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54:2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以下是详细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辽宁科技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dǎo】,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hǎo】,具有【yǒu】服务【wù】国【guó】家服务人【rén】民的社会【huì】责任感【gǎn】,在【zài】本门学科或专业领域掌握坚实【shí】的基础理论和系【xì】统的专门知识【shí】,具有创新【xīn】精神、创【chuàng】新能力和从事【shì】科【kē】学【xué】研究、教学、管理【lǐ】等工作能力的【de】高层次学术型专门【mén】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jué】实际【jì】问题的能【néng】力、能【néng】够承【chéng】担专【zhuān】业工作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概况

辽宁科技大【dà】学是省属本科高校,始建于【yú】1948年【nián】,时为鞍山新【xīn】华中学【xué】专科部【bù】,1949年组建鞍山【shān】工业专门学校,1950年【nián】改【gǎi】为东北工学院鞍山分院,1958年升【shēng】格为本科【kē】层次【cì】的鞍山钢铁学院【yuàn】,1998年由冶金【jīn】工业部划转为辽宁省政府【fǔ】,实行中央和【hé】地方共【gòng】建【jiàn】、以辽宁省管理为【wéi】主【zhǔ】的体制。经教育部批【pī】准,2002年更【gèng】名为鞍山科技大【dà】学,2006年更【gèng】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建校70余【yú】年【nián】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wéi】主,理学、文学【xué】、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duō】科性【xìng】大学。学校坚持“创【chuàng】新为先、质【zhì】量立校【xiào】、人才强校、特【tè】色兴【xìng】校”办学理念,逐步形成“坚持既【jì】为冶金行业服务【wù】,又【yòu】为辽宁地方【fāng】及区【qū】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办学定位,打【dǎ】造【zào】出“立足冶金,校企【qǐ】合作,注重实【shí】践,培【péi】养踏实肯干、适应【yīng】发展的【de】应用型高级专【zhuān】门人才【cái】”办学特色,持续深化内涵建设,推【tuī】动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培养【yǎng】了大批【pī】优秀人【rén】才。近五年,毕业生2.7万余人,25%在鞍钢、宝钢、中铁、中化等国企就业,38%在沙钢、腾讯、格力等知名民企就业,57%在辽宁就业创业。许【xǔ】多校友已经成为【wéi】企【qǐ】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cái】、学术带头人和【hé】管理骨【gǔ】干。宝武钢铁、河【hé】钢、鞍钢、中矿、五矿【kuàng】、宝钢、包钢等国【guó】有企业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

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liáo】宁【níng】省鞍山市,占地面【miàn】积约2763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设有学院19个、教学部【bù】1个和【hé】工程训【xùn】练中心1个,共办【bàn】本科专业67个。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sān】级学位授【shòu】予权,有一【yī】级学科博士点3个【gè】、一级学科硕士点【diǎn】12个、专业学位【wèi】硕士点8个;有工商管【guǎn】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tóng】等【děng】学力在【zài】职人【rén】员申请硕士【shì】学位授予权,有研究生推免权、博士招【zhāo】生“直博生”“硕博连读【dú】”和“申【shēn】请-考核”资格。学校【xiào】现有全日制学生23715人【rén】,其【qí】中,本科生20373人,全日制【zhì】硕【shuò】士【shì】生【shēng】2909人,博士生213人,留学生220人。此外,另有【yǒu】非【fēi】全日制【zhì】研【yán】究生273人,函授生14324人。

学校【xiào】学科科研实力雄【xióng】厚。拥【yōng】有全【quán】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xì】,首创的焦化、耐火材料【liào】学科填补了中【zhōng】国冶金【jīn】教育史上的空白,在国内外享有【yǒu】良好声誉【yù】,化【huà】学工程与【yǔ】技术学科为“辽【liáo】宁省【shěng】一流学科”,冶金工【gōng】程学科为辽宁省特色学科【kē】。工程学学科入围ESI全球【qiú】排名前1%。“十三五”以来,学校承【chéng】担各【gè】级【jí】各类科研【yán】项目2647项,其中国家【ji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jiā】社科基金等国【guó】家级项目133项,科技【jì】经费【fèi】6.09亿元。授权专利1385件,获【huò】评第二批辽宁【níng】省高【gāo】价值【zhí】专【zhuān】利【lì】培育中心。获得各【gè】级各类科技奖【jiǎng】励【lì】89项【xiàng】,其中,学校参与【yǔ】的“高品质特殊钢绿色高效电渣重熔【róng】关键技术的【de】开【kāi】发和应用”获得国【guó】家科技进步奖【jiǎng】一等奖。

学校立足【zú】辽【liáo】宁、面向全国,为冶金【jīn】行业【yè】和辽【liáo】宁【níng】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钢铁冶金、精细化工【gōng】、菱镁【měi】新材料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在【zài】技术【shù】创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zhuǎn】化方面成【chéng】绩突出,共【gòng】同承担和开【kāi】发包括国家重点研【yán】发计划项目在内【nèi】的国【guó】家及省部级【jí】科研项目百余项【xiàng】。深【shēn】化“双鞍融合”,与鞍山市政府签【qiān】署全面合作【zuò】协【xié】议,与鞍钢【gāng】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本钢集团【tuán】共建省钢铁产业产学研创新联盟,深度开【kāi】展校企联合攻关【guān】;与辽宁菱镁产业基【jī】地和企业集群全面实施产学研【yán】合【hé】作,建立镁产业专业研究院4个,实施科技攻关【guān】和成果转化示范工程10余项,助力【lì】辽【liáo】宁菱【líng】镁【měi】产业【yè】转型创新发展【zhǎn】;与【yǔ】科大聚龙【lóng】集团联合建立国【guó】家【jiā】金融安全及【jí】系统装备【bèi】行业【yè】唯一工程技术研究中【zhōng】心,研发【fā】成果达【dá】到国内首创、国际领先【xiān】水【shuǐ】平,成为【wéi】行业技术创新的领航者。科研团队研发的【de】“耐【nài】高温无色透明聚【jù】酰【xiān】亚胺(膜)”,作为“天问一号”和【hé】“嫦娥五号”的【de】关【guān】键【jiàn】组件【jiàn】材料,与探测器一同飞上【shàng】火星和【hé】月球【qiú】,解决【jué】了国内在该领域的“卡脖子”问题。与【yǔ】辽宁【níng】奥克集【jí】团【tuán】合作,实现【xiàn】了该项目的【de】成果转化,总投资额4亿【yì】元,是近年来【lái】我省高校最大的【de】科【kē】技成果转化【huà】项目【mù】。

站【zhàn】在新的历史【shǐ】起【qǐ】点,学校坚持【chí】以新时代【dài】中国特色【sè】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jīng】神聚焦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服务【wù】辽【liáo】宁全面振【zhèn】兴新突破三年【nián】行动【dòng】,加【jiā】快建设高质【zhì】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yì】的教育,坚定不移地朝着【zhe】建设【shè】特色【sè】鲜明的高【gāo】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奋【fèn】勇【yǒng】前进【jìn】,为实现辽【liáo】宁全面振兴【xìng】新【xīn】突破三年行动【dòng】首【shǒu】战告捷,为全【quán】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dài】化国【guó】家贡献“辽科大”智慧和力量。

报名

一、硕【shuò】士【shì】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zhì】和非全日制【zhì】两种。全日制和非全【quán】日【rì】制研究生考【kǎo】试招【zhāo】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qiú】,执【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jiā】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yè】生(含【hán】普【pǔ】通高校、成人高校【xiào】、普【pǔ】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děng】学【xué】历教育【yù】等应届本科毕【bì】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luò】教育届时【shí】可【kě】毕业本科【kē】生【shēng】。考生录取当【dāng】年入学前【qián】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gāo】专【zhuān】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xià】同)或2年【nián】以上的人【rén】员,以及【jí】国家承认学历的【de】本科结【jié】业生,符合招生单位【wèi】根【gēn】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de】,按本科毕【bì】业【yè】同等【děng】学【xué】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míng】参【cān】加以下专业【yè】学【xué】位【wèi】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míng】参加法律(非法【fǎ】学)专【zhuān】业学【xué】位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xū】符合下列【liè】条件: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míng】参加法律(法学)专【zhuān】业学位【wèi】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kǎo】试【shì】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bào】考前所学专【zhuān】业为法学专【zhuān】业【yè】(获得【dé】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de】人员可报考)。

(三【sān】)报【bào】名参加【jiā】工商管理【l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hé】下列条件:(报【bào】考【kǎo】时培养方【fāng】式请选择定向)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yuán】;或获得国家承认的【de】高职高专毕业学【xué】历或【huò】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dān】位相【xiàng】关【guān】学业要求【qiú】,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xué】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rén】员; 或【huò】获得【dé】硕【shuò】士【shì】、博士研【yán】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shàng】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xué】位研究生相关【guān】考试招生政策同【tóng】时按照《教【jiāo】育部【bù】关于进【jìn】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zhuān】业【yè】学位研【yán】究生教育【yù】的意见》(教研〔2016〕2号【hào】)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de】大【dà】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yè】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wén】(技术报告)或者【zhě】已经【jīng】成为业【yè】务骨【gǔ】干,经【jīng】考【kǎo】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zhuān】业技术职称的专【zhuān】家推荐【jiàn】,回【huí】原单位【wèi】定【dìng】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或获硕士【shì】、博士【shì】研究生学历或【huò】学【xué】位后工作2年以上【shàng】,业务优秀,经考【kǎo】生【shēng】所在单【dān】位同意和【hé】两【liǎng】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yuán】单位定向就【jiù】业的在职人【rén】员【yuán】。

五、招生单位【wèi】不得按【àn】单位、行业【yè】、地域等限【xiàn】定单独【dú】考试【shì】生源范围,也不得设【shè】置其他【tā】歧视性报考条件。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xū】在国家规定时【shí】间内登录【lù】“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miǎn】初试【shì】、转段)信息【xī】公开暨管【guǎn】理服务【wù】系统【tǒng】”(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jiā】复【fù】试【shì】。在【zài】规定截止【zhǐ】日期仍未【wèi】被招生单【dān】位录取的【de】推免生不再保留推【tuī】免资格。已被招生【shēng】单位【wèi】录取的推免生,不【bú】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qǔ】消其推免录取资格【gé】。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dān】位根据教育部【bù】有关【guān】规定【dìng】制【zhì】订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zhāo】生政策自主选择报【bào】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yǒu】推免【miǎn】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qiú】的专项计划【huá】外),均可【kě】向其【qí】他招生【shēng】单位推荐【jiàn】。凡按规定【dìng】可接受应届【jiè】本【běn】科【kē】毕【bì】业生报【bào】考【kǎo】的学【xué】科(类别)、专业(领【lǐng】域)均可接收推【tuī】免生,但全日【rì】制学科专业不【bú】得只接收【shōu】推免生。

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míng】和网上确认两个阶【jiē】段。所有考生均须【xū】在【zài】规定时间内参【cān】加网【wǎng】上报【bào】名和网【wǎng】上【shàng】确认,逾【yú】期不再补【bǔ】办【bàn】。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shì】机构统筹安【ān】排【pái】报考点【diǎn】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shǒu】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gōng】作由教育【yù】部学生服务【wù】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原则【zé】上【shàng】应【yīng】选择就读学校所在【zài】地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jī】构【gòu】指定的【de】报考点,其【qí】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bì】业生也可选择【z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指【zhǐ】定的报考点;单独考【kǎo】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wèi】所【suǒ】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tā】考生【shēng】应【yīng】选择【zé】工作所在【zài】地或户【hù】籍所在地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指【zhǐ】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dì】省级教育【yù】招【zhāo】生考试机【jī】构因地制【zhì】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míng】时间为9-21至9-21,每天【tiān】9:00—22:00。网上预【yù】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zhōng】国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信息【xī】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yǐ】下简称【chēng】“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shì】机【jī】构、报考点以及报考【kǎo】招【zhāo】生单位的网【wǎng】上公告要求报名。报【bào】名期间,考生可自【zì】行【háng】修【xiū】改网上【shàng】报名信息或重【chóng】新填【tián】报报名信息,但【dàn】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yǒu】效报名【míng】信息。逾期不【bú】得修【xiū】改报名信息【xī】。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shēng】要如【rú】实【shí】填写本人所受【shòu】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kǎo】试、高等【děng】教育自学【xué】考【kǎo】试等国家教育【yù】考试过【guò】程中因违纪【jì】、作弊所受【shòu】处罚情【qíng】况。对弄虚作假【jiǎ】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qī】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yàn】,考生【shēng】可上【shàng】网查看学历【lì】(学籍)校【xiào】验【yàn】结果。考【kǎo】生可【kě】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zhōng】国高等教育学【xué】生信【xìn】息网【wǎng】”(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jí】)信息。

未【wèi】能通【tōng】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yīng】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xué】历【lì】(学【xué】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计【jì】划的考生,应【yīng】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shì】研究生报【bào】考【kǎo】条件者〔高校学生【shēng】指全日【rì】制普【pǔ】通本专【zhuān】科(含高职)、研究生【shēng】、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wǎng】)届毕业生、在校【xiào】生和【hé】入学新生,以及【jí】成人【rén】高校招收的【de】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bì】业生、在校生和【hé】入学新生,下【xià】同〕。考生报名【míng】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bìng】按要【yào】求填报【bào】本【běn】人入【rù】伍【wǔ】前的入学信息【xī】以【yǐ】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xū】向招生【shēng】单位提供《入伍批【pī】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háng】复核。

8. 考生应【yīng】当【dāng】认真了解并严格按【àn】照报考条件及【jí】相【xiàng】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xuǎn】择报考点。因不【bú】符合报考条件【jiàn】及相关政【zhèng】策要【yào】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rèn】、考【kǎo】试(含【hán】初试和复试【shì】)或录取的,后果【guǒ】由考【kǎo】生本人承担。

9. 考【kǎo】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xiě】个【gè】人网上【shàng】报名信息并提【tí】供真实材【cái】料。考生因网报【bào】信息填写错误【wù】、填报虚假信息而【ér】造成不【bú】能考【kǎo】试(含初试和复试【shì】)或录【lù】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chéng】担。

1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yīng】通过定期查阅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jī】构【gòu】、报考点、招生单【dān】位【wèi】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le】解网上【shàng】确【què】认、考试安排及注意【yì】事项【xiàng】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guān】工作。

11.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wǎng】上【shàng】确认【rèn】时【shí】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根据国【guó】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qíng】况自行确定和公【gōng】布,具体确认工作由【yóu】相【xiàng】关报考【kǎo】点组织实施【shī】。

2. 考生网上确【què】认时应【yīng】当积极【jí】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jiāo】有关【guān】补充【chōng】材料【liào】。

3. 所有考生【shēng】均应当对本人【rén】网上【shàng】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duì】并确认【rèn】。报名信息经考生确【què】认后【hòu】一律不作修【xiū】改,因考生填写错误【wù】引起的一切【qiē】后【hòu】果由其【qí】自行承担。

4. 考生应【yīng】当按报考点规定配【pèi】合采集本人【rén】图像等相关【guān】电子【zǐ】信息。

八、招【zhāo】生【shēng】单【dān】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jù】相关【guān】规定,对考【kǎo】生报考信息【xī】和【hé】网上确【què】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shēng】填报的报名信【xìn】息与报【bào】考【kǎo】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yǔ】考【kǎo】试。报考【kǎo】点和招生单【dān】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xiàng】公安机关报案。

九、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píng】网【wǎng】报用户【hù】名和【hé】密【mì】码登录“研招网”自【zì】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kǎo】证》使用【yòng】A4幅面白纸打印【yìn】,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tú】改或书写。考生凭【píng】下【xià】载打【dǎ】印的【de】《准考证【zhèng】》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hé】复【fù】试。

十、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kǎo】试承诺【nuò】书》并【bìng】遵守相【xiàng】关【guān】约定及【jí】要求。

初试

一、初试科目:见《辽宁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考【kǎo】试【shì】科目中的思想政【zhèng】治理【lǐ】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shù】学(一【yī】)、数学(二)、数【shù】学(三)、管理【lǐ】类综合能力【lì】、法律硕士专业基【jī】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fǎ】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由教【jiāo】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kǎo】试【shì】科【kē】目【mù】均由【yóu】我校自行【háng】命【mìng】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二【èr】、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yuán】考试科目【mù】,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kè】二,满【mǎn】分分别为100分、100分【fèn】、150分【fèn】、150分。

三、工商管理专业学【xué】位硕士研究生初试【shì】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wài】国【guó】语【yǔ】,满分分【fèn】别为200分、100分【fèn】。

四、初试时间【jiān】为9-21至24日(每天【tiān】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kǎo】试科目在9-21进行【háng】(起始时间【jiān】8:30,截止时间11:30)。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gōng】作【zuò】由教育部教【jiāo】育【yù】考试院及各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机【jī】构【gòu】按【àn】照【zhào】相关文件【jiàn】规定执行。单独【dú】考试须在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组织进【jìn】行。

复试

一【yī】、教育部按【àn】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cān】加全国统一考试考【kǎo】生【shēng】进入复试【shì】的初试成绩基【jī】本要求。一【yī】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按【àn】学科门类分别划线【xiàn】,工商【shāng】管理等管理类【lèi】专【zhuān】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单独【dú】划线【xiàn】。

二、学校【xiào】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shì】成绩基本【běn】要求基础【chǔ】上,结【jié】合【hé】生【shēng】源、招生计划、复试比【bǐ】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běn】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shì】成绩要求及其他【tā】学术【shù】要求。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mén】类或专【zhuān】业自主【zhǔ】确定并公布【bù】“退役【yì】大学【xué】生【shēng】士【shì】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chū】试成绩【jì】要求和接受其他【tā】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chū】试成绩要求【qiú】,并择【zé】优进行复试【shì】录取。

四、学校对所有拟【nǐ】录取【qǔ】考【kǎo】生进行复试【shì】,如有必要,可再【zài】次【cì】复试。复试不合【hé】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fāng】式【shì】、办法和程序见研【yán】究生【shēng】院主【zhǔ】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xī】网上的院【yuàn】校信息公告。复【fù】试工作一般在【zài】2024年4月【yuè】底前【qián】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以同【tóng】等学力【lì】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bào】考的考生,复试【shì】时加试两门本【běn】科主干【gàn】课程,考试【shì】方式及【jí】考【kǎo】试时长与复试要【yào】求一致。

八、学【xué】校在复试前【qián】应对考生的【de】居【jū】民身份证、学历【lì】学【xué】位证书、学【xué】历学籍认【rèn】证报告、学生证【zhèng】等报【bào】名材【cái】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jìn】行严格审查,对不【bú】符合规【guī】定者,不【bú】予复试【shì】。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wèn】的,考生须在规定时【shí】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九【jiǔ】、考生应自觉【jiào】遵守招生单位考【kǎo】场【chǎng】规则及考生【shēng】所签【qiān】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róng】,在学【xué】校复试【shì】工作结【jié】束前不【bú】得【dé】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调剂

学校的【de】调剂【jì】政策,待初【chū】试结束【shù】后,视第一【yī】志【zhì】愿生【shēng】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jiāo】育部录取政【zhèng】策【cè】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zuò】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shēng】招生复试调【diào】剂服【fú】务系统”填报【bào】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hé】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xué】新生质量的重要【yào】工作环节,学【xué】校会【huì】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de】原【yuán】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sī】想品【pǐn】德考核【hé】不【bú】合格者不予【yǔ】录取。

二【èr】、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kǎo】核主要是考【kǎo】核考【kǎo】生本人的现【xiàn】实表现【xiàn】,内【nèi】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zhì】、遵【zūn】纪守【shǒu】法、诚【chéng】实守信等方【fāng】面。

学校强化对【duì】考生诚【chéng】信的【de】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kǎo】生【shēng】诚信档案》记录,对【duì】考生【shēng】在报考时填写的考【kǎo】试作弊受处罚情【qíng】况进行认真核查【chá】,将【jiāng】考生【shēng】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pǐn】德考【kǎo】核【hé】的【de】重要内容【róng】和录取的重要【yào】依据【jù】。凡有违反国家【jiā】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zài】处罚结束后继续【xù】报名参加【jiā】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dìng】是否予【yǔ】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fù】试【shì】的同【tóng】时可组织思想【xiǎng】政治工作【zuò】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yǔ】考生【shēng】面谈,直接【jiē】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xiào】还可采取“函调”或【huò】“派人外调”的方式对【duì】考生的思【sī】想政治【zhì】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lù】取名单【dān】确定后【hòu】,学校将【jiāng】向考【kǎo】生【shēng】所在单位函调人事【shì】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děng】材料,全面【miàn】审查【chá】其政【zhèng】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kǎo】生现实【shí】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wèi】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zhāng】。

录取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zǔ】的统一【yī】领导【dǎo】下,按照【zhào】教育部有关招生录【lù】取政【zhèng】策【cè】规定及【jí】各省级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委员【yuán】会的补充【chōng】规定,根据本单【dān】位招生计【jì】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kǎo】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xiǎng】政治【zhì】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z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yè】的硕士【shì】研究生应当在被录【lù】取前与【yǔ】学校、用人【rén】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kǎo】试的考生【shēng】,只能被录取【qǔ】为回原单位【wèi】定向就【jiù】业的硕【shuò】士研究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jiū】生录取为定向【xiàng】就【jiù】业【yè】的,学校【xiào】将【jiāng】严【yán】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kǎo】硕士【shì】研究【jiū】生与【yǔ】所在单位产【chǎn】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chéng】考生不能【néng】复试【shì】或无法录取的,学【xué】校不承担责任。

三【sān】、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xìn】息在录取【qǔ】阶段一律不作【zuò】修【xiū】改,对报考资格不符【fú】合规定者不予录【lù】取。

四、新生【shēng】应按时报到【dào】。不能按【àn】时报【bào】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hé】有关证明,并向【xiàng】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bì】业生及自学考试【shì】和【hé】网络教育【yù】届时【shí】可【kě】毕业本科生考生【shēng】,录取当年入【rù】学时未【wèi】取得【dé】国家承【chéng】认的本【běn】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xīn】生报到后【hòu】,学【xué】校【xiào】对其进【jìn】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zhì】、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quán】面复查,发现有不【bú】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dìng】进行【háng】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

一、学【xué】制:我校学术学位硕士以及专业学位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学制为3年(MBA全日【rì】制为【wéi】2.5年)。

二、学费标准:根【gēn】据国家【jiā】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wǒ】校全日制硕士研【yán】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nián】/生(法律【lǜ】为10000元【yuán】/年【nián】/生、MBA为43000元/全程);非全【quán】日制【zhì】硕士研究【jiū】生的学费共8000元/年/生(法律为12000元/年/生、MBA为49000元【yuán】/全程)。

奖助体系

辽宁【níng】科技【jì】大学【xué】十分重视提【tí】高【gāo】我校研究生待遇,统【tǒng】筹国家【jiā】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jīng】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huì】赞助等资【zī】源,加大对研究生【shēng】的奖励与资助【zhù】力度,不断【duàn】完善研究生奖助【zhù】政策体系【xì】。学校设【shè】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jīn】、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xiào】内外奖【jiǎng】学金等,并设立【lì】了研【yán】究生“三【sān】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zhì】改【gǎi】革【gé】,提高研【yán】究【jiū】生培养质量,凡被我【wǒ】校录【lù】取的硕【shuò】士研究【jiū】生【shēng】,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cān】评国家奖学金。资【zī】助标准为2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xiào】设置特等【děng】、一【yī】等、二等【děng】及【jí】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评选比例【lì】)分【fèn】别为特等10000元/年(≤5%)、一等【děng】6000元/年【nián】(10%)、二等4000元/年(20%)、三等2000元/年【nián】(30%)。

4.其他奖学金

学校【xiào】每年将【jiāng】根据校内【nèi】外【wài】企事业单位和个【gè】人设立奖学金情【qíng】况,评定校内【nèi】外优【yōu】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jīn】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24年录【lù】取的【de】、档案到校的【de】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国【guó】籍的所有全日制非【fēi】定向硕士研究生【shēng】(具体【tǐ】资【zī】助办法详【xiáng】见学校相关文件)。

其它

1.实际【jì】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dá】计划为【wéi】准,接收推免生数【shù】以最【zuì】终【zhōng】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wéi】准。

2.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3.体检【jiǎn】标【biāo】准参照【zhào】教育部、卫生部【bù】、中国残【cán】联印发【f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jiàn】》(教学〔2003〕3号【hào】)和《教育【yù】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gōng】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tǐ】检查取消乙【yǐ】肝项【xiàng】目【mù】检测有关问题的【de】通【tōng】知》(教学厅〔2010〕2号【hào】)和学校有关【guān】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gōng】布【bù】。

4.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nián】限、学业【yè】成【chéng】绩【jì】等,按照国家有关【guān】规定【dìng】发【fā】给相应的【de】、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zhèng】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jiā】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yǔ】相应【yīng】的【de】学位证书。

5.本章程如有与教【jiāo】育部招【zhāo】生政策不符【fú】,以教育部发【fā】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bù】门出台新政策,我校【xiào】将做【zuò】相应调整【zhěng】。

联系方式

地址:辽【liáo】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shān】中路189号【hào】辽【liáo】宁科技大学研【yán】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14051

电话:0412-5929419     5929930

网址:http://www.ustl.edu.cn/yjs/

微信:“辽科大研究生”公众号

电子信箱:lkdyzb@ustl.edu.cn

联系人:成老师、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