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艺术专业>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4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更【gèng】新:2024-9-21 11:07:14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艺术类【lèi】招生简章,主要包含【hán】院校【xiào】概【gài】况、招生专【zhuān】业【yè】、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0147)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阜新市【shì】玉龙路【lù】88号【hào】(阜新校【xiào】区玉龙【lóng】校【xiào】园)。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jù】国家【jiā】经济【jì】社会发展的需【xū】要【yào】,结合自【zì】身办【bàn】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yuán】情【qíng】况,按照辽宁【níng】省【shěng】教育厅核准且【qiě】经学【xué】校【xiào】本【běn】科招生委【wěi】员会研究确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zhí】行。

2.学校艺术类无预留计划、无语种和男女生比例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shè】置的招生【shēng】专业计【jì】划,对【duì】选考【kǎo】科目【mù】的要【yào】求、综合素【sù】质档案的使【shǐ】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年)学位授予门类学费(元/生/年)
130310动画4艺术学10000

注:

1、2024年艺术类拟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等6省(市)招生。

2、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3、招生专业对应省级统考科类为:美术与设计类。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jì】合格颁发辽【liáo】宁【níng】工【gōng】程技术【shù】大学【xué】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liáo】宁工程技术大学【xué】学士学位证【zhèng】书。

五、收、退费与奖贷困补政策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mén】批【pī】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xué】费:10000.00元/生/年【nián】,住宿费:500.00~1200.00元【yuán】/生/年【nián】。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wén】件【jiàn】及【jí】《辽宁工程技【jì】术大【dà】学收【shōu】费管理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qián】结束学业的【de】,学【xué】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xí】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hé】住宿费。

3.学校建立【lì】了完善的“奖助【zhù】学金、国家【jiā】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bú】让一名【míng】学生因家庭经【jīng】济困难【nán】而失【shī】学”,具体资【zī】助【zhù】内容及标【biāo】准如下【xià】: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A、国【guó】家(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èr】年级【jí】以上(含二年【nián】级)本科在校生,奖励【lì】标准为【wéi】8000元/生【shēng】/年。

B、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奖励资助【zhù】品学兼优的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kē】在校生。奖励【lì】标准为5000元/生/年【nián】。

C、国家助学【xué】金:资【zī】助家庭经济困难的【de】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资【zī】助标准为:国家助【zhù】学【xué】金一【yī】等【děng】4400元【yuán】/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nián】。全【quán】日制在校【xiào】退役士兵学【xué】生全部【bù】享受【shòu】本【běn】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

D、校内奖学金:学校面向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发展的本【běn】科【kē】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jiǎng】学金。该奖学金设【shè】立4个【gè】等级【jí】:特【tè】等5000元/生【shēng】/年,比例按照申报【bào】情况而定【dìng】;一等1200元/生/年,比例【lì】为全【quán】校学生的3%;二等800元【yuán】/生【shēng】/年,比例为【wéi】全校学生【shēng】的8%;三【sān】等500元【yuán】/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de】15%。

E、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奖【jiǎng】励:学校每年在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中开展励志【zhì】成才【cái】优秀大学生评【píng】选。奖【jiǎng】励【lì】比【bǐ】例为全校【xiào】学生的5‰,奖励金额为800元/生/年。

F、孤儿【ér】大学生教【jiāo】育资助:在【zài】校就读的孤儿大【dà】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同【tóng】等【děng】条件【jiàn】下【xià】,优先获得【dé】国家励志奖学金,减【jiǎn】免其在校期间的学【xué】费【fèi】和住宿费。

(2)生源地【dì】信【xìn】用【yòng】助【zhù】学贷款:生【shēng】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shì】指国家开发银行等【děng】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duàn】符合条【tiáo】件【jiàn】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发放的、在【zài】学生入学前【qián】户籍所在【zài】县【xiàn】(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xué】生应根据实际情况【kuàng】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具体事宜请咨询本【běn】省学生资【zī】助管【guǎn】理中心或市【shì】、区、县学【xué】生【shēng】资助管理【lǐ】中心。

(3)服【fú】兵役高等【děng】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fú】义务【wù】兵【bīng】役、招收为【wéi】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de】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bǔ】偿、国家助学贷【dài】款代偿、学费【fèi】减免【miǎn】。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kuǎn】代【dài】偿【cháng】金额【é】,按学生实际缴【jiǎo】纳的【de】学费或用于【yú】学费的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包【bāo】括本金及【jí】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jīn】额较高【gāo】者执行【háng】;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4)其它资助政策与措施

A.“绿色【sè】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shí】存在困【kùn】难,没【méi】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zhù】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qí】办【bàn】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jù】核实后【hòu】的【de】困【kùn】难情况给予相应【yīng】的资助。

B.临时困难补助及【jí】特殊困难补助:家里【lǐ】临【lín】时【shí】发生变故或遭受【shòu】自【zì】然灾害,学生暂时无力维持学习和【hé】生活的,经过【guò】申【shēn】请给予的经济资【zī】助。

C.社会奖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山西焦【jiāo】煤奖学金、潞安矿业集团【tuán】奖学【xué】金、蓝【lán】焰奖学金、中【zhōng】国【guó】航【háng】天科技集团【tuán】CASC奖学金、孙越崎【qí】优秀学【xué】生奖学金、宏跃奖学【xué】金、威跃奖学金和中国二十二冶奖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学金。

(5)勤工助学

勤【qín】工【gōng】助学是指学生【shēng】在学校【xiào】组织下利用课【kè】余时间【jiān】,通【tōng】过自己的劳动【dòng】取得合法【fǎ】报酬,用于改【gǎi】善学【xué】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xué】校资助育人工作的【de】重要组成部分【fèn】,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资助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jìng】。学校专门【mén】成立了大学【xué】生勤工【gōng】助学管理委【wěi】员会,设有6个【gè】大学生【shēng】勤工【gōng】助学【xué】基地,提【tí】供【gòng】3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wèi】。

(6)具体办理【lǐ】程序待【dài】学【xué】生到校后进行【háng】,本条款【kuǎn】内容【róng】解释咨询电话:0418-5110337。

六、报考条件

凡报考我校【xiào】艺术类【lèi】动画专业【yè】的【de】考生,均须【xū】参加生源【yuán】省组织的美术与设计【jì】类专业统一考试(且【qiě】成绩【jì】合格【gé】),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七、录取办法

1.批次设【shè】置及投档原则:学校执行各省(市)招生【shēng】考【kǎo】试机构统一规定的【de】批【pī】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3+3”模式招生省份:不提科目要求。

(2)“3+1+2”模式【shì】招【zhāo】生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的省【shěng】份,只招历史【shǐ】学科类;在不分列【liè】招生计【jì】划,不【bú】分别【bié】投档的省份,历史学科类或物【wù】理学科类皆【jiē】可。

2.身体健康情况要求:按照【zhào】教育【yù】部、原【yuán】卫生【shēng】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jiàn】》执行,学校【xiào】不再另【lìng】行规定【dìng】;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lǐ】:在【zài】录【lù】取中,学校执行各省【shěng】(市)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fèn】投档【dàng】以【yǐ】及同等条件下【xià】优【yōu】先录取等规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shí】, 按【àn】考生综合分(综合分【fèn】=专业课【kè】成【chéng】绩×2 +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排序,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qí】他志愿【yuàn】考生【shēng】档案;

综合分相同【tóng】的情况下,依次比较专业课成绩、语文【wén】、英语【yǔ】、数【shù】学【xué】的【de】高考成绩。

当第【dì】一志【zhì】愿上线【xiàn】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kǎo】生志愿顺序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择优录取【qǔ】。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网    站:http://bkzsxxw.lntu.edu.cn

联系电话:0418-5111111

电子信箱:lntuzs@126.com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