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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黄河交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59:1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黄河交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nián】黄【huáng】河交通学院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bàn】学层次、招生计【jì】划、报【bào】考条件、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址等【děng】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dà】家有【yǒu】所帮助。

黄河交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hǎo】的招生秩序【xù】,为【wéi】广大考【kǎo】生提供准确的招【zhāo】生政策【cè】、信息服务,学校依据《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hé】教育部有关【guān】规【guī】定,结合学校【xiào】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本章程适用【yòng】于黄【huáng】河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kē】及专【zhuān】科层次【c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贯彻“公【gōng】平【píng】、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jiān】督”的原【yuán】则,接受纪检监察【chá】部【bù】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498;河南省招生代码:6226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历证书新生入学注【zhù】册后,学校依据【jù】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在规定期【qī】限【xiàn】内修【xiū】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生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黄河交通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证,符合学士【shì】学【xué】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黄河交通学院【yuàn】学士学【xué】位【wèi】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西校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东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yóu】校领导【dǎo】和相【xiàng】关【guān】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shēng】计划,领导、监【jiān】督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de】具【jù】体实施【shī】,协调、处理【lǐ】有关招生的【de】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黄河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常设【shè】机构【gòu】,负责实施学【xué】校普通本科及专科的【de】招生、录取工【gōng】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shí】四条 招生计划和【hé】分专业【yè】计划【huá】以河南省【shěng】教育厅下达【dá】的【de】为准,学校根据发【fā】展规模、办学条【tiáo】件、学科发展、生源状【zhuàng】况和【hé】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bìng】报上级主【zhǔ】管部门审核。学校根据核准【zhǔn】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gōng】布分专业【yè】招生计【jì】划数。

第五章 录取

第十【shí】五【wǔ】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fù】责【zé】、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确保录【lù】取工作公平、公正【zhèng】、公开。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yè】计划数,按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排序,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wèi】完成【chéng】计划,再从第【dì】二【èr】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dào】低分录取【qǔ】,依次类【lèi】推,直至完【wán】成【chéng】该专业【yè】计划。对于所有专业【yè】志愿均不能【néng】满【mǎn】足的考生【shēng】,若服从专业调【diào】剂,则【zé】将其调剂录取【qǔ】到计【jì】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bú】服从【cóng】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chù】理。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wài】语【yǔ】(河南省为外语听力【lì】)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yè】统考成绩,凡填报我校【xiào】艺术类【lèi】专业【yè】志【zhì】愿的【de】考生,专业【yè】省统考成绩和【hé】文化课【kè】成绩【jì】均需达到所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相应批【pī】次的最【zuì】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àn】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之和【h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jì】算【suàn】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chéng】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同分数考【kǎo】生,综合【hé】分保留两位小数【shù】后仍相同的,则【zé】依次【cì】按照【zhào】语【yǔ】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tóu】档规【guī】则,按【àn】其投档【dàng】规则执行【háng】;若无明确投【tóu】档规【guī】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八条 对口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jìn】档考生,采【cǎi】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huá】数,按成【chéng】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若考生【shēng】分数【shù】相同,则依次【cì】按照语文、英语(两科合卷【juàn】)成绩、数学成【chéng】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zé】优录取。

第十九条【tiáo】 各录取【qǔ】批次投档录取【qǔ】后,未完成【chéng】的计【jì】划,按照【zhào】生源省招生主管部【bù】门的规定重【chóng】新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tiáo】 各专【zhuān】业考【kǎo】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bù】的【de】《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bǔ】充【chōng】规定。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二条 加分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tiáo】 各【gè】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xiàn】,但【dàn】考【kǎo】生入校后均以英【yīng】语安排教学【xué】。

第二【èr】十四条【tiáo】 各批次录取【qǔ】结【jié】束后,考生【shēng】可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zhǐ】定【dìng】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也【yě】可【kě】登录学校招【zhāo】生网页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jiā】有关规定【dìng】,学生【shēng】入学【xué】时应当按学校【xiào】规【guī】定的缴费方【fāng】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现将学校2024年学费、住宿【xiǔ】费【fèi】标准公布如下【xià】:

1.普通专科专业:学费12900元/生·学年。

2.普通本科【kē】专业:文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理科专业学费16000元/生【shēng】·学【xué】年【nián】(我校在申请设置本科工程造【zào】价专业时【shí】,是【shì】按照工科专【zhuān】业方向进行【háng】招生培养,授予学【xué】位是”工学”学位【wèi】,故工程造价专业【yè】按【àn】理科专业收费标【biāo】准进【jìn】行收费)。

3.对口本科专业:参照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4.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

5.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6人间)。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设置:

1.国家【jiā】奖学金:用于奖励高【gāo】校全日制本【běn】专科学生【shēng】中在校期【qī】间学习成绩优异【yì】,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fāng】面特别突出的【de】学生,每生每【měi】年【nián】8000元【yuán】。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jiǎng】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zhuān】科学生中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的品学兼优学【xué】生,奖励【lì】金额每生每学【xué】年【nián】5000元。

3.黄河交通学【xué】院“黄河前进”奖学金:由学校出资,为【wéi】激励我校【xiào】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fāng】面全面【miàn】发展【zhǎn】而设立,根【gēn】据成【chéng】绩评定【dìng】,每生每【měi】学【xué】年奖学金为1000-2000元。

第二十七条 帮困措施:

1.国家助学金:用【yòng】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zài】校【xiào】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zhù】标准按【àn】困难程度确定,平均每【měi】生每【měi】学年【nián】3300元。全日制在校【xiào】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享受【shòu】本【běn】专【zhuān】科生国家【jiā】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měi】生每学年3300元。

2.黄河交通学院“黄【huáng】河前【qián】进”助学金【jīn】:由学校【xiào】出资向品【pǐn】学兼优、经济【jì】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zài】校学生进行【háng】物【wù】质【zhì】帮助和【hé】精神鼓【gǔ】励,每生每学年资【zī】助800元。

3.勤工助学:学生在【zài】学校【xiào】的【de】组织下利用【yòng】课余时间,通过劳【láo】动取得合法【fǎ】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hé】生活条件的社会【huì】实践活动。

4.国【guó】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jiā】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xué】贷款两种模【mó】式。根据国家开发银【yín】行河【hé】南省分行、河【hé】南省学生资【zī】助管理中【zhōng】心相关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且【qiě】符合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条件的学【xué】生,可通【tōng】过生源地【dì】国【guó】家助学贷款或高校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kuǎn】渠道申请获【huò】得每年不高【gāo】于16000元的助学贷款。

5.服兵【bīng】役补偿代偿【cháng】:参加服【fú】义务【wù】兵役、直招士官【guān】、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后可通过学校资【zī】助部【bù】门申请【qǐng】学费【fèi】补偿【cháng】、贷款代偿及国家助【zhù】学金等,具体标准【zhǔn】依据国【guó】家政策执【zhí】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在学校【xiào】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对未经同【tóng】意逾期不【bú】报到的【de】已【yǐ】录取考【kǎo】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zī】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xiào】后,将依【yī】据教育部有关文【wén】件【jiàn】规定进行新生资【zī】格审查,对不符合【hé】条件或【huò】有舞弊行为【wéi】的【de】,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hé】社会【huì】中介【jiè】机构或个人组织开【kāi】展招生和录取工作。凡以学【xué】校名义【yì】违法违规进行招【zhāo】生录取活动的【de】其【qí】它【tā】任何机【jī】构【gòu】或个人,学校将依【yī】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三十【shí】一条 本章【zhāng】程自省教育厅审核【hé】备案之日起生【shēng】效。学校以往【wǎng】有【yǒu】关【guān】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ruò】与国家【jiā】法律、法规或【huò】上级有关政策相【xiàng】抵触,以国【guó】家法律【lǜ】、法规、上级有关政策【cè】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yóu】黄【huáng】河交通学院招【zhāo】生【shēng】就业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shì】。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jt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jtu.edu.cn/

招生【shēng】咨询电【diàn】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招生监督电话:0391-7292766(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

邮政编码:45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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