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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8:52:40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3年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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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昆仑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gēn】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教【jiāo】育主管部门招生【shēng】考试工作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学院代码:13674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院地址:青海【hǎi】省西宁市宁张路【lù】175号(邮政编【biān】码:810016)

学院网址:http://klc.qhu.edu.cn

二、招生计划

1.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计划。

2.学院【yuàn】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shì】)招生政策,招生的专【zhuān】业【yè】和计划【huá】数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de】为准【zhǔn】。

3.学院【yuàn】招生计【jì】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规定【dìng】的方式向【xiàng】社【shè】会公布【bù】。

三、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jiāo】育招生【shēng】主【zhǔ】管【guǎn】部门的领导和统一组织【zhī】下进行【háng】,实行“学校负责、招【zhāo】办监【jiān】督【dū】”的录取【qǔ】体制【zhì】,遵循“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gōng】开【kāi】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yuán】则【zé】。

1.各【gè】专业录【lù】取批次以【yǐ】各省【shěng】(自治区【qū】、直辖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学院【yuàn】严格执行国家及【jí】各省(自【zì】治区【qū】、直辖【xiá】市)有关照顾、加分和降分【fèn】等的政策【cè】规定。对于加分和【hé】降分投【tóu】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3.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参照分数线时,按照各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shēng】主管部【bù】门规定的调档比【bǐ】例从高【gāo】分【fèn】到低分调阅考生电子档案。

4.录取时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实行平行志愿投【tóu】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首【shǒu】轮【lún】投档后【hòu】计划未完【wán】成,接收【shōu】征集志愿投档考生【shēng】。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shì】),按各【g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投档【dàng】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yuàn】考生,第一志愿生源【yuán】不足时,依次录【lù】取第【d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投档【dàng】考生【shēng】。

6.对于有选考【kǎo】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除招生主【zhǔ】管部门有明确【què】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shēng】必【bì】考科【kē】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chéng】绩【jì】总和为准【zhǔn】录取【qǔ】。同等条【tiáo】件【jiàn】下,我院【yuàn】选考科目【mù】成绩高【gāo】者优先录【lù】取。在我院选考科目上线【xiàn】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yuán】则,同【tóng】一【yī】专【zhuān】业志【zhì】愿考【kǎo】生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取【qǔ】。第一【y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kǎo】生【shēng】,按其第【dì】二专业志愿【yuàn】安排【pái】专业,仍不能满足者按其【qí】第三专业志愿【yuàn】安【ān】排专业,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jun1】不【bú】能满足但【dàn】服从调剂者,录取到【dào】计划未【wèi】满额的【de】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néng】满足且不服【fú】从调剂者,予以【yǐ】退档处理。

8.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bù】要【yào】求【qiú】和各【gè】省(自治区【qū】、直辖市)规定【dìng】的形式公【gōng】布。考生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xún】相【xiàng】关录【lù】取信息。

四、招生录取相关要求

1.学院各专业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2.学院公共外语课【kè】不【bú】具备非英语【yǔ】语种【zhǒng】开设条件【jiàn】,请非【fēi】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shèn】填报。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kuàng】的要求,学院【yuàn】严格执【zhí】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guó】残疾【jí】人联合会印发【fā】的【de】《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文件。

4.新生入学后需进【jìn】行入学资格【gé】复查,凡【fán】不符合条件或发【fā】现【xiàn】有【yǒu】舞弊行为【wéi】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学费以青海省价格主管部【bù】门公布的【de】收费标【biāo】准为准,住宿费【fèi】标准每生【shēng】每学年1000元【yuán】。

六、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学历的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士学位证

七、奖助贷措施及其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děng】按照【zhào】财【cái】政部【bù】、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huì】保障部、退【tuì】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xué】生资助资【zī】金【jīn】管理办法【fǎ】》执行【háng】。

2.学【xué】院设有【yǒu】优【yōu】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jiǎng】学金【jīn】。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dù】每生1000~2500元/年。单项奖学金为在专业【yè】技能、科【kē】技活动、社会实【shí】践等各【gè】项活动中取【qǔ】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zhě】设立,奖【jiǎng】励额度依据学院相【xiàng】关规【guī】定执行。

3.学院设有优秀学【xué】生【shēng】干部奖学金【jīn】,奖励额度【dù】依据学院相关【guān】规定执【zhí】行。

4.助学贷款。已经开【kāi】展国家生源地信用【yòng】助【zhù】学贷款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被我【wǒ】院【yuàn】录取的家【jiā】庭经济困难【nán】新生【shēng】,报【bào】到入学前【qián】可以在【zài】生【shēng】源地县级教【jiāo】育行政【zhèng】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勤工助【zhù】学。学院积极开【kāi】展【zhǎn】勤工助学活动,在教【jiāo】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děng】部门设【shè】有勤【qín】工助学【xué】岗位【wèi】,用于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shēng】活。

八、特别说明:根【gēn】据教育【yù】部《关于【yú】加快【kuài】独立学【xué】院【yuàn】转设【shè】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和青海省委省【shěng】政府关于【yú】独立学院【yuàn】转设的决策部署,2023年是学院以“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名义招生的最后【hòu】一年【nián】,随后【hòu】将启【qǐ】动学院转设工作【zuò】,并设置相应过渡期。过【guò】渡期内,以“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名【míng】义招【zhāo】收的学【xué】生学籍学历学位【wèi】信息保持不变,本着【zhe】“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bàn】法”的原则【zé】,将【jiāng】持续【xù】加强教育教学【xué】工【gōng】作,确保学生培养质【zhì】量【liàng】。

九、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175号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810016

电话:(0971)5369707(兼传真)、5366253

E-mail:klczsb@sohu.com

十、本章程由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