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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50:32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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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切实做好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规范招【zhāo】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广大【dà】考生【shēng】的合【hé】法权益,根据【jù】《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yù】法》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yù】厅【tīng】有关规定,结【jié】合【hé】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2024年【nián】我校【xiào】普通大专招生【shēng】工【gōng】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shè】会主义思想为指【zhǐ】导,以办人民满意的高【gāo】等教育为宗旨,强化招生管理,巩固“阳光【guāng】工程”的成果【guǒ】,维护高【gāo】校招【zhāo】生公平【píng】公正,按质按量完成【chéng】招生工【gōng】作任务。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guǎng】西现代职业技【jì】术学院全日制【zhì】普通高职【zhí】(专科)招生【shēng】

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3522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学校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号

第【dì】八条【tiáo】 学校网址:http://www.gxxd.net.cn/

第九条 学校招生信【xìn】息网网址:http://zsc.gxxd.net.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 我校设【shè】立招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zé】制【zhì】定【dìng】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jué】定招生重大【dà】事【shì】宜,领导【dǎo】学校【xiào】的招生工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rén】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xià】设【shè】招【zhāo】生、考试、纪检、网络等办公室。

第十一条【tiáo】 广西现【xiàn】代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招生处是学校组【zǔ】织【zhī】和【hé】实施招生工作【zuò】的常设【shè】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dì】十二条 广西【xī】现代职【zhí】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chá】部【bù】门对招生工【gōng】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三条 我校2024年普通大专【zhuān】的招【zhāo】生计【jì】划【huá】数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各【gè】省(市【shì】、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下【xià】达【dá】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第十【shí】四条 当录取【qǔ】过程中出现各【gè】专业之【zhī】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huá】不变的前提【tí】下,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diào】整各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数,减少线上【shàng】生源不足【zú】的【de】专业【yè】招生计划,相【xiàng】应增加【jiā】生源充【chōng】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gōng】作【zuò】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yú】做好【hǎo】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工作的有【yǒu】关【guān】通知和【hé】省级招生委员会【huì】的【de】相关规定实施,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工作规定,并接受纪【jì】检【jiǎn】监察部门和社【shè】会舆【yú】论的监督。

第十六条【tiáo】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xún】考生所在地省【shěng】级【jí】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gòu】的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lù】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gōng】开程序,德【dé】智【zhì】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lù】取”的原【yuán】则。

第十八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即:

1.先按照第一专业志愿所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若第一专业未录【lù】取满,则按照其第二【èr】专业所【suǒ】有考生的成绩排位从高【gāo】到低依次【cì】录【lù】取,以此【cǐ】类推【tuī】,直至录满【mǎn】为止;

3.若考生【shēng】所填专业均【jun1】不能满足时,填【tián】报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kě】调【diào】剂【jì】至【zhì】还有【yǒu】剩余计划的招【zhāo】生【shēng】专【zhuān】业,若没有剩【shèng】余计划或考生不服从调剂,则按退档【dàng】处理。

4对于投档成【chéng】绩(含【hán】政策【cè】加分)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le】位【wèi】次确【què】定原【yuán】则的,从其规定;若生源【yuán】地未【wèi】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àn】语文、数【shù】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xù】确定【dìng】位次,成绩高者位【wèi】次在前。

第十【shí】九【jiǔ】条 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要求:按(桂教考试〔2023〕4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zì】治区卫生健康委【wěi】关于【yú】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xiào】招【zhāo】生体【tǐ】检工【gōng】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二十【shí】一条 外语语种【zhǒng】要求:不限制【zhì】考生应试外语语种【zhǒng】,无其他【tā】加试要求。

第二十二条 我校对【duì】于国家和各【gè】省【shěng】(市、自【zì】治区【qū】)规定的加【jiā】、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经加、降分以后形【xíng】成的总分【fèn】作为录【lù】取和【hé】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六章 收费

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zhù】宿【xiǔ】费等收费【fèi】标准依据【jù】上级部门批复最【zuì】新【xīn】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gōng】示信息【xī】,我校全【quán】日制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学年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一、缴纳学费标准为:

(一)学前教育【yù】、小学教育、大【dà】数据与财【cái】务【wù】管理、大【dà】数【shù】据与会计、市场营销、现代物【wù】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shù】字化运营、电【diàn】子商务专业:5500元/学年。

(二【èr】)早期【qī】教【jiāo】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工程【chéng】测量【liàng】技术【shù】、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shù】、建筑室内【nèi】设计、工程造价、广告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社会体育、机【jī】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jù】设计与【yǔ】制造、机电【diàn】一体化技术、工业机【jī】器【qì】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shù】、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供用【yòng】电技术、无人【rén】机应用技术【shù】、计算机网【wǎng】络技术、计算机【jī】应用技术、光伏工【gōng】程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shù】、有色【sè】金属智能【néng】冶【yě】金技术、钢铁智能冶金技术、分析【xī】检【jiǎn】验技【jì】术、应用【yòng】化工技术、新能源【yuán】材料应用技术专【zhuān】业【yè】:6000元/学【xué】年。

(三)食品营养与健【jiàn】康【kāng】、化学制药技【jì】术、环境工程技术专【zhuān】业:6500元/学年。

(四)音乐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7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为:

(一)公寓式学生宿舍(1栋-2栋):900元/生.学年;

(二)公寓【yù】式学生宿舍(3栋-5栋、教工【gōng】11栋):800元/生.学【xué】年;

(三)公寓式学生宿舍(6栋-14栋):1050元/生.学年;

(四)公寓式学生宿舍(15栋):1150元/生.学年;

(五【wǔ】)公寓式学【xué】生宿舍(16栋9-21人【rén】间):1150元/生.学年;

(六)公寓式学生宿舍(16栋6人间):1350元/生.学年;

以上标准包含【hán】水定额5吨【dūn】/人.月,电定额5度/人.月,150元/生.学年【nián】的【de】空调费。最【zuì】终【zhōng】收【shōu】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gé】委【wěi】员【yuán】会核准【zhǔn】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三、学生【shēng】在【zài】校【xiào】期间服务性收费和【hé】代收费【fèi】项【xiàng】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lì】原则,依据《广西【xī】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mù】清单【dān】》内容及标准【zhǔn】执收【shōu】,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zhǔn】:

(一)服【fú】务性收费:学生宿舍【shě】热【rè】水费35元/立方米【mǐ】;网络服务费【fèi】30元/月;伙【huǒ】食【shí】费自愿入伙,据实结【jié】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zì】治【zhì】区医疗服务价【jià】格【gé】收取。

(二)代收费:军【jun1】训【xùn】服装费156元/人【rén】(2023学年招标采【cǎi】购单价,仅供参【cān】考【kǎo】,按【àn】实际【jì】进价【jià】收取服装【zhuāng】费);体检费【fèi】85元/人;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jià】格收取;教【jiāo】材费600元【yuán】(学年结束结算,多还少补)。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七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sì】条 学生思【sī】想【xiǎng】表现好,修【xiū】完教学【xué】计划内全部课【kè】程,成绩合格,颁【bān】发国家承【chéng】认的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pǔ】通大专【zhuān】毕业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学校开通新生入【rù】学“绿色通道”,采【cǎi】取奖【jiǎng】学【xué】金、助【zhù】学贷款【kuǎn】、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家庭特【tè】别困【kùn】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xué】后【hòu】,学校【xiào】将在【zài】三个月内进行【háng】全面【miàn】复查(包【bāo】括体【tǐ】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xiào】将视不同情况予【yǔ】以处理【lǐ】,直至取消入学资【zī】格。凡【fán】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xué】资格。

第二十七【qī】条 录【lù】取结【jié】果的公布:①通过电话【huà】咨【zī】询或通过【guò】本院【yuàn】招生信息【xī】网查询;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èr】十八条 本【běn】章【zhāng】程的解释权属广西【xī】现代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处【chù】。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  0778-21123880778-2109169

咨询QQ:2754504046 535836536  806613437

学校办公室电话:0778-210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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