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běn】文为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nián】青【qīng】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zhǔ】要包含招生专业【yè】、各专业【yè】招【zhāo】生人数【shù】等信息,希望对【duì】大家【jiā】有【yǒu】所【suǒ】帮助,如有变动【dòng】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院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gōng】正、公开【kāi】、择【zé】优录取的原则。
(一)录取控制线
单独【dú】招生和综【zōng】合评价招生分【fèn】别【bié】按招生计划【huá】数与实【shí】际参考人数比例划定最低录取【qǔ】控制线。
(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1.对于达到专【zhuān】业【yè】大类最低控制线的考生【shēng】,学院按专业优先的【de】原则【zé】录取,录取【qǔ】考生时根据考生【shēng】综合成绩【jì】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各【gè】专业【yè】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该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3.报考单独招生【shēng】的考生须参加文【wén】化素【sù】质测【cè】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缺【quē】考任何一门【mén】的考生不【bú】予录取【qǔ】。
4.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5.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1.对于达到【dào】最低【dī】录取【qǔ】控【kòng】制线的考生,学院按专业优先【xiān】的原则录取,录取考生时根据考【kǎo】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dī】的择优录【lù】取【qǔ】,各【gè】专业志愿之间【jiān】不设分数级差。
2.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该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3.未参加学院组织的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素质测试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四)招生计划调整
1.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计划调【diào】整相关事宜【yí】,由学【xué】院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zǔ】研【yán】究决定,报请【qǐng】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单独【dú】招生免试【shì】录取考【kǎo】生占【zhàn】专业招生计划总【zǒng】额【é】。录取过程中各专业计【jì】划【huá】根据报考情况、考试录取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yòng】。
3.未完成的各类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五)外语考试类别
非英语专业学生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