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5:57:41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鞍山师范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运行与管理【lǐ】,依据【jù】《教育部关于印发【fā】<2024年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工作管理规定【dìng】>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办【bàn】公厅关【guān】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quán】日制研【yán】究生管【guǎn】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有【yǒu】关规定【dìng】,制定本招【zhāo】生章程。

第【dì】二条【tiáo】鞍山师范学院学校代码为【wéi】10169。鞍山师范学院【yuàn】办学【xué】地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ān】街43号【hào】,鞍【ān】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网【wǎng】址为【wéi】http://yjs.asnc.edu.cn/,E-mail为asncyjszs@163.com。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三条我校2024年拟招生人数详【xiáng】见附件1,拟【nǐ】招生人数均按专业公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dá】的【de】2024年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shēng】规模为准,复试前【qián】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当年【nián】的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分专【zhuān】业计划。我校将【jiāng】保留根据国【guó】家【jiā】下达的规模以【yǐ】及【jí】各专业上线【xiàn】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zhāo】生人数【shù】进【jìn】行【háng】调【diào】整的权利。我校【xiào】拟【nǐ】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计划,该专项【xiàng】计划研究生的招收【shōu】相关【guān】工作【zuò】以最终国家下达计【jì】划为准。

第三章培养方式

第四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为教育硕士研究生【shēng】,学【xué】位类型为专【zhuān】业学【xué】位。研究生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fēi】全日制【zhì】两种培【péi】养方式【shì】。报【bào】考就业形【xíng】式包括【kuò】:定向就【jiù】业【yè】、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jiū】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zhāo】生政策和【hé】培【péi】养【yǎng】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五条 全日制研究【jiū】生和非全【quán】日【rì】制研究生基本学【xué】制均为【wéi】3年,最【zuì】长修业年限为5年。全日制【zhì】硕【shuò】士研究生在基【jī】本修业年限【xiàn】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shuò】士研【yán】究生只【zhī】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基本【běn】修业年限内【nèi】,在从事其他职【zhí】业或者【zhě】社会实践的同时,采【cǎi】取多种方式和【hé】灵活【huó】时间【jiān】安【ān】排进行非脱产学【xué】习,报考类别【bié】应为定向就业。

第六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shí】,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gé】,按照国家【jiā】有【yǒu】关规定发给相应的【de】、注明学习【xí】方【fāng】式的毕业证;其学业水平【píng】达【dá】到【dào】国家规定【dìng】的学位【wèi】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zhèng】书。

第四章报考与录取

第七条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gāo】校、成人高校、普通【tōng】高校举办【bàn】的成人高【gāo】等学【xué】历【lì】教育等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qǔ】当【dāng】年入学前【qián】(以录【lù】取通知书【shū】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jiā】承认的本科毕业【yè】证书【shū】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jìng】)外学历学位认【rèn】证书【shū】》,否【fǒu】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guó】家承认的高职高【gāo】专毕业学历后满【mǎn】2年(毕【bì】业后到录【lù】取【qǔ】当年入学【xué】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yè】生,按【àn】本科毕业同【tóng】等【děng】学【xué】力身份【fèn】报考。

4.已【yǐ】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lì】或学【xué】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xū】在【zài】报名【míng】前【qián】征【zhēng】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八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wǎng】上确认【rèn】两个阶【jiē】段。所有参加【jiā】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的考生【shēng】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zhào】教育招生**规定的时间【jiān】确认网【wǎng】报信【xìn】息和采【cǎi】集本【běn】人图像等相关电子【z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所有考生【shēng】均【jun1】须在规定【dìng】时间【jiān】内参【cān】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què】认,逾【yú】期不再【zài】补办。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jiāo】育招生【shēng】**指定的【de】报【bào】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shēng】也可选择教学【xué】点所在地省【shěng】级教育【yù】招生**指定的【de】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xuǎn】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shěng】级【jí】教育招生【shēng】**指定的报考【kǎo】点。考生【shēng】报【bào】名时须签署《考【kǎo】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míng】时间为9-21至【zhì】9-21,每天【tiān】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zhōng】国研究生招生【shēng】信息【xī】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xià】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àn】省级教育招生【shēng】**、报考点【diǎn】以及【jí】报【bào】考我【wǒ】校的网上公【gōng】告要求报【bào】名。报【bào】名期间,考【kǎo】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chóng】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shēng】只能【néng】保留一条有效【xiào】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xī】。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tián】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kuàng】,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hé】成【chéng】人高等【děng】学校招生考试【shì】、全国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shì】、高等教育自【zì】学考试等国家教【jiāo】育考【kǎo】试过程【chéng】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kuàng】。对【duì】弄虚【xū】作假【jiǎ】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kǎo】试【shì】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háng】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bào】名期间【jiān】将对考生学历(学【xué】籍)信息【xī】进行网上校【xiào】验,考【kǎo】生可上网查看【kàn】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qián】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xī】网”(网址【zhǐ】: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rén】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jí】)网上校验的考【kǎo】生,应在我校规【guī】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jí】)核验,未在限期内提交【jiāo】有关【guān】材【cái】料和材【cái】料【liào】不合格考生不准予考试【shì】。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硕士研究【jiū】生招【zhāo】生计划的考生,应【yīng】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chū】现役【yì】,且符合【hé】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jiàn】者【zhě】〔高校学生指全日【rì】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bì】业【yè】生【shēng】、在校生和【hé】入学【xué】新生,以【yǐ】及成人【rén】高校招【zhāo】收的普通本专【zhuān】科(含高职)应(往)届【jiè】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xià】同【tóng】〕。考生报名时应当【dāng】选择填报【bào】退役大学【xué】生士【shì】兵专项计划【huá】,并按要【yào】求【qiú】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xìn】息以及【jí】入伍、退役等【děng】相关信【xìn】息,复试前须向【xiàng】我校【xiào】提供《入伍批准【zhǔn】书》和【hé】《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我【wǒ】校依据《无障碍环【huán】境建设法》《残【cán】疾人【rén】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zé】,参照《教育部【bù】 中【zhōng】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cān】加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全国统【tǒng】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qiú】,积【jī】极为残疾人【rén】参加考试【shì】提供必要支持条件【jiàn】和【hé】合理便利。残疾考【kǎo】生如需我校在【zài】考试期间提【tí】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yīng】于报名【míng】阶【jiē】段与【yǔ】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shēng】**和我【wǒ】校沟通【tōng】申请,以便提【tí】前做【zuò】好安【ān】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xuǎn】择报【bào】考点。因不符【fú】合报【bào】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zào】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shì】和复试)或录取的【de】,后果由考生本【běn】人【rén】承担。

10.考生应当【dāng】按要【yào】求【qiú】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cái】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bào】虚假信【xìn】息而造成【chéng】不能考【kǎo】试(含初试和【hé】复试【shì】)或录取的,后果【guǒ】由【yóu】考生本人承【chéng】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guò】定期【qī】查阅省【shěng】级教育招生**、报考【kǎo】点以【yǐ】及我校官方网站【zhàn】等方【fāng】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jí】注意事【shì】项等,积极配合完【wán】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shàng】确认【rèn】时间由各省级教【jiāo】育【yù】招生**根【gēn】据国家招生工作安【ān】排和本【běn】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xiàng】关【guān】报【bào】考点组织【zhī】实施【shī】。请【qǐng】考生及时关【guān】注各省级教育招生**网报公【gōng】告。

2.考【kǎo】生网【wǎng】上确认时应【yīng】当积极配合报【bào】考点【diǎn】,根据核验工【gōng】作要求提交【jiāo】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yīng】当【dāng】对本【běn】人网上报名信息【xī】进【jìn】行认真核【hé】对并【bìng】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gǎi】,因【yīn】考生填写【xiě】错误引起【q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zhù】:网上【shàng】确认要确【què】保通讯信息准确。通讯【xùn】地址主要【yào】用于【yú】录取当年寄【jì】发【fā】调【diào】档函、录取通知【zhī】书等【děng】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须详尽、准确【què】。通讯【xùn】地址【zhǐ】、移动电话、联系电话等【děng】相关信息【xī】须在2024年9月前有效。如因【yīn】地址【zhǐ】不详、手机变更等【děng】问题而出现无法投【tóu】递或投递失【shī】误,一切后【hòu】果由考生本人承【chéng】担。

第九条考生资格审查

(一)我校【xiào】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xī】和现场确认【rèn】材料进行全面【miàn】审【shěn】查,确定考生的考【kǎo】试资格【gé】。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三)我校如发现有考【kǎo】生伪造、变造证件【jiàn】时,将立【lì】即向公【gōng】安机关报案。

第十条初试

(一【yī】)考生【shēng】应当在考前十天左【zuǒ】右,凭网报用户名和【hé】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xià】载【zǎi】打印《准【zhǔn】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fú】面白纸【zhǐ】打印,正、反两面在使【shǐ】用期间不得涂【tú】改【gǎi】或【huò】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sān】)初试时间为【wéi】9-21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初试【sh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kē】目,即【jí】思想政【zhèng】治理【lǐ】论、外国语、业务【wù】课一和【hé】业务课二,满【mǎn】分分【fèn】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fèn】。初试方【fāng】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wéi】3小时。

9-21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9-21下午外国语(英语、日语或俄语)

9-21上午业务课一(教育综合)

9-21下午业务课二

第十一条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kǎo】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hé】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shēng】录取的【de】必要环【huán】节,复试不【bú】合格者不予【yǔ】录【lù】取【qǔ】。在复试工作开【kāi】始前,学校将根据国家【jiā】录取政策【cè】、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xué】习经历等情况【kuàng】确定【dìng】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chū】试【shì】成绩【jì】要求【qi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考生进【jìn】入复【fù】试的初试【shì】成绩要【yào】求另行【háng】通知。

复试【shì】前【qián】学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证件、学【xué】历证【zhèng】书【shū】、学生证及考生资格等信息进行严格【gé】审查【ch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yǔ】复试【shì】。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复试科目详见《鞍山师范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的具体办法及要【yào】求、时【shí】间【jiān】、地点可于2024年3月中下旬【xún】到我校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信息网查询《鞍山师【shī】范【fàn】学院2024年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复试方案》。

考生应自觉遵守【shǒu】考【kǎo】场【chǎng】规【guī】则及【jí】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zài】复试工作结【jié】束前不得对外透【tòu】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děng】有【yǒu】关情况。

第十二条调剂

调剂工【gōng】作具体要求【qiú】和程序以【yǐ】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bìng】公布为【wéi】准。届时,考生可通【tōng】过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tǒng】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第十三条体检

考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由我校在考生【shēng】拟录取后组织【zhī】进行。体检工作根【gēn】据《残疾人【rén】教育【yù】条例》和《教育部【bù】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guān】于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qǔ】消乙肝项目【m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cān】照【zhào】《教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huì】关于印发〈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huá】、复【fù】试录取办【bàn】法以及【jí】考生初【chū】试和复试成【chéng】绩、思【sī】想政治表现、身心健【jiàn】康状【zhuàng】况等择优确定【dìng】拟录取名【míng】单。

我校录取【qǔ】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yǎng】考生除外),应将【jiāng】人事档案【àn】转入我校。定向培【péi】养考生,因报考硕【shuò】士研究生与【yǔ】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kǎo】生自行处【chù】理,并须在录取前签订【dìng】三方定【dìng】向委【wěi】培合同。若因此造成考【kǎo】生【shēng】不能复【fù】试或无法录取,一切后果由考【kǎo】生【shēng】本【běn】人承担。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我校的招【zhāo】生【shēng】信息实行网上发布【bù】,考【kǎo】生可在我校研究生【shēng】学【xué】院网站查询【xún】相关信息。

(二【èr】)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rén】数仅供参考【kǎo】,实际【jì】招生人数【shù】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zhāo】生计划【huá】人数为准。

(三)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执行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

(四)本章程中【zhōng】如有与【yǔ】教育【yù】部相关政策【cè】不【bú】符【fú】内容,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wéi】准。如果上级主管部【bù】门出台新政策,我【wǒ】校【xiào】将【jiāng】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五)我【wǒ】校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信【xìn】息均【jun1】在“研【yán】招网”和研究生【shēng】招生网站上公布,未【wèi】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bù】。我【wǒ】校不举办任何【hé】形式的考研辅导【dǎo】班,不提供【gòng】往【wǎng】年考研试题【tí】(初试【shì】、复试均不提供),不出售任何参考【kǎo】资料。

第五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十六【liù】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pǐn】德【dé】考核主要是【shì】考核考生本【běn】人的现实表现,内容【róng】应当包括【kuò】考生【shēng】的政治态【tài】度、思想表现【xiàn】、道德品质【zh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xìn】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lù】取。

第六章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人。

第十八条奖助政策

我校实行奖【jiǎng】励、资助政策,覆盖范围为我校具有【yǒu】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国籍,已纳入国【guó】家全日制【zhì】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规定学制年【nián】限【xiàn】内在读,且在【zài】学习、科研【yán】、社【shè】会【huì】实【shí】践等方面【miàn】表现突出,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发展【zhǎn】的【de】优秀【xiù】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培【péi】养研究生不【bú】参与【yǔ】学业【yè】奖学金的评定。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jīn】。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jiǎng】励标准为20000元【yuán】/人。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jù】我校实际,学【xué】业【yè】奖学【xué】金设置一等【děng】奖、二等奖、三【sān】等奖三个等级。

等级

奖励金额(元/学年)

获奖比例

一等

8000

15%

二等

5000

25%

三等

3000

30%

(三)研究【jiū】生助学金。根据国【guó】家【jiā】政策,资助具有中【zhōng】华人民共和【hé】国国【guó】籍且纳入【rù】全国【guó】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quán】日制【zhì】研究生【shēng】(有固【gù】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标准为6000元/年·人。

第七章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十九条招生咨询

学校研【yán】究生【shēng】学【xué】院和各研究生【shēng】招生学院设立专人【rén】为广大考生提供招生咨询。

(一)研究生学院招生【shēng】办联系【xì】人【rén】:卜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412-2960295。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鞍山师【shī】范【fàn】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专业目录》;初【chū】试、复试及加试科【kē】目参考书【shū】目详【xiáng】见附件2《鞍山【shān】师范【fàn】学院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mù】》;考试【shì】范围说明【míng】详【xiáng】见附件3《鞍山师范学院2024年【nián】初【chū】试、复试【shì】及同等学力【lì】考生加【jiā】试科目考试【shì】范围说明【míng】》。

第二十条招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shēng】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考【kǎo】生【shēng】投诉,电【diàn】话:0412-2962668;邮箱:assyjjjcs@163.com。

第八章附则

第【dì】二十一条本章程【chéng】由鞍山师范学【xué】院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解【jiě】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上级部门核准备案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鞍山师范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鞍【ān】山师范学院2024年全【quán】国【guó】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mù】参【cān】考书目

3.鞍【ān】山师范学院2024年初试、复试及同等【děng】学力【lì】考【kǎo】生加试科【kē】目考试【shì】范围说明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及附件:http://yjs.asnc.edu.cn/zxdt/e588261635384979860df35a6c2aac1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