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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36:48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武汉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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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le】更好地贯彻执行【háng】教育部【bù】依法【fǎ】办学、“依法治招”的要求,切【qiē】实规范学校全日【rì】制普通本、专科【kē】招生工作(以【yǐ】下简【jiǎn】称【chēng】招生工作),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dìng】,结合我【wǒ】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学【xué】校名称:武汉传媒学院。院校【xiào】代【dài】码【mǎ】:13686。湖北省招生代码C207,外省(市、区)招生代码依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wéi】准。武汉传媒【méi】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rì】制【zhì】民办普【pǔ】通高等学校。学【xué】校下设有新闻传播学院【yuàn】、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影与电视【shì】学院、设【shè】计学院、人【rén】文与【yǔ】艺术【shù】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yuàn】、马克思主义学院【yuàn】、创新【xīn】创业学院等9个【gè】教学学院,开设有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diàn】视【shì】编导、表演等29个本【běn】科专【zhuān】业和6个专科专业,并【bìng】内【nèi】设【shè】若干专业培养方【fāng】向【xiàng】。

第三条  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péi】养方案规定,完【wán】成所有环【huán】节【jiē】学习,并达到毕业要求,由武汉传媒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

第四条  学校只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第五条  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zhèng】、公开”及择【zé】优录取的原则。

第【dì】二章    组织【zhī】机构及其【qí】职责

第六条  学【xué】校成立【lì】由学校主要领【lǐng】导、相【xiàng】关部门【mén】负【fù】责人、教师代表【biǎo】、校友代表及学【xué】生代表组【zǔ】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shēng】工作的全面领导和【hé】全【quán】程监【jiān】督。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huì】下设办公室,具体负【fù】责学【xué】校的招生【shēng】工【gōng】作。

第八条  学校【xiào】采【cǎi】取网上录【lù】取方【fāng】式,不委【wěi】托任何中介【jiè】机构和个人从【cóng】事招生活动。

第三章【zhāng】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xiào】根【gēn】据【jù】教育部、湖【hú】北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huá】,结合我校办【bàn】学【xué】实【shí】际,制【zhì】定每年的专业招生【shēng】计划和生源分【fèn】省计划。学校分省【shěng】分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划、选【xuǎn】考【kǎo】科目和各专业相关【guān】报考要求,由各省(市、区【qū】)级招生考试【shì】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tiáo】  学校严格按照【zhào】湖北【běi】省教育厅【tīng】核定的招生计【jì】划招生。

第【dì】四章【zhāng】    入学考试

第十一【yī】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参加全国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统一考试【shì】。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循志愿填报原则,仅从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在考生的专业【yè】安【ān】排上,不设专业【yè】级差【chà】。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wú】法满足时,若服【fú】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则根【gēn】据考生【shēng】成【chéng】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作【zuò】退档处理【lǐ】。

第十四条  参加全国高等【děng】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选【xuǎn】考科目以各省【shěng】教育主【zhǔ】管【guǎn】部【bù】门公【gōng】布的为准。

第【dì】十五条【tiáo】  对于各省招【zhāo】生【shēng】部门【mén】规定的加分政策我校予以承认。

第十【shí】六【liù】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zhì】。对考生身体健【jiàn】康状【zhuàng】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jí】有关规【guī】定【dìng】执【zhí】行。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一) 普通【tōng】类【lèi】专业录取规则:按【àn】照投档成绩【jì】从高到【dào】低【dī】排序录【lù】取。考生总分(含【hán】政【zhèng】策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xué】、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二) 艺术类专业【yè】录取规则:我校艺【yì】术类专业【yè】成绩直接【jiē】使用各省(市、区【qū】)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录取规【guī】则按【àn】照【zhào】所【suǒ】在省(市、区)艺术类【lèi】招【zhāo】生录取【qǔ】的有关政策执行。如生【shēng】源所在省(市、区)无【wú】明确规定,在文【wén】化成绩和【hé】专业成绩双【shuāng】过线的前提下,舞蹈学【xué】专业【yè】按专业成绩由高分【fèn】到低分【fèn】录取;其他艺术类按综【zōng】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lù】取,其综合成绩=专【zhuān】业成绩【jì】×60%+文化成绩×40%。考生投档综合分【fèn】相同时,按【àn】专业【yè】成【chéng】绩优【yōu】先【xiān】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xué】、外语顺序排【pái】序录取【qǔ】。

(三)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投档成【chéng】绩从高【gāo】到低排序【xù】录【lù】取。考【kǎo】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语【yǔ】文、数学、外语【yǔ】顺序排【pái】序录取。

第十【shí】八条【tiáo】  学校英语专业【yè】限【xiàn】招英语【yǔ】语种考生,其他专【zhuān】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yǔ】种【zhǒng】,但学生进【jìn】校后主【zhǔ】要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ān】排教学。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九条【tiáo】  按湖北省物价部【bù】门当年【nián】核定的【de】标【biāo】准,新生办理【lǐ】入学手续时须向学校交【jiāo】纳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三【sān】个月内【nèi】,学校将进行全面的【de】资格审【shěn】查(包【bāo】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zhě】,将根【gēn】据【jù】教育部的【de】有【yǒu】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新【xīn】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zhuān】业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jù】情况【kuàng】予以【yǐ】处【chù】理,直至取消其【qí】入学资【zī】格。

第二【èr】十【shí】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de】全日制普通本【běn】科生、专科【kē】生,若家庭经济【jì】特【tè】别困难,入学前可在当地【dì】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kuǎn】。

第二十三条  学校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tiáo】  章【zhāng】程【chéng】由武汉传媒学院【yuàn】招生【shēng】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武汉传媒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武汉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光谷大道122号

大悟校区地址:湖北省大悟县高铁经济试验区将军大道

招生处联系电话:027-81979007、81979076

网址:http://www.whmc.edu.cn

第二十【shí】六【liù】条  本章【zhāng】程只适用于2024年本、专科生【shēng】的【de】招生,自【zì】公布起开【kāi】始执行。以往【wǎng】有关【guān】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yǐ】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