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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32:12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fǎ】》以【yǐ】及教育【yù】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xuǎn】拔【bá】、公开【kāi】程序,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yuán】则,并接受纪检【jiǎn】监察部门、考【kǎo】生、家长以及社会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040

第五条学校地址:机场路校区【qū】:广东省【shěng】广州市白云【yún】区机【jī】场路向云西街【jiē】10号;邮【yóu】政编码:510403

白云机场校区:广东省广州市【shì】花【huā】都区【qū】白云【yún】国际机场【chǎng】空港北横六路;邮政编码【mǎ】:510470

花都赤坭校区:广东【dōng】省【shěng】广州市花【huā】都区赤【chì】坭镇髻【jì】岭西路【lù】26号;邮政编码:51083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shí】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lǐ】规定录取【qǔ】并【bìng】取得本校正式学籍【jí】的学【xué】生,在校【xiào】期间完【wán】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lùn】和【hé】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hé】格,获【huò】得【dé】规定的学分,达【dá】到毕(结)业【yè】要求【qiú】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学【xué】校名【míng】称:广州民航【háng】职【zhí】业技术学院,证【zhèng】书【shū】种类:普通【tōng】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shì】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xiě】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tiáo】学校招生委员会【huì】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zǔ】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chūn】季【jì】高考【kǎo】招【zhāo】生工作中的重大【dà】事【shì】项。

第十二条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xiào】设立由【yóu】校领导和【hé】纪检监察部门【mén】组成的招生【shēng】监督小组,对【duì】招生工【gōng】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zǔ】,安排专人负【fù】责处理【lǐ】考【kǎo】生及家长【zhǎng】的申诉【sù】、投诉等信访事项。

第四章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zhāo】生录【lù】取(下称“3+证【zhèng】书【shū】”考试招【zhāo】生)等,具【jù】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shěng】招生办公【gōng】室编【biān】制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gāo】校春季高考统一【yī】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报考要求

第十【shí】五条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qǔ】”的考生【shēng】须符合【hé】广东【dōng】省【shěng】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hǎo】广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统一考试【shì】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gāo】考报名条【tiáo】件,并【bìng】参加广东省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考报名及2024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píng】合格性考【kǎo】试语文、数学、英语【yǔ】3门科目【mù】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yào】求详【xiáng】见【jiàn】《广东省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bǎn】)。

第十六条报【bào】考本【běn】校“3+证书【shū】”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hé】广东省招【zhāo】生委员会【huì】《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规定【dìng】的有【yǒu】关【guān】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bìng】参加【jiā】广东【dōng】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gāo】考【kǎo】报名【míng】及广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收中【zhōng】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běn】校“3+证【zhèng】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yǒu】关要求详见【jiàn】《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xiào】春季高【gāo】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bǎn】)。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七【qī】条按照【zhào】“学校负责【zé】,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gōng】平、公正、公开,以【yǐ】考生【shēng】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hé】衡量德智体美劳【láo】,制定“依学考录【lù】取”、“3+证书”考试【shì】招生【shēng】录【lù】取规则。

第十八条本校【xiào】飞【fēi】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wài】合作办学【xué】)、飞【fēi】机结【jié】构修理(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电子【zǐ】设备【bèi】维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与加【jiā】拿【ná】大卡纳【nà】多文理科学院合【hé】作办学的专业【yè】,合作方式为2+1模式,学生修完教学培养计划中双【shuāng】方互认学【xué】分的课程,经【jīng】考【kǎo】试合格者,我【wǒ】校将予以颁发【fā】大专学历【lì】证书,加【jiā】拿大【dà】卡【kǎ】纳多文理科学【xué】院则予以颁发【fā】加【jiā】拿大相应的学历【lì】证书。其中飞机【jī】结构【gòu】修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加拿大一年制大专学历证书(Ontario College Certificate),飞【fēi】机机电设备维修【xiū】(中外合作办【bàn】学【xué】)和飞机电子设【shè】备维【wéi】修(中外【wài】合【hé】作【zuò】办学)专业为加拿大两【liǎng】年制大专学历证书(Ontario College Diploma)。未获得留学签证者或不选择到加拿【ná】大学习【xí】者,第三年【nián】可在我【wǒ】校【xiào】相【xiàng】关专【zhuān】业学【xué】习,考试合格者将颁发我校大专学历证【zhèng】书。

第十九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èr】十条本校“依学考录取”按普通类招【zhāo】生录取【qǔ】,普通类【lèi】根【gēn】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fèn】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fú】合【hé】专【zhuān】业要求【qiú】的基础上,采取“分数优先【xiān】”的原则,优先【xiān】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前面的【de】考生,再录【lù】取【qǔ】投【tóu】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dāng】考生投档【dàng】(合成【chéng】)总【zǒng】分【fèn】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pái】位【wèi】相同时【shí】,参【cān】考综合素质评【píng】价择优录取【qǔ】。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shí】一【yī】条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gēn】据考生统一文【wén】化科目【mù】考【kǎo】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cóng】高【gāo】到低择优【yōu】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yōu】先录取投档总分【fèn】排位在前面【miàn】的【de】考生,再录取【qǔ】投档总分排【pái】位在后的考生。当【dāng】考生投【tóu】档总【zǒng】分相同时【shí】,按照考生排位择【zé】优【yōu】录取。当考生排位相【xiàng】同时,优【yōu】先录取【qǔ】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de】考生。

第三节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gè】专业考生名单报【bào】省招【zhāo】生办公室审【shěn】核备案,并根【gēn】据省招生办公【gōng】室审核【hé】通过的【de】名单【dān】发【fā】放录取通知【zhī】书。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dì】二【èr】十三条【tiáo】学【xué】校录取考生【shēng】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教【jiāo】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bàn】公厅关于普【pǔ】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学生【shēng】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xiàng】目检【jiǎn】测有关问【wèn】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zhí】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gòu】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dá】到有关录取标准【zhǔn】,则予正【zhèng】常【cháng】录取。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dì】二【èr】十四【sì】条学校深入实施高校【xiào】招生“阳光工【gōng】程”,构建公开【kāi】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zhèng】策、考生报考【kǎo】资格和报考条【tiáo】件、招【zhāo】生计划、录取信息【xī】、考生咨询【xún】及申【shēn】诉渠【qú】道和重大违【wéi】规事件处理结果予【yǔ】以【yǐ】公开,让广【guǎng】大【dà】考生【shēng】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kǎo】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zuò】健康【kāng】有序【xù】进行。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d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时【shí】须核验考生高【gāo】中阶段【duàn】(含【hán】普通【tōng】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xiào】)毕业【yè】证书【shū】或同【tóng】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shū】证明将【jiāng】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七【qī】条【tiáo】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bù】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jí】管理规【guī】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jīng】复查不【bú】符合体【tǐ】检要求【qiú】或不【bú】宜【yí】就【jiù】读已录取【qǔ】专业【yè】者,按有关学【xué】籍管理规定办理,予【yǔ】以转专业或取消学【xué】籍。对在报名和【hé】考试过【guò】程【chéng】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tā】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guī】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shí】八条本校收费标准按【àn】《关于调整公办【bàn】普通高校学费的通【tōng】知》(粤发【fā】改价格〔2016〕367号【hào】)和《广【guǎng】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dōng】省教育厅【tīng】广东省财【cái】政厅关【guān】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学分制收费管【guǎn】理办【bàn】法(2021年修【xiū】订)>的通知》(粤发【fā】改规〔2021〕10号)公布的【de】标准【zhǔn】执行。

本校【xiào】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收费标【biāo】准按《广东省发展【zhǎn】改革委【wěi】广东【dōng】省【shěng】教育【yù】厅【tīng】广东省财政厅关【guān】于高等教育【y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gǎi】规〔2018〕7号)及《广东省定【dìng】价目录【lù】(2022年【nián】版)》的【de】相关规定执行。

飞机机电设【shè】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结构修理(中外合作办【bàn】学)、飞机电子设备【bèi】维修(中【zhōng】外合作办【bàn】学)专业【yè】学费11600元/生•学年,大数据与会计、电【diàn】子商务专业【yè】学费5250元/生【shēng】•学年,其【qí】余春季高考招生【shēng】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花【huā】都赤坭校区住宿【xiǔ】费1200元【yuán】/生•学年,机场【chǎng】路校区、白云机场校【xiào】区住宿【xiǔ】费75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tiáo】国【guó】家助学【xué】贷款、奖【jiǎng】学【xué】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xué】措【cuò】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hé】学校相关规【guī】定执行【háng】。此外,我【wǒ】校还【hái】设立了综合奖【jiǎng】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奖优助困项目,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等【děng】。

第十二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

咨询电【diàn】话:020-86123135、020-86121941、020-86124337

传真:020-86123135

电子邮箱:zsb@gcac.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cac.edu.cn

招生网址:

https://www.gcac.edu.cn/sites/zsb/zsxxw/index.html

第三十一条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朱老师、薛老师

监督电话:020-86124572

电子邮箱:jiwei@gcac.edu.cn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sān】十二条本【běn】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yì】讨论【lùn】审查【chá】通过,适用于【yú】广州民航职业【yè】技【jì】术【shù】学院2024年春【chūn】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tiáo】本章程【chéng】由广【guǎng】州【zhōu】民航【háng】职业技术学院授权【quán】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jiù】业处解【jiě】释【shì】。本章程若与国家【jiā】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guó】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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