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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

更新:2024-9-21 15:39:54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主要包含【hán】招生【shēng】专业、各专业招生人【rén】数等信息,希望对大【dà】家有【yǒu】所帮助【zhù】,如有变动或【huò】异议,请以【yǐ】各省市教育【yù】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èr】条我【wǒ】校【xiào】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1120人,其中【zhōng】包含单列计划【huá】的退役军人5 人【rén】。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21个。分专业单【dān】招【zhāo】计划及学费标准【zhǔn】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fèi】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bù】门【mén】审【shěn】核为准。

专业组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元/年)
专业组一学前教育1503500
早期教育503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203500
小学教育303500
小学语文教育203500
小学英语教育203500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203500
旅游管理1004600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604600
专业组二现代教育技术403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504600
软件技术2407800
专业组三美术教育203500
环境艺术设计157500
视觉传达设计407500
专业组四音乐教育203500
舞蹈教育203500
艺术教育603500
表演艺术157500
专业组五社会体育154600
体育教育153500

注:以上专业中,5名退役军人计划可任选专业。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huá】及专【zhuān】业说明。根据省【shěng】教育厅【tīng】政策规定,单【dān】列计划【huá】纳【nà】入【rù】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shēng】计【jì】划内,未录【lù】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pǔ】通类计划。

退役军人【rén】计【jì】划 5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zì】行【háng】选择报考【kǎo】,但每个专业【yè】最多录取【qǔ】2 人。

第十四条学校在考试结束后【hòu】,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àn】比例【lì】确定各专业不同类【lèi】别考生【shēng】的【de】计【jì】划【huá】数。学校【xiào】各【gè】专业各类别计【jì】划确定并公布后,一【yī】律不调整和【hé】追加。单招未完【wán】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zhōng】职考生和【hé】往届普【pǔ】通高中【zhōng】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shēng】(第二类考生)的类【lèi】别确【què】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hé】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wéi】依【yī】据【j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性【xìng】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yīng】届普通高中毕业【yè】考生必须按照中【zhōng】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kǎo】生【shēng】及同【tóng】等【děng】学力考生【shēng】的【de】要【yào】求【qiú】参加文【wén】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dì】二十六条【tiáo】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huá】的考生(第三类考生)进【jìn】行录【lù】取,单列计划只录取【qǔ】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shēng】,如有【yǒu】剩余单列计划【huá】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dì】一类【lèi】、第二类考生【shēng】。

第二十七【qī】条普通类考生【shēng】分【fèn】类别分专业招生计【jì】划以实【shí】际参【cān】考【kǎo】的考生【shēng】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shù】除以该专业【yè】参【cān】考总人【rén】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kǎo】人数的【de】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yī】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tōng】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èr】类考【kǎo】生(含【hán】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合【hé】格性考试【shì】有效成绩不全【quán】的应【yīng】届【jiè】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huá】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huá】已录取5人,剩【shèng】余计划【huá】95人录取第一类【lèi】、第【d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lèi】考生一【yī】志愿实际参【cān】考的人数分别为【wéi】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dé】第【dì】一类、第【d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wéi】71、24人。第一【yī】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gè】类别各专业【yè】计划确定后【hòu】,录取过程中不再【zài】调【diào】整【zhěng】和【hé】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xué】校负责、招办监【jiān】督”的原则进行。各类【lèi】别按照【zhào】以下顺序进行。

1.退【tuì】役军人考生【shēng】。按【àn】考【kǎo】生【shēng】职【zhí】业技能测【cè】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háng】录取,录完为止。为避【bì】免个【gè】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lèi】考生计划【huá】不【bú】足,各专【zhuān】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chāo】过2人。

2.普通类考生。按照志愿优【yōu】先的方式进行,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yè】按综合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lù】取【qǔ】,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zú】,则对该专业所【suǒ】对应【yīng】专【zhuān】业【yè】组【zǔ】内未【wèi】录【lù】取【qǔ】且服从【cóng】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进行调【diào】剂录取【qǔ】。

第二十九条【tiáo】对于末位同分的【de】考【kǎo】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háng】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第一【yī】类、第二【èr】类考生总成绩【jì】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排【pái】序,如文化成绩相同【tóng】,则按语文【wén】、数学、英语【yǔ】成绩的顺【shùn】次【cì】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排序;第【dì】三类考生(退役军人)总成绩相同时,则【zé】采取加试方式【shì】重新【xīn】排序【xù】。

第三十【shí】条【tiáo】为保障生源【yuán】质量【liàng】,我校提前确【què】定录【lù】取合格标准,未【wèi】合格【gé】的不【bú】予录取。合格标准是:职业技能测试成绩【jì】大于或等于180分。

第三十一条我校将通【tōng】过官网【wǎng】(网址【zhǐ】:http:// zsjyc.hnyesf.com)发布单【dān】招拟【nǐ】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wǒ】校规定时间【jiān】内办理相关录取【qǔ】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shì】。单招录取的【de】学生不得【dé】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de】,按照【zhào】《湖南幼【yòu】儿师范高【gāo】等专科学【xué】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在本校【xiào】当【dāng】年单招专【zhuān】业范围内转【zhuǎn】换。

第三十四条单【dān】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rú】有【yǒu】剩余专【zhuān】业计【jì】划,我校将向社【shè】会公布有缺额的【de】专业【yè】及计划数【shù】,并组织第二【èr】志愿【yuàn】报考我校【xiào】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qǔ】考生【shēng】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qiú】及录取规则等与【yǔ】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dìng】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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