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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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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陕西航空职【zhí】业技术学院高职综【zōng】合评【píng】价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学【xué】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航职院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yì】见的基础上【shàng】,根据陕【shǎn】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shǎn】西【xī】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fèn】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jiāo】生【shēng】[2015]2号)和陕西省教【jiāo】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shēng】委员会办公【gōng】室《关于做好【hǎo】2024年陕【shǎn】西省【shěng】高职【zhí】院【yuàn】校分类【lèi】考试工作的【de】通【tōng】知》(陕试普招[2024]1号)精神,为【wéi】确保我院【yuàn】2024年示【shì】范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顺利进行,维护【hù】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jié】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gōng】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示范高职院校【xiào】综合评价招生工【gōng】作严格实施阳光工【gōng】程,全面【miàn】公开【kāi】招生【shēng】信息,接【jiē】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dà】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zuò】公平【píng】公正、规范【fàn】有序【xù】地【dì】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568,在陕招生代码:810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xué】院始建于1977年,位于历史【shǐ】文化名城汉中【zhōng】市,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de】公办全【quán】日制普【pǔ】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陕【shǎn】西省【shěng】教育【yù】厅和中国航空工业【yè】集【jí】团有限公司【sī】,面向全国【guó】统招招生【shēng】。现有南北两【liǎng】个校区,全日【rì】制在校生15000人【rén】,土地面积930余亩,教职【zhí】工600人。校【xiào】内建【jiàn】有1、2号实习实训厂房以【yǐ】及【jí】大批数控加【jiā】工设备【bèi】,拥有机【jī】电【diàn】液【yè】气、传感器、焊【hàn】接技术、机【jī】械创新【xīn】、电子装配、理实一体化等56个【gè】校内实验实训室【shì】,建成高水平校内专业综合实训【xùn】基地27个,凸显了【le】“工厂建在校【xiào】园里,课【kè】堂设在企业【yè】中,教学生产【chǎn】一体化,工作学习相结合”的【de】办学模式。通过与航空【kōng】企事【shì】业单位建立战【zhàn】略合作关系,签署校企联合【hé】培【péi】养协【xié】议【yì】,已与全国【guó】200多家企事业单【dān】位建立了人才供求关系,每【měi】年为毕业生举办校园大小型专场招聘会近200场,就业率连续18年均超过90%,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汉中市。

南【nán】郑校区:汉中市大河坎镇李家【jiā】营(经【jīng】济【jì】开【kāi】发南区),邮编:723102

汉【hàn】台【tái】校【xiào】区:汉【hàn】中市兴汉新【xīn】区陈仓路(经济开发北区),邮编:723000

学校网址:http://www.sxhkx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yuàn】招生委员【yuán】会【huì】负责确定招【zhāo】生政【zhèng】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shì】学院开展示范【fàn】高【gāo】职【zhí】院校综合【hé】评【píng】价招生【shēng】工作的领导机构。由【yóu】学院【yuàn】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zhǎng】,主管招生就业、教学【xué】、纪检、信息化建【jiàn】设【shè】以及安保工作的副院长,党政办、招就部、教务处、学工部、宣传【chuán】部【bù】、信息中心、纪检监察【chá】处【chù】、计财部、安保部【bù】以及各二级学院【yuàn】的领导【dǎo】组成。招就部主要负责分【fèn】类【lèi】招生专业【yè】计划编【biān】制上报、组织宣传动员考生院校申【shēn】请、填报名【míng】表、打印准考证、以【yǐ】及完成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fù】责【zé】考试命题、考务安【ān】排、考试组织【zhī】、阅卷登【dēng】分等工作【zuò】;学【xué】工部主要负【fù】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guǎn】理及【jí】组织工作【zuò】;宣传【chuán】部【bù】负责学院信息对外发布;信息中心【xīn】主要负【fù】责系统技术支持与网络维护等【děng】工作;计财部主要负责学费、住宿等【děng】费用【yòng】收支工作;安保【bǎo】部主要【yào】负责考场的【de】安保【bǎo】及试题转【zhuǎn】运安全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jiē】的组织协【xié】调【diào】工作;纪检监【jiān】察【chá】处主要负责【zé】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gōng】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shēng】委【wěi】员会【huì】办公室设【shè】在招就部,根据国家教【jiāo】育【yù】部【bù】、省教育厅、省招【zhāo】办相【xiàng】关规定,组织【zhī】实施学院招生委【wěi】员【yuán】会的决定【dìng】。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xī】网:  http://www.sxhkxy.com/zs.asp

招生咨【zī】询电话【huà】: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tiáo】 我院示范高【gāo】职院校综合评【píng】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yù】分类考试招生【shēng】网上管【guǎn】理平台【tái】和我院招生网站进行【háng】,分【fèn】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lù】取及【jí】报【bào】到注册、正【zhèng】式录取备案等流程。

第十条 招生【shēng】对象:参加我院示范高【gāo】职院【yuàn】校【xiào】综合评价招【zhāo】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4年陕西省普【pǔ】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míng】和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yè】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xiào】生【shēng】”单独考试招生【shēng】)报【bào】名手续【xù】。

第十一条 考生申请:

(一)院校申请

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考生根据我院招【zhāo】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lù】陕西【xī】省教育考试院门【mén】户网【wǎng】站【zhàn】(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kǎo】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依【yī】据本人意愿向我院(院校代【dài】号:8109)提【tí】出入学申请。

(二)填报专业、打印准考证

已申【shēn】请我院的考生必须【xū】于2024年3月15日【rì】11:30至22日8:00前【qián】登【dēng】陆我【wǒ】院网【wǎng】站(http://www.sxhkxy.com)进【jìn】入“陕西航空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综【zōng】合评价招【zhāo】生平台”,按平台报名步骤,完成填写【xiě】报名表(含承诺【nuò】书)、选报专业志愿、打印《准考证》等事宜。我院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

第十二条 测试考核:

(一)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日期:9-21。考试时间:上午8:9-21:30,考试地点【diǎn】:学【xué】院南郑校区。

对【duì】申请我院的普通【tōng】高【gāo】中的考【kǎo】生,免【miǎn】于文【wén】化素质【zhì】测试。其文化素质测试成【chéng】绩【jì】使用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换算,赋分办法【fǎ】见本章【zhāng】程【chéng】录取规则。对申【shēn】请我院【yuàn】的具有高中学历【lì】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

对【duì】不具【jù】有高中学业【yè】水平考试成绩的【de】“三校生”及其【qí】他考生【shēng】,学院【yuàn】依据《中等【děng】职【zhí】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对其进行文【wén】化素【sù】质测试。测【cè】试为一张综合【hé】卷,内容为语文【wén】、数学、英语基【jī】础知识,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kǎo】试【shì】时间【jiān】为180分钟。

(二)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日【rì】期:9-21,考试时【shí】间:下午【wǔ】14:00开始。考试【shì】地点:学院南郑【zhèng】校区。

对普通高中毕业【yè】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职业适应性测【cè】试要甄【zhēn】别普【pǔ】通【tōng】高中毕【bì】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职业性向,引导【dǎo】考生合【hé】理选择专业【yè】,促进考生【shēng】按【àn】照自身兴趣特【tè】长【zhǎng】健【jiàn】康成长

对“三校生【shēng】”,须参加职业技能【néng】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须包括专【zhuān】业【yè】能力测试【shì】和技术技能测【cè】试。专业能力测试以【yǐ】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zhuān】业教学标准中【zhōng】的核心专业知【zhī】识【shí】为基本依据,采取笔【bǐ】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zhuān】业能【néng】力,总【zǒng】分为100分。技【jì】术技能测试以教【jiāo】育部发【fā】布的中职专业教【jiāo】学标准中核心【xīn】技术技能【néng】为【wéi】基本依【yī】据【jù】,以操作考试为【wéi】主,充分体现岗位【wèi】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总分为【wéi】200分。

职业适应性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300分。

我院综合【hé】评【píng】价【jià】招生共有【yǒu】34个【gè】招【zhāo】生专业,共涉及12个专业大类。每位考生可根据自己高【gāo】考报名时确定【dìng】的报考科类选择对【duì】应专业【yè】的专业类,具体见【jiàn】学院【yuàn】官网。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zhuān】业:男生身高172cm 以上【shàng】,女生身高162cm以上,身体匀称,五官端【duān】正,身体健康,无【wú】传染【rǎn】病【bìng】。

第十三条 预录取:我院于2024年【nián】4月7日9:00之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kǎo】试招生网上【shàng】管理【lǐ】平【píng】台”向省招办报送所有申请【qǐng】本校【xiào】并参加相应测试考【kǎo】生的最终成【chéng】绩库【kù】,2024年【nián】4月7日17:00前报送首次预【yù】录取考生名【míng】单;报送【sòng】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de】时间为2024年4月【yuè】13日9:00至14日17:00。预录取考生名单在【zài】学院招【zhāo】生信息网上将【jiāng】进行公示。

第【dì】十四条【tiáo】 报到注册:我院首次预录取考生到【dào】校【xiào】报到注【zhù】册【cè】时间将在2024年4月12日17:00前完成;递补【bǔ】预录【lù】取考生报【bào】到注【zhù】册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yuè】17日17:00前完成【chéng】。考生【shēng】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dài】《居民身份证【zhèng】》,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报到注【zhù】册【cè】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gé】。

第十五【wǔ】条 正式录取备案:我院于9-21至19日到省招办为已报【bào】到【dào】注【zhù】册【cè】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凡经【jīng】正式备案【àn】的考【kǎo】生,我院将【jiāng】及时【shí】寄发录取【qǔ】通知书。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wǒ】院【yuàn】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相【xiàng】关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政【zhèng】策和规定,对入学申请者依【yī】据计划数、按照“综合评价总分【fèn】”由高到低排【pái】序的办【bàn】法【fǎ】进【jìn】行录取。

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àn】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suǒ】有考【kǎo】生【shēng】均【jun1】满【mǎn】足【zú】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七条【tiáo】“普【pǔ】高生”综合【hé】评价总分=高【gāo】中学业【yè】水平折算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成绩(300分【fèn】),总分600分【fèn】。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chéng】绩赋分方法【fǎ】:学业水平考试包含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shǐ】、地【dì】理6个【gè】科目【mù】,每科满【mǎn】分【fèn】均为【wéi】50分【fèn】。总分300分,每科分为A、B、C、D等级,依次赋予50分、45分、40分、35分。

第十八【bā】条“三校生”或“高中同等学力【lì】人员”综【zōng】合评价总分【fèn】=文化素质测【cè】试成绩(300分)+职业【yè】技能测试成【chéng】绩(300分),总分600分。

第十九条 总体淘汰率不低于参加我院测试考生人数的3%。

第二十【shí】条 学院开【kāi】设【shè】专业对考【kǎo】生身体【tǐ】健康【kāng】状况,按照《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dì】二十一条【tiáo】 我院【yuàn】按【àn】照陕西【xī】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zhuān】业【yè】学费【fèi】均为6500元/学年·生【shēng】,住宿【xiǔ】费为1200元/学年·生【shēng】(带空调)。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èr】条 学院【yuàn】实行“奖学【xué】金、助学金、生源地【dì】助学贷款、勤工俭【jiǎn】学”等资【zī】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lǜ】色通【tōng】道”,保证经【jīng】济困难【nán】的学生顺利【lì】入学。

第二十三条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zhù】学金:一般【bān】困难2800元/年、特【tè】别困难3800元/年,退役士【shì】兵3300元/年。

助【zhù】学贷款:我院属陕西【xī】省【shěng】教育厅【tīng】确定的【de】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pǔ】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nán】考生【shēng】可向家庭所在县(区)的学生资助【zhù】管【guǎn】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xué】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chāo】过【guò】16000元的助学贷款【kuǎn】。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校资助

学院奖学金:一【yī】等【děng】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děng】奖300元,单项奖学金【jīn】600元。

勤【qín】工俭学:学院为家庭贫【pín】困【kùn】的学生提供【gòng】勤工助【zhù】学【xué】岗位,并根据不同岗【gǎng】位和工作表现发放【fàng】相应的报酬。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xué】院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guī】定对其进行入【rù】学【xué】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àn】照【zhào】教育部有关【guān】规【guī】定处理。

第二十【shí】六条 本章程经我【wǒ】院招生委员会制定【dìng】,上报省教育厅【tīng】和省招办审核【hé】通过后实【shí】施。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wèi】尽事宜【yí】以【yǐ】国家【jiā】教育部及【jí】陕【shǎn】西省普通【tōng】高校招生有关【guān】政策【cè】规定为准,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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