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都市职业【yè】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tiáo】件【jiàn】、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děng】信息【xī】,以【yǐ】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法律法规及教【jiāo】育部【bù】有关规定【dìng】,结合【hé】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镇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121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四条 学校招【zhāo】生工作遵循“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bá】、公开透明”的【de】原则,坚【jiān】决执行招生政【zhèng】策【cè】规定和纪【jì】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jiè】:湖【hú】南都市【shì】职业学院【yuàn】是经湖南省【shěng】人【rén】民政府批准【zhǔn】成立、教育【yù】部备案【àn】的全日制普通高【gāo】等【děng】学【xué】校,目前在校师生一万七千余人。学校共有8院【yuàn】2部,开设三年制大专【zhuān】40余个专业,拥有42个校【xiào】内实训场【chǎng】所及105个校外实训【xùn】基地。学校积极【jí】创新【xīn】“校企合作+工【gōng】学结合+订单培【péi】养”人才培养模式。是【shì】湖南省文明高【gāo】校、省【shěng】示范性(骨干)高职院【yuàn】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fàn】基【jī】地、长沙【shā】经开【kāi】区最【zuì】美职院、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chuàng】新创【chuàng】业孵化示【shì】范基地、并连续八年被评为湖南省【shěng】普通高【gāo】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gōng】程【chéng】优【yōu】秀单位。学院环境优美、位置【zhì】优【yōu】越、交通便利【lì】,师资力【lì】量雄厚、实训基地完善、配【pèi】套【tào】设施齐全、就业前景广阔,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校招生类别:学校在普通类、体育类型均有招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五【w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jiū】决【jué】定【dìng】本校招生规【guī】模【mó】确定【dìng】、政策制订等重大事【shì】项,学校招生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cháng】工作【zuò】。
第六条 招生录取期【qī】间,学校纪委(纪检监【jiān】察【chá】处)对【duì】招生【shēng】录取工作进行全程【chéng】监督检查【chá】,确保规范有序、公【gōng】平公正。
第七【qī】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shěng】教育厅政【zhèng】策规定和纪【jì】律要【yào】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jī】构【gòu】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tuō】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gè】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zuò】、可以通过【guò】“内【nèi】部指【zhǐ】标”方式确保【bǎo】考【kǎo】生录取的,考【kǎo】生可【kě】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fǎn】映,遭受相关【guān】损【sǔn】失的可向公安【ān】机关反映【yìng】。
第八条 我校将【jiāng】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zhāo】生纪【jì】律,对【duì】于在招生违【wéi】规的【de】考生及工作【zuò】人员,按【àn】《国【guó】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fǎ】》(教育部令33号)和《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chù】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suǒ】确【què】定【dìng】的程序和规定【dìng】进【jìn】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duì】我校招【zhāo】生工作进行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4年面向13个省份招生【shēng】,具体在各【gè】省的招【zhāo】生专业及相关【guān】类别,待【dài】我校分省分专【zhuān】业计划确定后【hòu】,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bù】的【de】为准【zhǔn】。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院系 | 学制 | (元/年) |
1 | 印刷媒体技术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7000 |
2 | 包装艺术设计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7000 |
3 | 艺术设计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9500 |
4 | 包装工程技术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9000 |
5 | 数字印刷技术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6800 |
6 | 印刷数字图文技术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6800 |
7 | 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 | 包装与艺术学院 | 三年 | 11500 |
8 | 空中乘务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9800 |
9 |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7600 |
10 | 民航运输服务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7600 |
11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9800 |
12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9800 |
13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 三年 | 19500 |
14 | 应用英语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18200 |
15 | 应用日语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18200 |
16 | 运动训练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19500 |
17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18 | 工程造价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19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2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21 | 建筑消防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500 |
22 | 建筑设计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2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 三年 | 20800 |
2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 三年 | 20800 |
25 | 软件技术 | 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 三年 | 21000 |
26 | 现代通信技术 | 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 三年 | 20800 |
2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商学院 | 三年 | 17500 |
28 | 电子商务 | 商学院 | 三年 | 19800 |
29 | 大数据与会计 | 商学院 | 三年 | 18800 |
3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商学院 | 三年 | 18800 |
31 | 园艺技术 | 商学院 | 三年 | 16500 |
32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商学院 | 三年 | 16500 |
33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商学院 | 三年 | 19800 |
34 | 林业技术(油茶方向) | 商学院 | 三年 | 16500 |
35 | 学前教育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19800 |
36 | 小学教育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20800 |
37 | 音乐表演 | 师范教育学院 | 三年 | 21500 |
38 | 数控技术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三年 | 17200 |
39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三年 | 19800 |
40 | 应用电子技术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三年 | 17300 |
4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三年 | 19000 |
42 | 汽车电子技术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三年 | 17500 |
43 | 护理 | 医卫学院 | 三年 | 20800 |
44 | 康复治疗技术 | 医卫学院 | 三年 | 20800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条 学校【xiào】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的招【zhāo】生政策及规【guī】定,认真【zhēn】落【luò】实普通【tōng】高【gāo】校招生录取【qǔ】原【yuán】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理,按【àn】各省(区【qū】、市)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提供【gòng】的投【tóu】档成绩提【tí】档,并按【àn】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tóng】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kǎo】生【shēng】所在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zhí】行。湖南高考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请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湖南高考指南高考志愿指导》及生源计划专辑填写我校名称、代码及专【zhuān】业代码【mǎ】。填【tián】报学校志愿【yuàn】前后,可与我【wǒ】校驻各地招生老【lǎo】师或学【xué】校招生处联【lián】系【xì】(电话:0731—86399188)咨【zī】询【xú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品学兼优【yōu】的【de】学生可申请国【guó】家奖学【xué】金:8000元/年、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nián】,家【jiā】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3300元【yuán】/年、2200元/年,学校学费减免政策:未评上国家【jiā】奖助学金【jīn】的困难学生,其【qí】学【xué】费标准在16500元【yuán】至【zhì】19000之【zhī】间的均可减免1000元,学费【fèi】标准在19100元以上的均可减免【miǎn】1650-2150元。同时,家【jiā】庭经济条件【jiàn】困难的【de】学生可【kě】以申请国家生【shēng】源地【dì】助学贷款和困难补【bǔ】助,也可以参加学【xué】校【xiào】组织的勤工【gōng】俭学。
第十二【èr】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bù】、原【yuán】卫生部【bù】、中国残【cán】疾人联【lián】合【hé】会颁布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十三条【tiáo】 录取考生的【de】思想【xiǎng】政治【zhì】品德【dé】考【kǎo】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cǎi】用【yòng】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shì】或对口【kǒu】招生考【kǎo】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shēng】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zé】。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3个【gè】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dìng】对新生报名资格、身【shēn】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gé】、优惠【huì】资格及相关【guān】证明【míng】材料等进【jìn】行复查复核。对复查【chá】复核发现【xiàn】的【de】问【wèn】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shǔ】弄虚【xū】作假【jiǎ】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rù】学资格。对于弄【nòng】虚作假情节【jiē】严【yán】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shí】五条 本【běn】章程通【tōng】过【guò】“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guān】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bù】的章程内容,如【rú】理【lǐ】解有误【wù】,以学校公布的完【wán】整招生【shēng】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wǒ】校2024年普通高校【xiào】招生。其【qí】解释权属于湖南都【dōu】市【shì】职业学院。如遇【yù】上级【jí】招生政策调【diào】整,以公布的最【zuì】新【xīn】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邮政编码:410137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399188
招生咨询邮箱:hnupc188@qq.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hnupc.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639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