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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34:33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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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shēng】制度综【zōng】合【hé】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高【gāo】职【zhí】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zhè】教试院[2016]13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zhāng】程【chéng】。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dì】二【èr】条学校全称【chēng】:绍兴职业技术学院【yuàn】国家代码:12876,浙江省【shěng】招生代码:0067

第三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四条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经【jīng】浙江省【shěng】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校【xiào】2024年面向【xiàng】浙江省【shěng】高职【zhí】提【tí】前招生计划700名【míng】,招收普高招生考生和【hé】单独考试招生考生【shēng】,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元/年)学制(年)备注
软件技术普高招生考生45158003
跨境电子商务普高招生考生30158003
商务英语普高招生考生45158003
应用电子技术普高招生考生45148003
机电一体化技术普高招生考生30148003
工业机器人技术普高招生考生45148003
建设工程管理(BIM技术)普高招生考生40148003
智能建造技术普高招生考生35148003
室内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普高招生考生70260003与意大利库内奥美术学院合作办学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普高招生考生65260003与马来西亚林肯大学学院合作办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计算机类)

25158003
计算机网络技术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计算机类)

25158003
大数据与会计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财会类)

50158003
国际经济与贸易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商业类)

45158003
机械设计与制造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机械类)

451480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工艺美术类)

30158003
动漫设计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工艺美术类)

30158003
合计700


第四章 报名办法

第【dì】六条报【bào】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取得浙江【jiāng】省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考试成绩或统考的相关【guān】职业技能考【kǎo】试成【chéng】绩,已办【bàn】理高考报名手续并【bìng】取得高考【kǎo】报名【míng】号的普高【gāo】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shēng】考生均可报考。

第七条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志愿

第八条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0日8:9-21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我校招生【shēng】网【wǎng】(http://zsw.sxvtc.com/),点【diǎn】击“提前招生”栏目,进【jìn】入“浙江省考【kǎo】试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wǎng】络报名。

第九条网上确认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网络报名成功后于9-21前须完成网上确认【rèn】和【hé】缴【jiǎo】纳报名考试费,登【dēng】录学校提【tí】前【qián】招生网址https://tqzs.sxvtc.com/完成【chéng】以下操作:

1.完善相关信息,签署考生考试承诺书,完成网上确认。

2.需【xū】申请素质特【tè】长考评【píng】项的考生,上传相关奖状【zhuàng】、证【zhèng】书原件【jiàn】图片(文【wén】件格式为jpg,大小控【kòng】制在2MB以内,确保图片清晰、可辨认),逾期【qī】不再受理。

3.缴【jiǎo】纳报名考试【shì】费:考生通过【guò】网络在线缴费【fèi】,报名【míng】考试费标准【zhǔn】为140元【yuán】/人。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4.考生【shēng】完【wán】成网上确认和缴【jiǎo】纳报名考试【shì】费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网【wǎng】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

5.未网上确认或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第五章 综合素质测评及计分办法

第十条综合素质测评

1.测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考评。

2.时间:9-21-14日。

3.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

4.职业适应性测试组织和分值

具体各专业职业【yè】适应性测【cè】试形【xíng】式和时间【jiān】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布【bù】的《2024年高职提【tí】前招生【shēng】综合素质测评实【shí】施【shī】方案》,分值为80分。

5.素质特长考评

学校成立素质特长考评组,对学生【shēng】提交的素质【zhì】特长材【cái】料【liào】进行考评。素【sù】质特长考【kǎo】评【píng】分值为20分【fèn】。

在高中阶段,凡【fán】符【fú】合下【xià】列【liè】条件之一者【zhě】,可在素质【zhì】特长考评【píng】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tóng】一考【kǎo】生同【tóng】类项只取【qǔ】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

序号项目及说明等级分值
1参【cān】加【jiā】教育主【zhǔ】管部门组织【zhī】的职业技能【néng】竞赛(不含其下属【shǔ】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mù】),仅限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考生。省级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20分
地市级前三名或二等奖(含)以上10分
2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含)以上20分
3

参加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不含其下【xià】属部【bù】门或协会、学会【huì】组织的比赛【sài】项【xiàng】目),仅限【xiàn】篮球【qiú】、足球、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máo】球【qiú】、健美操、武术项【xiàng】目【mù】。

以上项【xiàng】目须经现【xiàn】场测试认定其具备相应奖【jiǎng】项【xiàng】证【zhèng】书水平,取得相应分值。现场【chǎng】测试的【de】具【jù】体安排在学【xué】校招生网【wǎng】另行公布。

国家级团【tuán】体或个人前【qián】八名,省级团体【tǐ】前四名或个人前六名,省级【jí】三等奖(含【hán】)以【yǐ】上【shàng】20分
省级【jí】团【tuán】体第五、六、七、八名或个人第七、八名【míng】,地市级【jí】团体【tǐ】、个人前三名或【huò】二等奖【jiǎng】(含)以【yǐ】上10分

第十一条计分办法

1.普高招生考生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高中【zhōng】学考【kǎo】成绩等级(折合成满分100分)+综合【hé】素【sù】质测评【píng】成【chéng】绩(满分100分【fèn】)。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换算分值如下:

学考等级ABCDE
折算分值1008070600

对专业的学考科目成绩权重设置:

专业学考科目成绩权重(%)合计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政治技术
室内艺术设【shè】计【jì】(中【zhōng】外合作办学)、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1515355555555100
其他专业2520205555555100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职业【yè】技【jì】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mǎn】分100分【fèn】)+综合【hé】素质测评成绩(满【mǎn】分100分)。

职业技【jì】能考试成绩折算【suàn】按对应报考科类【lèi】的“(职业技【jì】能操作考【kǎo】试【shì】成绩+职业技【jì】能理【lǐ】论考试成绩)÷3”方式折算。

3.高【gāo】中学【xué】考成绩等级及职【zhí】业【yè】技能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yù】考【kǎo】试【shì】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fú】务平台(以【yǐ】下简称:“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为准【zhǔn】。

第十二条综【zōng】合成绩查【chá】询与核分:查询时间另【lìng】行通知。考【kǎo】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w.sxvtc.com/)首页【yè】,点击【jī】相应查询链接,输【shū】入要【yào】求字段查询。如有【yǒu】疑【yí】问,可在成绩查询【xún】开始三【sān】个工作日【rì】内由考【kǎo】生本人拨打咨询电话登记核分。申请核【hé】分【fèn】的考生需提供姓名、身份证【zhèng】号【hào】、联【lián】系方【fāng】式【shì】等基本信息,核分结果将电话反【fǎn】馈考生本人。

第六章 录取

第十【shí】三条学校严格遵守【shǒu】教育部【bù】和【hé】省招【zhāo】生主管部【bù】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八公开【kāi】”、“六不准”,坚持【chí】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和公平、公正、择【zé】优录取【qǔ】的原则。

第十四条录取新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录取采【cǎi】用双向互动选【xuǎn】择【zé】方式【shì】进行(具【jù】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gōng】布时间【jiān】为准)。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

按考生综合成【chéng】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fèn】“拟录取”、“备【bèi】录取(含顺序号)”和“未【wèi】录【lù】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kuàng】。在【zài】5月初(具体时间以省【shěng】考试【shì】院【yuàn】公布时间【jiān】为准)提交至省【shěng】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服务平台。考生可【kě】同时被多所【suǒ】院校【xiào】拟录取和备【bèi】录取。

2.同分处理原则。

(1)普高招生考生

如某一专【zhuān】业录取最低分出现同分【fèn】时,依次【cì】按综【zōng】合素质【zhì】测【cè】评成绩、高【gāo】中学考【kǎo】折【shé】算成【chéng】绩高低排【pái】序确定录取情况;以上两项成绩均相同时,则按【àn】高【gāo】中学考单科顺【shùn】序【xù】和成绩等级高【gāo】低确定录取情况,单科排【pái】列顺序【xù】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历史、物理、地理、政【zhèng】治【zhì】、生物学、化学。高中阶段具备【bèi】相关【guān】选修课程学【xué】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chéng】绩优良的,在同等条【tiáo】件【jiàn】下优先录取。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如某【mǒu】一专业录取【qǔ】最低分出现同分时【shí】,依次按【àn】综合素【sù】质测评【píng】成绩【jì】、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排序【xù】确定录取情况。

3.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lù】取考生【shēng】人数按各【gè】专【zhuān】业【yè】招【zhāo】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lù】取考【kǎo】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4确定。

4.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dìng】时间内登录【lù】服务平【píng】台【tái】查【chá】询本人【rén】被我校(专【zhuān】业)录取情况。被【bèi】我【wǒ】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xiào】(专【zhuān】业)作为录【lù】取结【jié】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qǔ】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取【qǔ】和备录取资格【gé】随之失效。如有缺额,我校【xiào】缺额【é】计划再【zài】按【àn】上述流程【chéng】,根据备录取顺序递【dì】补。备录取考生根【gēn】据录取【qǔ】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hòu】再登录服【fú】务平【píng】台选【xuǎn】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wéi】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登【dēng】录服务平台【tái】选定我【wǒ】校【xiào】(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lù】取资格。

当计划已【yǐ】足额完【wán】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取考生时,该专业录【lù】取工【gōng】作结束。当该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原【yuán】定计【jì】划数时,录取人数【shù】按实际【jì】参考人【rén】数【shù】的90%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dān】(出【chū】现小数时四【sì】舍五入【rù】取整),不再【zài】设置【zhì】备录考生。

5.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根【gēn】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dìng】录【lù】取【qǔ】名【míng】单,录取名单在【zài】我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gōng】示【shì】时间【jiān】不少于10个【gè】工【gōng】作日。公示结【jié】束后无异议,我校按【àn】规定办【bàn】理录取手续。

第十【shí】六条凡已【yǐ】被我校高职提前招【zhāo】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nián】普【pǔ】通高校后续【xù】各类招生考试【shì】。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十【shí】七条认真做好高职【zhí】提前招【zhāo】生信息【xī】公开工作【zuò】,自【zì】觉接受省【shěng】教育考试院、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jiǎn】监察部门【mén】的监督。

第十八【bā】条考生有下【xià】列情形之【zhī】一【yī】的,应当如实【shí】记入其考【kǎo】试诚【chéng】信档【dàng】案。下【xià】列行【háng】为【wéi】在报【bào】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fā】现的,取消【xiāo】录【lù】取资格或者学【xué】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宣布【bù】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huò】者予以没收;涉嫌【xián】犯罪的【de】,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lǐ】。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xī】,伪造和非法【fǎ】获【huò】得【dé】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zhèng】书等,骗取报【bào】名资格、享【xiǎng】受优惠政【zhèng】策【cè】的。

2.素质特长考评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八章 其他

第十【shí】九条【tiáo】高职【zhí】提前招生录取考生与【yǔ】普通高考录取考【kǎo】生享有【yǒu】同等待【dài】遇,在本校修满学习期限,成【chéng】绩合格,发【fā】给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cè】的【de】普通高【gāo】校全日制专科(高职)毕【bì】业文凭。室内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学生毕业【yè】后【hòu】获中方【fāng】室内艺术【shù】设【shè】计专业专科【kē】(高职)毕业证书和意【yì】方【fāng】的【de】结业证书、学习证【zhèng】明和【hé】室内设计专业资格证书,并【bìng】可申请【qǐng】将学分转【zhuǎn】移至意大利库内奥美术【shù】学院攻读硕士【shì】。护理【lǐ】(中【zhōng】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毕业后获中马双方学历证书,并可申【shēn】请将学【xué】分【fèn】转【zhuǎn】移至马来西亚林【lín】肯大学【xué】学院攻【gōng】读本科。

第二十条收费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bù】门审批备【bèi】案【àn】标准【zhǔn】收取学【xué】费、住宿费等。高职【zhí】提【tí】前招生录取考生与【yǔ】本校同年同【tóng】专业其他高职学【xué】生收费相同。

第二【èr】十一【yī】条学校设有完善的优秀学【xué】生奖学金【jīn】制度【dù】和困难学【xué】生【shēng】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jiǎng】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fǔ】奖学金、学校各【gè】类专【zhuān】项奖学金【jīn】。实【shí】行国【guó】家【jiā】助学金、国家助【zhù】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děng】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接待与咨询高职提前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登【dēng】录学校招生【shēng】信息网http://zsw.sxvtc.com查询相【xiàng】关信息【xī】和进行在线咨询

2.咨询电话:0575-88329488,88054099

3.微信公众号:ShaoxingCollege

4.传真号码:0575-88054099

5.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6.邮政编码:312000

7.电子邮箱:zsyjyc@sxvtc.com

8.监督举报电话:0575-80727692

9.学校网址:www.sxvtc.com

第九章 附则

第【dì】二十三条本【běn】章程若有与【yǔ】国家【jiā】和上级【jí】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相关【guān】政策【cè】为准。

第二十四条如遇重大突发情况【kuàng】,学校将视【shì】情保留【liú】对相关考【kǎo】核内容、方式【shì】、时【shí】间地点等【děng】调整【zhěng】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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