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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7:01:32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信【xìn】息【xī】职业【yè】技术学院提【tí】前招生简章,主要【yào】包含【hán】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为【wéi】贯彻落实《省【shěng】教育厅关于【yú】做好江苏【sū】省2024年【nián】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g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zhí】业技能”为【wéi】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促进现【xiàn】代【dài】职【zhí】业教【jiāo】育体系【xì】建【jiàn】设,2024年我校继【jì】续开展高【gāo】职院校提前招生改【gǎi】革【gé】试点【diǎn】工作【zuò】。现根据教育【yù】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chēng】:江苏信【xìn】息【xī】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代码:1210;校址:江苏【sū】省无锡【xī】市藕【ǒu】塘职教园【yuán】钱藕路1号;招生层次:专科;办学类型:高【gāo】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 学校简介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shì】江苏省人【rén】民【mín】政府批准【zhǔn】、教育部备案的国【guó】有公办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是【shì】江苏省【shěng】示【shì】范性高等【děng】职业院校【xiào】,入选江苏省【shěng】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坐落在美丽的【de】太湖之滨无【wú】锡市,占地面积【jī】1165亩,目【mù】前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专【zhuān】兼职教师900余人,教科研仪器设备总额达2亿多元,拥有各类藏76万册。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wǔ】条【tiáo】 学校提前招生工【gōng】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提【tí】前招生【shēng】工【gōng】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提前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dì】七【qī】条【tiáo】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gè】地进行【háng】提前招生宣传的工作组,负【fù】责该【gāi】地区招【zhāo】生宣传和【hé】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zǔ】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成立【lì】由学校纪检监【jiān】察部门的【de】相关同志组【zǔ】成的提前招生【shēng】监察组【zǔ】,对我校2024年的【de】提前招【zhāo】生工作【zuò】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xiào】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tiáo】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jìn】年【nián】来【lái】本校生源【yuán】计划【huá】编制情况,综合分【fèn】析后拟定,经审核后,确定学【xué】校【xiào】提前【qián】招【zhāo】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zhuān】业(含专业【yè】名【míng】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jì】划数以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下达为【wéi】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报名条件

已【yǐ】参加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考报名,且参加【jiā】普通高中学业【yè】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xiǎng】政【zhèng】治、历史【shǐ】、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bìng】取得成绩。其【qí】中,普【pǔ】通类专业要【yào】求10门【mén】科目全部合格【gé】,艺术类专【zhuān】业要求至少9门合格,体【tǐ】艺特长生要求至少8门【mén】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hái】需【xū】参加省【shěng】教【jiāo】育【yù】考试【shì】院组织的【de】美术类专业省【shěng】统考【kǎo】,未参加美术类专【zhuān】业省统【tǒng】考的考生【shēng】,不得报考【kǎo】提前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cān】加我校【xiào】组织的新【xīn】生体检【jiǎn】和资格复查【chá】,体检不合【hé】格【gé】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xiào】将按学籍管理【lǐ】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9-21至8日17:00。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考生须【xū】在规定时间内登【dēng】录【lù】江苏【sū】省【shěng】教育考试院高考【kǎo】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wǎng】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yuàn】校【xiào】提前招生【shēng】申请平台【tái】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要求

(一【yī】)每位考生可向1所院校提出【chū】申【shēn】请,最多可填【tián】报6个专业并【bìng】明确专业调剂意【yì】向;

(二)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yī】致,普【pǔ】通类专业和【hé】艺【yì】术类专业不【bú】可兼报。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校测办法)

校测对象为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全体考生。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shēng】,我校采取“文化素质测试【shì】”的形【xíng】式对【duì】考生【shēng】进【jìn】行综合考核。报考艺术类专业的【de】考【kǎo】生【shēng】,我校直接【jiē】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tǒng】考成绩进行【háng】录【lù】取,不【bú】再单独组【zǔ】织艺术类【lèi】的【de】专业测试或【huò】相关技能考核,考生不需要到校参加校测。以下为“文【wén】化素质测试”的相关内【nèi】容。

(一)组织:我校【xiào】成立“文化素质测试【shì】”专家组【zǔ】,对考【kǎo】生【shēng】进行的【de】文化素【sù】质测试进行方案研制。

(二)形式:笔试【shì】,测试语文、数学两【liǎng】门【mén】课程,成【chéng】绩【jì】以原始【shǐ】分呈现,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zhǔn】,考试时长150分钟。

(三)总分:每门150分,两门满分300分。

(四)报到时间:2024年3月16日8:9-21:30;

测试时间:2024年3月17日9:9-21:30。

(五【wǔ】)地点:江【jiāng】苏信息【xī】职业技术学院【yuàn】(无锡市藕塘职教园钱藕路1号),具【jù】体考场【chǎng】详见准【zhǔn】考证

(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所有报考我校普【pǔ】通类专业的【de】考生须在9-21按我校规定的时【shí】间要求,凭本人身【shēn】份证原件到我校报【bào】到,确认身份【fèn】后【hòu】,我校发放“文化素质测试【shì】”准【zhǔn】考【kǎo】证。考【kǎo】生须持“文化素质测【cè】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双【shuāng】证,参加【jiā】文【wén】化素质测试。交通、食宿费【fèi】用自理。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需要到校参加校测。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

凡在【zài】提前招生中违规的工作【zuò】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fǎ】》处理。对于存在作【zuò】弊行为的考生【shēng】,取消其高职院【yuàn】校【xiào】提前招生及当年【nián】高考【kǎo】录取资格【gé】;已经被录【lù】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xué】校取消录取资【zī】格或者【zhě】其学籍【jí】;涉【shè】嫌犯罪【zuì】的,由【yóu】司法【fǎ】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zài】服役期间【jiān】荣【róng】立二【èr】等【děng】功以上【shàng】或被战区(原大军【jun1】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hào】的退役军【jun1】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zǐ】女【nǚ】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jí】考【kǎo】生),录取时【shí】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duō】项增加分数投【tóu】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de】一项分【fèn】值,且不得超【chāo】过【guò】20分。省教育考【kǎo】试【shì】院统一将符合加分条件【jiàn】的考生信息及加分分【fèn】值提【tí】供给我校。

第十七条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赋分原则

我校将【jiāng】对考生的10门学业水【shuǐ】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成绩进【jìn】行【háng】赋分转换,“合【hé】格【gé】”转换为【wéi】10分,“不【bú】合格”转换【huàn】为6分【fèn】,10门【mén】科目转换后的【de】分数相加,即为考生的“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此项满【mǎn】分为【wéi】100分。

第十八条 录取总分

1.报【bào】考普通【tōng】类【lèi】专业:录【lù】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成【chéng】绩+“文化【huà】素【sù】质测试”成绩+政策【cè】加分(加分值由【yóu】江苏省教育考试院【yuàn】统【tǒng】一提供)。

2.报考艺【yì】术类专业:录【lù】取总分=“学【xué】业水平【píng】合【hé】格性考试”成绩【jì】+“美术【shù】类【lèi】专【zhuān】业省统【tǒng】考”成绩+政【zhèng】策加分(美术类【lèi】专【zhuān】业省统考成绩和【hé】加分值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3.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关政策见第二十条。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我校以【yǐ】录取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结【jié】合“分【fèn】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ān】排考生【shēng】的录取【qǔ】专业【yè】。在确保【bǎo】考【kǎo】生利益的前提下,学校【xiào】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dāng】调整【zhěng】招生【shēng】计划。当总分相同【tóng】时,按语【yǔ】文单【dān】科成绩由高到低【dī】排【pái】序【xù】,择优【yōu】录取【qǔ】。艺术类专业,当总分相同,按美术【shù】类专业省统考【kǎo】成绩由高到【dào】低排序【xù】,择优录取。如上【shàng】述相同,则参考高中阶【jiē】段综【zōng】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及艺术特长考生政策

1.我校【xiào】在2024年【nián】提【tí】前招生中【zhōng】拟招收有体育或【huò】艺术【shù】特长的【de】考生20名(此【cǐ】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zǒng】计划中【zhōng】的除3+2分段培养项目和艺术类【lèi】专业外的所有专【zhuān】业)。

2.申请体艺特长生的条件:申请【qǐng】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需提供【gòng】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近三年【nián】获得【dé】省市级(含)以【yǐ】上体育类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证【zhèng】书;申请艺术【shù】特长生【shēng】的考生【shēng】,需提供相【xiàng】关艺术【shù】项目考级(十级)证【zhèng】书。

3.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表

类别项目人数
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跆拳道10
艺术特长生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等)10
器乐(民乐、西洋乐等)
声乐(民族、美声等)
合计20

4.参加【jiā】体育或艺术【shù】特长生选拔的考生【shēng】,需至我校【xiào】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特长【zhǎng】生报名表,9-21前将本表(word电子表+拍照签名表)与证明材【cái】料【liào】(扫描件【jiàn】)一起【qǐ】发送到335221697@qq.com,邮件主【zhǔ】题:体育(/艺【yì】术)特长【zhǎng】生+姓【xìng】名。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我校提【tí】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duì】申请体【tǐ】艺特长【zhǎng】生【shēng】的【de】考【kǎo】生进行资格【gé】审【shěn】核。如有弄虚【xū】作假者【zhě】,一经查【chá】实,将取消【xiāo】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gé】。

5.已申报我校体艺特长生的考生,需于【yú】9-21上【shàng】午8:9-21: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明【míng】材料原件到我校【xiào】报到【dào】,复核无【wú】误后我校发【fā】放“特长生加试【shì】”准考证和【hé】“文化素质测【cè】试”准考证。9-21下午,考生须持“特长生加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jiā】特长生【shēng】加【jiā】试【shì】,具体加试【shì】的时间、地点详见“特长生加试”准考证【zhèng】。9-21,考生【shēng】须持“文【wén】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和身份【fèn】证双证,参加文【wén】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wéi】9:00—11:30,测【cè】试地点【diǎn】详见“文化素质【zhì】测试”准考证。交【jiāo】通【tōng】、食宿费【fèi】用自理【lǐ】。

6.体【tǐ】育或艺术特长【zhǎng】生加试,测试结【jié】果【guǒ】分为两种,合格或【huò】不合格【gé】;无论合格与否都需参加9-21的“文化素【sù】质【zhì】测试”。特【tè】长生加【jiā】试结果,将【jiāng】于9-21晚通过电话形式告知每一位体【tǐ】艺特【tè】长生。

7.每位考生限【xiàn】报一【yī】个【gè】类【lèi】别、一个项目,按特【tè】长生计【jì】划提前进行录取。

8.如遇考核方式变化,将及时公布并通知到报名考生。

第二十一条 关于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9-21前【qián】,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wán】成招生【shēng】计划的院校和专业。4月9日【rì】9:00至15:00,未被【bèi】录【lù】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zài】高【gāo】职院校提前【qián】招生【shēng】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chū】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cān】加【jiā】校测。考生可【kě】填报【bào】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diào】剂【jì】意向【xiàng】。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者院校已【yǐ】完成公布计划的专【zhuān】业【yè】不再进【jìn】行第【dì】二【èr】轮招生【shēng】录取。相关院校于9-21前完成对【duì】考生的校测【cè】以及拟录取数据的【de】上报备案工作。具体我校是否【fǒu】参加第二轮【lún】以及第二轮【lún】的【de】专业【yè】、计划【huá】、测试时【shí】间等另行通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校测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sū】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印发【fā】的《关于进一步【bù】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等有关【guān】规定,来【lái】我校参加【jiā】校测的考生需缴纳文化素【sù】质测试费60元/人【rén】,参【cān】加【jiā】体艺特长生加试的【de】考生需【xū】缴纳加试费60元/人。考【kǎo】生交【jiāo】通、食【shí】宿自理【lǐ】。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jù】《江苏省【shěng】物价【jià】局 江【jiāng】苏省财【cái】政厅关于公办【bàn】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yǒu】关问题的通【tōng】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jiàn】精神,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yòng】(币【bì】种:人民币):文科【kē】类专业4700元【yuán】,工科【kē】类【lèi】专业5300元,艺术类【lèi】专业6800元【yuán】。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标准

学【xué】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hào】文件确定)。住宿费标准如有【yǒu】调整,具体收费【fèi】标准以省发改【gǎi】委【wěi】、省【shěng】教育厅出台的【de】相【xiàng】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为落实“决不让【ràng】一【yī】个学生【shēng】因【yīn】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zhù】贷减【jiǎn】免补”资助【zhù】体【tǐ】系【xì】。“奖”即按照国【guó】家奖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guān】政【zhèng】策和《江苏【sū】信息【xī】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文【wén】件执行,每年为各类学生发【fā】放【fàng】的奖助【zhù】学金【jīn】近1500万【wàn】元;“勤”即按照《江苏信息【xī】职业技术学院【yuàn】学生【shēng】勤【qín】工助学实【shí】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勤工助学【xué】岗位,为家庭经济【jì】困难的学【xué】生提供自食【shí】其【qí】力平台【tái】;“助”即国家助学金以及学【xué】校“爱心【xīn】100%”阳光助学金,资助家【jiā】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shēng】;“贷”即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款【kuǎn】,学【xué】生携【xié】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dì】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减免”即缴纳【nà】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如【rú】残疾学生(持有残【cán】疾证【zhèng】)、建【jiàn】档立卡学生(持【chí】市县级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可到学校【xiào】办理减免【miǎn】学费【fèi】手续;“补”即解决家【jiā】庭经济特别【bié】困【kùn】难【nán】学生临时性困【kùn】难的补助,如特困生【shēng】生活补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提前招生的政策说明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kǎo】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xiào】招生统一【yī】考试【shì】和【hé】任何【hé】其他形式【shì】的【de】录取。确需参加高考,须【xū】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qū】)招办提出书【shū】面申请,经批准后方【fāng】可参加,但不再【zài】参加录取。

第二十七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tōng】讯【xùn】地址【zhǐ】:江苏省无【wú】锡市藕塘职教【jiāo】园钱藕路1号(邮政编【biān】码:214153);

联系电话:

招【zhāo】生就【jiù】业处:0510-85811518、83332168、85198118;

微电子学院:18706180610;

智能工程学院:18762621231;

汽车与智能交通学院:19850137139;

物联网工程学院:13771427157;

艺术设计学院:13585091879;

商学院:18762621233;

建筑工程学院:15061898510

招生传真:0510-85812303

监督电话:0510-83298150

申诉邮箱:jw@jsit.edu.cn

学【xué】校网址:http://www.jsit.edu.cn(学【xué】校主页【yè】)

http://zsxx.jsit.edu.cn(招生信息网)

电子邮件:zjb@jsit.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guò】网络向社会【huì】发布,对【duì】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de】章【zhāng】程【chéng】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xiào】公布的【de】完整的【de】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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