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gèng】新:2024-9-21 10:18:59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zhèng】硕【shuò】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hé】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fǎ】规和【hé】《教【jiāo】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管理规定【dìng】〉的通知》(教学〔2023〕2号)的要【yào】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绵阳师范学院,位于四川省绵阳【yáng】市高新区【qū】绵兴西【xī】路166号。学校是【shì】具【jù】有【yǒu】硕士、学士学位授予【yǔ】资【zī】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39。

第三条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yōng】护中【zhōng】国共产党的领导,拥【yōng】护社【shè】会主【zhǔ】义制度【dù】,遵【zūn】纪【jì】守法,品【pǐn】德【dé】良好,具【jù】有服务国家服务【wù】人民的社【shè】会责任感,掌【zhǎng】握【wò】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tí】的能【néng】力【lì】、能够承担专业技术【shù】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学校招收的研究生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dì】五条【tiáo】绵阳【yáng】师范学【xué】院研【yán】究生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guàn】彻落实【shí】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工作【zuò】的方针政策,研【yán】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de】具体工作办法,并监【jiān】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guò】程。

第六条学【xué】位与【yǔ】研究生【shēng】教育处是【shì】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工作的【de】常设机构,具体负责【zé】学校硕士【shì】研究【jiū】生招生录取的【de】日常工【gōng】作。

第七【qī】条【tiáo】学校纪委是学校硕士研【yán】究【jiū】生招生录取工作【zuò】的监督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duì】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jìn】行监【jiān】督。

第三章 报名

第八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tōng】高校【xiào】、成人高【gāo】校、普通高【gāo】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shēng】录取当【dāng】年入学前(即9-21前,下【xià】同)必须取得国【guó】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yè】学历后【hòu】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dāng】年入【rù】学前,下【xià】同)或【huò】2年以【yǐ】上的人员【yuán】,以及国家承【chéng】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fú】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dān】位的培养目【mù】标对【duì】考生提出的具体【tǐ】学业要求【qiú】的,按本科【kē】毕业【yè】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tiáo】报名包括网上报名【míng】和网上确认两个【gè】阶段(相【xiàng】关【guān】要【yào】求及【jí】注意事项详见报考【kǎo】点公告)。所有考【kǎo】生均须在【zài】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míng】和网上【shàng】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shí】间为【wéi】9-21至【zhì】9-21,每天9:9-21:00。网上报名【míng】时间【jiān】为9-21至9-21,每天9:9-21:00。考生报【bào】名【míng】时须签署《考生【shēng】诚信考试承诺书》并【bìng】遵【zūn】守相【xiàng】关【guān】约定及要求。

2.考生应在规【guī】定时【shí】间登录“中国研【yán】究【jiū】生招生信息网”(网【wǎng】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chēng】“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zhī】,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jī】构、报考点【diǎn】以【yǐ】及报【bào】考招生单位的网上【shàng】公【gōng】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shēng】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huò】重新填报【bào】报名信【xìn】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yǒu】效【xiào】报名信息。逾期【qī】不【bú】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tián】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cān】加普通和成人【rén】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guó】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高【gāo】等教育【yù】自学【xué】考试等【děng】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jì】、作【zuò】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nòng】虚【xū】作假者,将【jiāng】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bàn】法》《普【pǔ】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违规【guī】行为【wéi】处理暂行办法》严【yán】肃【sù】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xué】历(学籍)信【xìn】息【xī】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yàn】结果。考生可在报【bào】名前【qián】或报名期【qī】间自行登录【l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shēng】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běn】人【rén】学历【lì】(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9-21内【nèi】完成【chéng】学历(学【xué】籍)核【hé】验。

7.符合教【jiāo】育部管理规定要求条【tiáo】件并申请【qǐng】享受照顾【gù】政【zhèng】策【cè】的【de】考生【shēng】,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tián】写少【shǎo】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mín】族地【dì】区【qū】。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gé】进行【háng】初审,招生【shēng】单位在复试【shì】(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管理规【guī】定【dìng】要【yào】求条件并申请【qǐng】享受初试加分政【zhèng】策的考【kǎo】生,须在【zài】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tián】报相关【guān】信【xìn】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háng】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gāo】层次骨干【gàn】人【rén】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bào】名时【shí】填【tián】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yán】究【jiū】生招【zhāo】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zhēng】入伍【wǔ】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shì】研究生报考【kǎo】条【tiáo】件者〔高校学生指全【quán】日制普【pǔ】通本专科(含高职【zhí】)、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de】应(往)届毕业生、在校【xiào】生【shēng】和入学新生,以及成【chéng】人高校【xiào】招【zhāo】收的普通本专科【kē】(含高职)应(往)届【jiè】毕业生、在校【xiào】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míng】时应当【dāng】选【xuǎn】择填报退役大学【xué】生士【shì】兵【bīng】专项计划,并【bìng】按要求填报本人入【rù】伍【wǔ】前的入学信【xìn】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xī】,复试前须向招生单【dān】位【wèi】提供【gòng】《入伍批准书》和《退【tuì】出现役证》进行【háng】复核。

10.残疾【jí】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shì】期间【jiān】提【tí】供合理考【kǎo】试便利服务【wù】,应于报名【míng】阶段【duàn】与报考点【diǎn】所【suǒ】在地省级【jí】招生考试机构和【hé】招生单位沟通申请【qǐng】,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zé】报【bào】考点。因【yīn】不符合报考条件及【jí】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xù】不能【néng】网上确【què】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guǒ】由考【kǎo】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dāng】按要【yào】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bào】信息填写错误、填【tián】报虚假信息而造成【chéng】不能考试【shì】(含【hán】初【chū】试【shì】和复【fù】试)或录取【qǔ】的,后果由考生【shēng】本人【rén】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yīng】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yù】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wèi】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ān】排及注意事【shì】项等,积极【jí】配合完成【chéng】相【xiàng】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shí】间由各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shēng】工作安【ān】排和【hé】本地区报考组【zǔ】织情况自【zì】行确定【dìng】和公布,具体确【què】认工【gōng】作由相关报【bào】考点组【zǔ】织实施。网上确认相关【guān】要求【qiú】及注【zhù】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gōng】告。

2.考生网上确认【rèn】时【shí】应当积极【jí】配合报考【kǎo】点,根据【jù】核验工作要求提交【jiāo】有关补充【chōng】材料。

3.所有考生均【jun1】应当【dāng】对本人【rén】网上报名【míng】信息进行认真【zhēn】核对并确【què】认。报名【míng】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lǜ】不作修【xiū】改,因考生填写错【cuò】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háng】承【chéng】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一【yī】条初试【shì】时【shí】间为【wéi】9-21至24日(每天上午8:9-21:30,下午14:9-21:00)。

考生应当在考前【qián】十天左右,凭网报用【yòng】户名【míng】和密【mì】码登录【lù】“研招网”自行下载【zǎi】打印《准考证》。《准考证【zhèng】》使用A4幅面白【bái】纸打印,正【zhèng】、反两面在使【shǐ】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xià】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xiào】居【jū】民身【shēn】份【fèn】证参加初【chū】试和【hé】复试。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shí】二条【tiáo】复试环【huán】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英语测试等。复试时【shí】间及具体【tǐ】事宜,由【yóu】学校【xiào】根据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另行【háng】公布【bù】。

第十三条【tiáo】调剂工作在复【fù】试阶段【duàn】开展,具【jù】体要【yào】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cè】确定后由学校【xiào】另行公布【bù】。届时,考生可【kě】通过研招网的调【diào】剂服务系【xì】统填写调【diào】剂志愿

第五章录取

第十【shí】四条学【xué】校【xiào】坚持【chí】按【àn】需招【zhāo】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jiā】下达【dá】的【de】招生计划、考生招【zhāo】生考试【shì】的成绩【jì】(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yè】务素质以【yǐ】及【jí】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lù】取。

第【dì】十【shí】五条定向就业【yè】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rén】单位分别签订【dìng】定【dìng】向就业【yè】合同。

第十六条【tiáo】录取【qǔ】工作的具体安排,由【yóu】学【xué】校根据教育部【bù】有关规【guī】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七条学校招收的研究生【shēng】为【wéi】专业学位硕士研究【jiū】生,学制为3年;在规定学制内完成【chéng】学业者可申请【qǐng】提前【qián】毕【bì】业,但【dàn】其学【xué】习年限不得低【dī】于2年【nián】。

第十八条学校【xiào】根据培【péi】养要求制定全日制研究【jiū】生的培养方【fāng】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shí】,经考核【hé】合【hé】格的,学校【xiào】将按照有关规定颁发【fā】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学位【wèi】标准的,学【xué】校可【kě】以按其申请【qǐng】授予相应的学【xué】位证【zhèng】书。

第七章相关费用及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要求收取研究生相关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资源与环境

7000元/生/年


研究生住宿费

1200元/生/年


上述费用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xiàn】未毕【bì】业的硕【shuò】士研究生,将【jiāng】按学校【xiào】财务相关文件规【guī】定收取相关费【fèi】用。

第二十条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下列优惠和奖助政策:

类型

金额

备注

优惠政策

项目经费

最高8000元/生

用于课题研究或毕业设计

外出访学

最高20000元/生

经申请批准后发放

奖助学金

研究生新生

入学奖学金

一志愿录取考生10000元/生

调剂录取考生5000元/生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覆盖面、发【fā】放标【biāo】准【zhǔn】和条件根据国【guó】家、学校文件要求执【zhí】行。学生需将本人人【rén】事档案以【yǐ】学生身份转入学【xué】校。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rén】数以【yǐ】四川省下【xià】拨名【míng】额为准。学生需将本人人【rén】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xué】校。

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二等8000元/生

三等6000元/生

四等4000元/生

研究生助研

最高12000元/生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由导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第二【èr】十【shí】一【yī】条上述优【yōu】惠【huì】政策和奖助学金的详【xiáng】细审核和【hé】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细则请【qǐng】参看学校、学院相关【guān】管理文件【jiàn】和当年评选【xuǎn】通知。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二【èr】十二条对在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中有【yǒu】违反考试【shì】管理规【guī】定【dìng】和考场【chǎng】纪律,影【yǐng】响【xiǎng】考【kǎo】试公平、公正行【háng】为【wéi】的考生、学校工作【zuò】人【rén】员及其他【tā】相关【guān】人员,一【yī】律按《国家教育考【kǎo】试违【wéi】规处理办【bàn】法【fǎ】》(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lǐ】。对在校生,由【yóu】其所在学【xué】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zhì】开除学籍【jí】;对【duì】在职考生,将【jiāng】通知【zhī】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jì】或政纪处分;对学【xué】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gòu】成违【wéi】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fǎ】律责任,其中构【gòu】成犯罪【zuì】的,依【yī】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弄虚作【zuò】假者,不论【lùn】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jiāo】育考【kǎo】试违规处理办法【fǎ】》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chù】理暂【zàn】行办【bàn】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sì】条考生在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shì】实将被记入【rù】《国家教【jiāo】育考试诚【chéng】信档案【àn】》及考生人事档案【àn】,作为其今后升学【xué】和就业的重要参【cān】考依【yī】据【jù】。

第九章 特别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要求考【kǎo】生【shēng】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kǎo】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kǎo】硕士【shì】研究【jiū】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de】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cǐ】造成考生不【bú】能复试【shì】或无法录取或其他问【wèn】题,结果【guǒ】由考生【shēng】自【zì】负【fù】,学【xué】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试【shì】外【wài】语语【yǔ】种为英语【yǔ】,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jìn】校后均【jun1】以英语为第【dì】一外语安【ān】排教学。

第【dì】二十【shí】七【qī】条我校招收【shōu】的硕士研【yán】究生学习方式【shì】为【wéi】全日制,考生入学时应将本【běn】人人事【shì】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

第二十八条学【xué】校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咨询【xún】地址为:绵阳师范学【xué】院高新【xīn】校区【qū】知行楼602,咨询电话为:0816-2203710;同【tóng】时,为了规范工作人员的【de】招【zhāo】生行为,欢【huān】迎【yíng】各位考【kǎo】生对我【wǒ】校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工作【zuò】进行监督。

监督【dū】电话:0816-2203710(研【yán】招办【bàn】),0816-2200044(校纪委【wěi】)

学校官网:http://www.mnu.cn/

学【xué】校【xiào】学位与【yǔ】研究生教育处官网:http://xwb.mnu.cn/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zhāng】程自发【fā】布之日【rì】起施行,由绵阳【yáng】师范学院【yuàn】学位与研究生【shēng】教育处负责解释。

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dān】位:绵阳师范学院单位代码【mǎ】:10639 学位类型【xíng】:专【zhuān】业学位

院系所、专业

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名)

初试科目

导师

说明

不区分院系所

0857资源与环境专业

(全日制)

1.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

2.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

3.农业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

4.乡村人居环境规划与设计

5.生态环境信息智能处理

65(含士兵计划5名)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环境科学概论


因教育部正式【shì】招生计划下达【dá】可【kě】能产生招生人数的变【biàn】动,届时学校将根据实际【jì】计【jì】划对招生人【rén】数进行调整【zhěng】。

点击链接查看http://xwb.mnu.cn/info/1020/23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