前辅导【dǎo】班;对以学校名义【yì】举办考前辅导班【bān】或进行【háng】招生录【lù】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shí】提请考生【shēng】及家长谨防上当【dāng】。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shēng】网向社会发布【bù】,对【duì】于各种媒体节选【xuǎn】公【gōng】布的【de】章程内容【róng】,如理【lǐ】解有误,以我校公布【bù】的完整的招【zhāo】生章程为准【zhǔn】。

第十九【jiǔ】条 本章程自【zì】公【gōng】布【bù】之日【rì】起生效并施行【háng】。若与国家法律、法【fǎ】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chù】,以国家法【fǎ】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规定为准【zhǔn】。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招生。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审【shěn】议【yì】通过,由【yóu】苏州工业【y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办【bàn】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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