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23:15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lǐ】的【de】是2024年庆【qìng】阳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yǐ】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hé】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dìng】,特制定本【běn】章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庆【qìng】阳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dìng】及相【xiàng】关信息【xī】的主要渠道,是学【xué】院开【kāi】展招生咨【zī】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yī】据。

第三条 庆阳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招【zhāo】生【shēng】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gōng】正、透【tòu】明”的原则,在纪检【jiǎn】部【bù】门【mén】、招生委员会、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庆阳【yáng】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Qing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

第五条 学院代码:4162014551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九条 隶属关系:庆阳市人民政府主管,甘肃省教育厅业务指导

第十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庆【qìng】阳【yáng】市西峰区【qū】长【zhǎng】庆大道23号,邮【yóu】编【biān】:745000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dì】十一【yī】条 学院【yuàn】设立招生委【wěi】员会【huì】,全面负责学【xué】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yǒu】关【guān】招【zhāo】生工作的重【chóng】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shī】“阳【yáng】光工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的原【yuán】则,综合衡【héng】量德智体美【měi】劳,录【lù】取【qǔ】坚持“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愿、一轮投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参加综合评价【jià】的考生依照【zhào】《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综合【hé】评【píng】价招【zhāo】生实施方案【àn】》要求报名;参加【jiā】中职升学【xué】考试的【de】考生根据“文化素质+职业【yè】技能”的综合评价【jià】方式【shì】择【zé】优录取;参【cān】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在本科三批结束后,高职(专科)批投档录取。

第十五【wǔ】条【tiáo】 综合评【píng】价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yè】技能”的综合评价方【fāng】式择【zé】优录取;高考成绩达到【dào】同【tóng】批次录【lù】取最【zuì】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招办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dì】十六【liù】条 专业志愿分【fèn】配按【àn】照“分数优先【xiān】”的原【yuán】则进行【háng】。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shēng】所填报【bào】专【zhuān】业【yè】时,如果考生【shēng】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dào】招生计划尚未【wèi】完成的专业【yè】,直至录【lù】满。对【duì】无【wú】法满足专业志愿【yuàn】且不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jì】的考【kǎo】生,做退档处理。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第十【shí】七条 学院严格【gé】执【zhí】行省教育【yù】行政部门、招生考【kǎo】试【shì】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dàng】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体育艺术类【lèi】各专业历史类、物【wù】理类均【jun1】设置招生计划,不提选【xuǎn】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文【wén】化课【kè】分数按照省有【yǒu】关体育艺术类划线标【biāo】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qián】提下,按考【kǎo】生专【zhuān】业【yè】课成【chéng】绩【jì】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tóng】,则按高考【kǎo】文【wén】化【huà】课成【chéng】绩总分排序),录满为止。

第十九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qiú】,将按【àn】照教育部、卫生【shēng】部【bù】、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jìn】行【háng】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jiàn】或有【yǒu】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rù】学资格,退回生【shēng】源地。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在省级招办指定的网站上查询。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办理【lǐ】入【rù】学手续【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学【xué】者,应当向学院【yuàn】请假。未【wèi】请假或者请【qǐng】假逾期者,除因【yīn】不可【kě】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rù】学资格。具【jù】体报到【dào】要求【qiú】见【jiàn】学院新【xīn】生报到须【xū】知。

第二十二条【tiáo】 新生入【rù】学后,学院【yuàn】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guī】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yǐ】注册【cè】,取【qǔ】得学籍。复【fù】查不【bú】合【hé】格者,由【yóu】学院区别情况【kuàng】予以处【chù】理,直至【zhì】取消入学资格,退回【huí】生【shēng】源地。

第二十三条 具有正式学籍学生,经学习完成【chéng】本【běn】专业人【rén】才【cái】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实习环节),考试合格,且取得学院规定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到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准予毕业,发给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奖助贷制度

第二十【shí】四条 学院设有资助中心,为困难学【xué】生提供【gòng】勤【qín】工助学岗【gǎng】位,发放【fàng】困难补助【zhù】。

第【dì】二十五条【tiáo】 学院设有各级【jí】各类奖【jiǎng】、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其【qí】中国【guó】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nián】,国家励志奖【jiǎng】学【xué】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jīn】一等【děng】4500元/人/学年,二【èr】等3300元/人/学年,三等2000元/人/学年,退役复学学生3300元/人【rén】/学年,校级奖学金一【yī】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1000元/人/年【nián】,校级【jí】助学金500元/人/学年资助【zhù】。

第二【èr】十六条【tiáo】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guān】规定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yuán】地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勤工助【zhù】学等形式【shì】给予【yǔ】资【zī】助。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èr】十七条 专业人数:各【gè】专业具【jù】体【tǐ】招生计划数【shù】以【yǐ】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计划【huá】形式:统招。

第【dì】二十八条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yuàn】不【bú】具备【bèi】非英语语【yǔ】种开设条件,非英【yīng】语语种的考【kǎo】生不得填报。

第【dì】二十九条【tiáo】 现招生【shēng】专业:智能【néng】焊接技术、机【jī】电一【yī】体化技术、工业机器【qì】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技【jì】术应用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shù】、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chē】检测【cè】与维【wéi】修技术(新能【néng】源汽【qì】车方向【xiàng】)、智能建造技术、工【gōng】程造价、市政【zhèng】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与【yǔ】财务【wù】管理【lǐ】、大数据与【yǔ】会计、电子商务、油【yóu】气储运【yùn】技术、石油工程技术、煤矿【kuàng】智能开采【cǎi】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shù】(新能【néng】源【yuán】光伏方向)、安全技术与管【guǎn】理、应用【yòng】化工【gōng】技术【shù】、石油化工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shù】,应用电【diàn】子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dà】数据【jù】技术、云【yún】计【jì】算技术【shù】应用【yòng】、人工智能【néng】技术【shù】应【yīng】用、计算机网【wǎng】络技术【shù】、社会体【tǐ】育【yù】、运动训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shù】设计【jì】方向)、现代文秘、高【gāo】速铁【tiě】路客运服务、旅游【yóu】管【guǎn】理、旅【lǚ】游管理(文化旅游方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yùn】营、智【zhì】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护理方向【xiàng】)、早期教育、学【xué】前教育【yù】。分专业人数参见甘肃省【shěng】普【pǔ】通高校招生办【bàn】公室【shì】公布的招【zhāo】生计【jì】划。

第三十【shí】条 收【shōu】费【fèi】标准【zhǔn】: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wěi】员会、甘肃省财【cái】政厅《关于我【wǒ】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wén】件【jiàn】规定的收费标准【zhǔn】执行。学费收费标准为4500元/生/年;住宿【xiǔ】费按照【zhào】物价部门规定的800元/生/年【nián】(校【xiào】本部8人间),以【yǐ】上收【shōu】费【fèi】入【rù】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sù】省【shěng】发改委【wěi】核定的新标【biāo】准执行【háng】。

第三十一条 学院简介、专业介绍等详细【xì】信【xìn】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通过学院【yuàn】招生【shēng】信息【xī】网、公众微信【xìn】平台查询。

第三十二条 录取结果【guǒ】按【àn】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招办规定【dìng】的形式公布【bù】,考生【shēng】可登陆我院招生【shēng】网页查询。学【xué】院【yuàn】邮寄【jì】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shí】三条【tiáo】 庆【qìng】阳职业技术【shù】学院不【bú】委托任何机构和【hé】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mào】庆阳职【zhí】业技术学院名义进【jìn】行非【fēi】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huò】个人,庆阳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将【jiāng】依法追究其法律责【zé】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běn】章程【chéng】仅【jǐn】适用于庆阳职业【yè】技术学院高【gāo】职招生工作。

第【dì】三十五条【tiáo】 本【běn】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jí】主管部门【mén】审核备【bèi】案。

第三十六条 在【zài】招生咨询过【guò】程中【zhōng】学院【yuàn】咨询人员的意见【jiàn】、建议仅【jǐn】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shí】七条  本【běn】章【zhāng】程若【ruò】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有关【guān】政【zhèng】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hé】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qyvtc.com

微信公众号:qingyangvtc

招生办电话:0934—8245855 /8245856

传真:0934—8245856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南段

邮编:7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