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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医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0 20:14:42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济宁医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济宁医学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hán】办【bàn】学类型、办学层次、招【zhāo】生计划【huá】、报考条件【jiàn】、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dì】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济宁医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dì】一【yī】章  总   则

为保障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kǎo】生的合法【fǎ】权益,根据【jù】《中华【huá】人【rén】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yī】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济宁医学【xué】院【yuàn】2024年普通高【gāo】等教育招生工作【zuò】。

第二【èr】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píng】竞争、公开程序、公正选拔【bá】、择【zé】优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miàn】考核”的【de】原【yuán】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mén】、新闻媒体【tǐ】、社【shè】会各【gè】界、考生【shēng】及【jí】其家【jiā】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宁医学院,学校【xiào】代码【mǎ】:10443。

第五条  学校校址

太白湖校区: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669号。

第六【liù】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děng】本科院【yuàn】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xiào】成立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lǐng】导和协【xié】调招生工作【zuò】。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zài】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dǎo】下具体负【fù】责学校【xiào】普【pǔ】通【tōng】本科招生日【rì】常工【gōng】作。

第十【shí】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bù】门对学校【xiào】的招生工作【zuò】实施【shī】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xué】校招生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通过各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xué】校招生简章【zhāng】等形式向【xiàng】社会【huì】公【gōng】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dì】十二条【tiáo】  学校【xiào】在【zài】山东【dōng】省外的招生计划【huá】,均为本科计划,录取【qǔ】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cì】为准;在山东省的本科招生批次为【wéi】普【pǔ】通类,省属公费医【yī】学生为普通类提【tí】前批,其【qí】余本科招生计划【huá】为普【pǔ】通类常规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sān】条  学校【xiào】认可各省(市【shì】、自治区)教育【yù】行政主【zhǔ】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考【kǎo】生思【sī】想品德考【kǎo】核须合格。考生必须符合【hé】报名条件;体【tǐ】检结果【guǒ】符合国家体【tǐ】检标准,国【guó】家【jiā】体检标准【zhǔn】为《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体【tǐ】检结果为色盲、色弱的考生限报我校部【bù】分专业。

第十五条  英语【yǔ】类专业【yè】只限英语语种报考,无口试要求,其它专业不限制【zhì】外语【yǔ】语种。小语种【zhǒng】考生【shēng】入学后【hòu】须【xū】改学英【yīng】语。

第十六条【tiáo】  往届生与应【yīng】届生一视同【tóng】仁录取【qǔ】,且各专业录取无男【nán】女生比【bǐ】例限【xiàn】制。

第【dì】十七条  对进档【dàng】考【kǎo】生,在同【tóng】一投【tóu】档单位内,以投档【dàng】成绩从【cóng】高到低排【pái】序,按照分【fèn】数优先的【de】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bú】设专业级差。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投档的排序规【guī】则安排【pái】专【zhuān】业。当考【kǎo】生所【suǒ】报专业已满时,如服【fú】从专业调剂,我校提【tí】档【dàng】后不退档;如不服【fú】从专业【yè】调剂,则做【zuò】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籍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dì】十八条  考生被我校录【lù】取后,录取结果【guǒ】查询【xún】请登陆各省级招生考试【shì】主【zhǔ】管部门【mén】官方网站【zhàn】查询。学校以邮寄【jì】录取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shān】东省发展和改【gǎi】革委【wěi】员会【huì】 山东【dōng】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xiào】学【xué】费收费政策的通【tōng】知》(鲁【lǔ】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háng】。

第二十【shí】条   退费【fèi】按照【zhào】国家和省相关规【guī】定执行。

第【dì】二十一条 学校【xiào】通过【guò】奖、贷、助、补、免等多【duō】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chéng】学业。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申请【qǐng】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jiǎng】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zhù】学等【děng】资助【zhù】项目。资助条件【jiàn】和【hé】标【biāo】准由学校根据【jù】学生家庭经济【jì】情况【kuàng】,按照【zhào】省财政厅、省教育【yù】厅等5部门印发【fā】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lǐ】办法》(鲁财科教【jiāo】〔2022〕17号)以【yǐ】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jū】民【mín】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dào】的考生【shēng】,需提前一周向【xiàng】学校提出【chū】书【shū】面【miàn】申【shēn】请【qǐng】,经学校同意后方可【kě】延期【qī】报到。未请假【jiǎ】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dì】二十三条  新【xīn】生入校后,学【xué】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duì】新生进行【háng】入学资格【gé】复查,对违【wéi】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考生【shēng】、复查不合格的【de】学生,将【jiāng】依照相关【guān】规定处理或清退。

第二十四【sì】条【tiáo】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相应专业本【běn】科学习计划的学生,由【yóu】学【xué】校颁发济宁【níng】医学院【yuàn】普通高等教【jiāo】育本科学历证【zhèng】书;符合学【xué】位授予条件【jiàn】的本科生,授予相【xiàng】应学士学位【wèi】证书。

第【dì】二【èr】十五条【tiáo】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xué】、精神医【yī】学、儿科【kē】学、中【zhōng】西医临床医学【xué】、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xué】、预【yù】防医学等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yǒu】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yè】报考执业医师类【lèi】别【bié】按卫生行【háng】政主管部【bù】门相关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邮政编码:272067

招生电话:0537-3616888

咨询邮箱:jwczsbgs@mail.jnmc.edu.cn

信访邮箱:jnyxyxf@163.com

招【zhāo】生网址【zhǐ】:http://zhaosheng.jnmc.edu.cn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不【bú】委托任【rèn】何【hé】机构和【hé】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xiào】名义进行【háng】招生活动的中介机【jī】构【gòu】或个人,学校保留依【yī】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tiáo】  本章程【chéng】如与上级有关【guān】政【zhèng】策不一致之【zhī】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shí】九条  本章程未【wèi】尽事【shì】宜,按上级有关【guān】规定【dìng】执行。

第【dì】三【sān】十条    本章【zhāng】程由济宁医学院负【fù】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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