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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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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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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hé】国教【jiāo】育法》《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等文【wén】件的相【xiàng】关规定,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工作,结合学【xué】院【yuàn】工作实际,本【běn】着公【gōng】平、公【gōng】正、公开【kāi】的原则【zé】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学院名称: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国标):14372

第四条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2005号。

第五条【tiáo】  办学类【lèi】型与层次: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是经【jīng】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jiāo】育【yù】部备案,具有招收【shōu】普【pǔ】通【tōng】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zī】格的全【quán】日制民办普通专科【kē】高【gāo】等学校。

第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达到毕业资格审核【hé】条【tiáo】件后准予毕业,颁发【fā】教育部电子注【zhù】册、国家承认【rèn】学【xué】历的“普通全日制高【gāo】等专科学校毕业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xué】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fù】责【zé】招【zhāo】生工作,贯彻落实【shí】教育部招生工【gōng】作的有关政策,执【zhí】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guān】招【zhāo】生工作的规【guī】定【dìng】,研究【jiū】制【zhì】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措施,并组【zǔ】织招生工作的【de】具体实施。

第【dì】八条  学院成立招【zhāo】生纪检监察小【xiǎo】组,负责学院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实施过程中的纪律【lǜ】监【jiān】督【dū】和监察工作,保【bǎo】证招生录取的公开【kāi】、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hé】学院的合法权【quán】益。

第九【jiǔ】条  学院【yuàn】招生【shēng】处是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shēng】录【lù】取的日常【cháng】工作,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根据医药卫【wèi】生行业的需求,结合【hé】学院人才培【péi】养、办学条件等实【shí】际情况【kuàng】,统【tǒng】筹考虑省(区、市)生源【yuán】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fā】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zhèng】策、历年计划等【děng】因【yīn】素,综合确【què】定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

第十一条  分【fèn】省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以有关省级【jí】招【zhāo】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xué】院严【yán】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区【qū】、市)的招生政【zhèng】策,实施招【zhāo】生【shēng】“阳光工程”,遵【zūn】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kāi】透明的原则【zé】,以考生填报的志愿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按【àn】“成绩优【yōu】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zé】进行,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zhuān】业志愿顺序【xù】录取专业。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tián】报的专业【yè】志【zhì】愿【yuàn】顺序录取。如考生【shēng】分数未达到【dào】第【d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fèn】数,即看是否达到第【d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tuī】,直【zhí】至最后一个专【zhuān】业志愿【yuàn】。

第【dì】十【shí】四条  当【dāng】考生所填报的专业【yè】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jì】到未录满专业;不服【fú】从专业调【diào】剂者,作【zuò】退档处理。

第十五【wǔ】条  学院在实行高考【kǎo】综合改【gǎi】革省【shěng】份(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xiàng】关省(区、市)公布的【de】改革方案及有关【guān】办【bàn】法执【zhí】行。

第十【shí】六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bù】门同【tóng】意后【hòu】执行。

第【dì】十七条  对【duì】考生【shēng】身体健康要求【qiú】,学院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lián】合【hé】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jí】有【yǒu】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de】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hé】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xià】,身【shēn】体健康状况不适者请谨慎【shèn】报考,否【fǒu】则【zé】今后会影【yǐng】响【xiǎng】在该专【zhuān】业【yè】领域内升学和就【jiù】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身体复查,经【jīng】复查不合【hé】格者【zhě】,学院【yuàn】将区别情况【kuàng】予以处理,直至【zhì】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shí】九条  严格按照国家【jiā】有关规【guī】定收【shōu】费,遵循属地原则,各【gè】专【zhuān】业【yè】收费严格按【àn】照核定的收费【fèi】标准执行,如有变动按最新标准执行【háng】。学费:口腔医学【xué】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临床医【yī】学专业学费14000(元/生/学年),中医学、中【zhōng】医骨伤、针灸【jiǔ】推拿【ná】专业学费13000(元/生【shēng】/学年),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shù】、医学影像【xiàng】技术、药学、中药【yào】学、预【yù】防【fáng】医学、康复治疗【liáo】技术、婴【yīng】幼儿托育服务与【yǔ】管理、公共卫生管理、老年【nián】保健与【yǔ】管理【lǐ】、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品质【zhì】量与安全【quán】、卫【wèi】生检验与【yǔ】检疫技术【shù】专业【yè】12000(元【yuán】/生/学年【nián】)。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8人间【jiān】),1200元/生/学【xué】年(6人间),1800元/生/学年【nián】(4人间),3600元【yuán】/生/学年(2人间)。

第二十条  党和政府在【zài】高等【děng】教育【yù】本(专)科阶【jiē】段建立了奖、助、贷【dài】、减、免、补、勤等【děng】多【duō】种形【xíng】式有【yǒu】机结合的高校【xiào】学生资助政策体【tǐ】系。学校通过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省政府【fǔ】奖【jiǎng】学金、省政府励志【zhì】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jiā】教【jiāo】育资助【zh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dài】款代【dài】偿、“绿色通道【dào】”、勤工【gōng】助【zhù】学及校级【jí】奖助学金等项目,激励、帮助学生顺利完【wán】成学业并【bìng】成长成才。

第六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shí】一条  招生【shēng】咨询【xún】电话:0871-67882123;68301823;67883123(工作日【rì】接听电话时【shí】间8:30—11:30,14:00—17:20)

第二十二条  邮政编码:650600

第二十【shí】三条  学院网站【zhàn】:www.kmhvc.cn

第【dì】二十四条  通讯【xùn】地【dì】址:云【yún】南省昆明市晋宁【níng】区昆阳街【jiē】道东凤路2005号【hào】昆【kūn】明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èr】十五条  本章【zhāng】程仅适用于2024年【nián】普【pǔ】通专科的招【zhāo】生工作,自【zì】公布起执行。

第二十【shí】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bù】门政策相【xiàng】悖时,以国家法律【lǜ】法【fǎ】规【guī】和上级部门政【zhèng】策为【wéi】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