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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0 17:26:56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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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hù】学【xué】校和考生合法【fǎ】权益,根【gēn】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fǎ】》和教育部【bù】、有关省(自治区【qū】、直辖市)2024年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青【qīng】年政治学院【yuàn】普通【tōng】高等教育招生【shēng】录取工作【zuò】。

第二条【tiáo】  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bá】、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tiáo】  学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考生、家长、社【shè】会监督【dū】和咨询,学【xué】校【xiào】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hé】处【chù】对招生工作全【quán】流程监督【dū】检查。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国标代码:1427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学校地址【zhǐ】:山东省济【jì】南【nán】市历城【chéng】区经【jīng】十东路316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xué】校招生委员会是招【zhāo】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xiào】成立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shēng】政【zhèng】策,讨【tǎo】论决【jué】定招生工作重大事【shì】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宣传、录取及其相关【guān】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gòu】,具体负责招生【shēng】计【jì】划编【biān】制、政策咨询、考试【shì】组织、招生录取【qǔ】、招【zhāo】生宣传等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xiào】依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年【nián】度【dù】招生计划,统筹各【gè】省【shěng】各类生源数量【liàng】和质量【liàng】,坚持学校办【bàn】学定位,坚持市场需求的【de】原则,综合【hé】编制分【fèn】省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huá】。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18个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shēng】,分【fèn】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shěng】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及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二条【tiáo】  按照《教育部关【guān】于做好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工作【zuò】的通知》(教【jiāo】学〔202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yú】做好 2024 年【nián】普通高校部分特【tè】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tōng】知》(教【jiāo】学厅〔2023〕10 号)及各【gè】省级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公【gōng】布的有关文件执【zhí】行【háng】。

第【dì】十三条  外语【yǔ】语种【zhǒng】要求:国际商【shāng】务(中外合作办【bàn】学,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合作【zuò】)仅限【xiàn】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nán】女比例【lì】要求:各【gè】专业男女【nǚ】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kǎo】生思【sī】想品【pǐn】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kāng】状况【kuàng】要求:按【àn】教【jiāo】育【yù】部、原【yuán】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zhǐ】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yù】部、原【yuán】卫生部《关于进一步【bù】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xiàng】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dài】者入学和就业【yè】权利的通知【zhī】》等【děng】有关要求执【zhí】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tiáo】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教育【yù】行政【zhèng】部门【mén】、招生考【kǎo】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bù】规定的【de】项目范围【wéi】内出台的加【jiā】分或降【jiàng】分【fèn】投档的政策规定。投档【dàng】比例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的【de】要求确定。

第十七条  学校招【zhāo】生录【lù】取规则【zé】严格按【àn】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执【zhí】行【háng】。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1.实行“专业(类)+学校”模式,根据专业(类)选科【kē】要【yào】求、体检要求、综合素质【zhì】评【píng】价档案等对【duì】专业【yè】(类【lèi】)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qǔ】、确认专业【yè】。

2.实行“院校专业组【zǔ】+专业(类)”模式,进档【dàng】考生按【àn】照【zhào】投【tóu】档【dàng】专业组内专业(类)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pái】序按专业计划【huá】择优录【lù】取【qǔ】;专业调剂【jì】志愿【yuàn】仅限在投【tóu】档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zhuān】业录取条【tiáo】件等原因【yīn】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进档考生按【àn】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huá】内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所有专业【yè】志【zhì】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kǎo】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dào】专【zhuān】业计划【huá】未满的专【zhuān】业;所有【yǒu】专【zhuān】业志【zhì】愿均不能满足【zú】且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jì】的考生予【yǔ】以退档;不符合国【guó】家及【jí】各省【shěng】招生主管部门规【guī】定【dìng】录取资【zī】格的【de】进档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

(一)播音【yīn】与【yǔ】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播音与主持类【lèi】省级【jí】统考或联考成绩,并执行【háng】相【xiàng】应志愿【yuàn】投档规【guī】则【zé】。进档考生按照投档【dàng】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择优【yōu】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jì】相同【tóng】时按【àn】专业【yè】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qǔ】。

(二)音乐与【yǔ】舞【wǔ】蹈【dǎo】学【xué】类【lèi】(舞蹈【dǎo】表演、舞【wǔ】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jiāo】育)、舞蹈【dǎo】表演(专科)使用考生所在省舞蹈【dǎo】类统【tǒng】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zhì】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择优【yōu】录【lù】取确定专业(类),投档成绩【jì】相同时【shí】按专业成绩【jì】从高到【dào】低择优【yōu】录取。

(三)视觉传【chuán】达设【shè】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jì】等美【měi】术类本、专科【kē】专业使【shǐ】用考生所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kǎo】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yuàn】投【tóu】档规则。进档【dàng】考生【shēng】按照投【tóu】档成绩【jì】从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确定【dìng】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àn】专业成绩从高【gāo】到低择【z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

体【tǐ】育类专业使用省普【pǔ】通体育【yù】类【lèi】专业【yè】统一测试成绩,并【bìng】执行相应【yīng】志愿【yuàn】投档规则。进【jìn】档考生按投档【dàng】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春季高【gāo】考【kǎo】投档录取按照山东省春【chūn】季高考招【zhāo】生【shēng】办【bàn】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职【zhí】业教育本科专业依【yī】据【jù】专【zhuān】业特点面向山东省夏【xià】季【jì】高【gāo】考【kǎo】或【huò】春季高考招生,志愿填报、投档【dàng】办法、录取规则参照夏【xià】季【jì】高考或春季高考【kǎo】招生办法执行。

第【dì】二十【shí】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省级招生主管部门【mén】指【zhǐ】定【dìng】查【chá】询网站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微【wēi】信公众号及录取通知等。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àn】照【zhào】《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wěi】员会【huì】 山【shān】东【dōng】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guī】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fèi】政策的【de】通知》(鲁发改【gǎi】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xiàng】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xué】校通过奖、贷【dài】、助、补、免等多【duō】种资【zī】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chéng】学业。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qǐng】助【zhù】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xué】金【jīn】、学费减【jiǎn】免、勤工助【zhù】学等资【zī】助项目。资助条【tiáo】件和标准由学【xué】校根据学生家庭【tíng】经济情况,按照【zhào】省财【cái】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zī】金管理【lǐ】办法【fǎ】》(鲁财科教〔2022〕17号)以【yǐ】及学校【xiào】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xiào】按照国【guó】家招生【shēng】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fù】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照【zhào】相关文件【jiàn】规定【dìng】处理。

第二十七条  按照【zhào】国【guó】家规【guī】定,学生【shēng】完成规定的学【xué】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shān】东【dōng】青年政治【zhì】学院【yuàn】普通高等【děng】教育本【běn】科学历【lì】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wèi】条件者【zhě】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bān】发【fā】普通高【gāo】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wéi】山东青【qīng】年【nián】政治学院。

第九章  其它

第【dì】二【èr】十八条  山东青【qīng】年政【zhèng】治学院【yuàn】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997707

学校网址:http://www.sdyu.edu.cn

招生邮箱:zsb@sdyu.edu.cn

微信公众号:Sdyuzs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编:250103

第二【èr】十九条  学校不【bú】委托任何机构【gòu】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shì】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wài】的【de】任何费用。对【duì】以山东青【qīng】年政治【zhì】学院【yuàn】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huó】动【dòng】的机构或个人【rén】,学【xué】校保【bǎo】留依法追究其法【fǎ】律责【zé】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yī】致的,或未尽事宜【yí】,以上级【jí】有关政策为准【zhǔn】。本【běn】章程由山东【dōng】青年【nián】政治学【xué】院【yuàn】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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