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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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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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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12872
三、校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yǔ】港澳【ào】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zuò】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

院校

名称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专科(高职)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qiú】者【zhě】,颁发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děng】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服【fú】装设【shè】计与【yǔ】工艺(中外【wài】合作【zuò】办学)专业【yè】学【xué】生学业修满符合条件者,同时可【kě】获得佛【fó】罗伦萨自【zì】由美术学院服【fú】装设【shè】计专业结业证书、佛罗伦萨自由【yóu】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专业学分互认证书。新能源汽【qì】车技术【shù】(中外合作办学)、电【diàn】气【qì】自动化【huà】技【jì】术(中外合【hé】作【zuò】办学)专业,对符【fú】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德国技术监督【dū】协会【huì】莱【lái】茵学院结业证【zhèng】书、德国技术【shù】监督【dū】协会莱【lái】茵【yīn】认证【zhèng】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zé】贯彻【chè】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则【zé】,研究确定【dìng】学【xué】校招【zhāo】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bàn】法。

(二【èr】)教务【wù】处(专业建设指导处)是学【xué】校【xiào】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gòu】,负责计划申【shēn】报、招【zhāo】生录取【qǔ】、过【guò】程管【guǎn】理等日常事务。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xué】校根据【jù】招生【shēng】计划主【zhǔ】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mó】编制分省分专业【yè】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yǐ】各【gè】省(市、自治区)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

十一、身体健康

状况要求

对考生【shēng】的【de】体检要求按照教【jiāo】育部、卫【wèi】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yìn】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chōng】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kě】以不予录取【qǔ】”条款的,学校将【jiāng】按“不【bú】予【yǔ】录取”执行。新生入【rù】学后,学校【xiào】按【àn】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经【jīng】复【fù】查不合【hé】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zhì】取消入【rù】学资格【gé】。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zhí】行各省(自【zì】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fèn】或降分投【tóu】档的政【zhèng】策规【guī】定【dìng】。

(三)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guī】则录取【qǔ】;非平【píng】行志【zhì】愿【yuàn】省份,按照所在【zài】省(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四)学校对不实【shí】行【háng】高考综合【hé】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fāng】式按实考【kǎo】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zhào】各【gè】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数依【yī】次择优录【lù】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yè】志【zhì】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de】按其第三专业【yè】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出【chū】现【xiàn】考生实考总分相同,优先考【kǎo】虑综合【hé】素质评价和单科【kē】成绩高低录取【qǔ】,单【dān】科顺序排列为:语【yǔ】文【wén】、数【shù】学【xué】、外语及专【zhuān】业相关科目。当所有专业【yè】志愿均不能【néng】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de】考生,将其【qí】随机录取到【dào】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yǐ】退【tuì】档【dàng】处理。录取后对未完成【chéng】招生计【jì】划【huá】的专业,进【jìn】行征求志【zhì】愿录取,仍未完【wán】成招生计划【huá】的专业【yè】,视情况降分【fèn】进行征【zhēng】求志愿【yuàn】录【lù】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一)学费【fèi】标准:工【gōng】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yuán】/人·年),其【qí】他类6000元/人·年、6900元/人【rén】·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中外【wài】合【hé】作办学专【zhuān】业20000元/人·年;实【shí】行按学年缴费【fèi】。

(二)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shěng】户【hù】籍【jí】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qǔ】。

住宿费标准4人间1600元/人·年,6人【rén】间【jiān】12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nián】缴费。
十四、资助政策学【xué】校建立了【le】完善【shàn】的【de】优秀学【xué】生奖学金制度和学生资助制度。学【xué】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guó】家励志奖学【xué】金、省【shěng】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xué】生奖学金;对于【yú】学生资【zī】助对【duì】象,实行【háng】国家助学金【jīn】、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kùn】难【nán】补助、绿色通道等入学资【zī】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学校【xiào】招生工作实施“阳【yáng】光工程【chéng】”,并【bìng】设立招生监【jiān】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zhǔ】管【guǎn】部【bù】门、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shè】会各方面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jiān】督投诉【sù】电话:0571-5670001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571-56700035

(二)联系地址:浙江【jiāng】省【shěng】杭州市钱塘区【qū】学源街【jiē】68号(邮编:310018)

(三)学校网址:https://www.hzvtc.edu.cn

(四)招生网【wǎng】址:https://zs.hzvtc.edu.cn

(五)招生咨询QQ:800028758

(六)学校官方微信:hzvtc-wx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录取的【de】新生,须【xū】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zhī】书到【dào】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shēng】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

(二【èr】)被【bèi】录取【qǔ】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qī】两【liǎng】周(以实际报到日为【wéi】准)不报【bào】到【dào】者,取【qǔ】消其入学资【zī】格。

(三)按照《杭【háng】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lǐ】规【guī】定》,学生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可申【shēn】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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